索引号 | 01525645-5/2023112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市乡村振兴局主动作为,始终聚焦脱贫群众急难愁盼事宜,全力为民办实事,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始终把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根本任务,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落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和脱贫人口产业就业促增收12条措施,分类别、精准实施“两业、三增、两保、三减”的“2323”增收措施,推动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3年前3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3310元,较去年同期增18.35%。
一、紧盯“产业就业”牵住增收牛鼻子。产业上,加大产业投入,建立健全庭院经济奖补、消费帮扶带动和联农带农机制,发展庭院经济2.2万户实现产值11.5亿元,完成消费帮扶1.88亿元,228个企业、661个合作社绑定脱贫户8.25万户34.9万人,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100%帮扶全覆盖。前3季度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性纯收入2778元,较去年同期增0.9%。就业上,开展“技能致富、人人持证”行动,培训脱贫劳动力2.77万人次,培育脱贫村(社区)致富带头人1833人。联合通威、隆基等本地企业召开脱贫人口专项招聘会4次、招录749人,公益岗位安置就业11069人,45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630人,累计转移脱贫劳动力就业17.24万人(较去年增0.8万人),省外务工5.3万人。前3季度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达9300.23元,较去年同期增26.15%。
二、采取“三增措施”夯实增收基础。新增市、县实职领导帮扶包保责任制,包保1万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7729户,收入万元以下户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9717.26元,较去年增加926.3元。新增“富民贷”2835户2.33亿元,小额信贷新增贷款6640户3.26亿元、贷款余额19843户9.66亿元,有效解决脱贫人口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递增衔接资金产业投入比例,中央资金投入产业发展43170万元,占比71%,省级资金投入产业7896万元,占比61%,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占比达68.5%。
三、搭建“两保托底”确保重点群体不掉队。建立健全防贫基金和返贫保险两项机制,保障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群体不返贫、致贫。发放防贫基金21.06万元,受益群众45户179人。防贫保险共结案赔付1180起,赔付资金1523.76万元,有效化解了1180户2640名群众返贫致贫风险。
四、落实“三减措施”促进脱贫人口稳增收。一是兑现政策“减支出”。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7346人4781万元,兑付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803.15万元。提高“雨露计划”标准到3000元—5000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到6188元/人·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大病救治率达99.9%,有效减少脱贫人口刚性支出。二是精准救助“减负担”。“政府救助平台”累计受理救助25037件,办结24799件,办结率99.05%,有效减轻家庭负担。三是移风易俗“减浪费”。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深入推进脱贫地区移风易俗,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治理,有效遏制铺张浪费行为,减支促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