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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线访谈

2023年10月18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保山阳光政务》

访谈日期:2023年10月18日11:05-12:00

访谈嘉宾:匡云 童伟 赵羚 谢跃武

访谈简介:以“发挥住房民生保障作用 实现更多人群安居宜居优居”为主题,围绕做优党建品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并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文字直播

  • 【主持人】

    关注热点难点、回应百姓关切。朋友们,大家好。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融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我是主持人宇浩。

  • 【主持人】

    我是主持人洪静。

  • 【主持人】

    今天来到《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嘉宾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他们将以“发挥住房民生保障作用 实现更多人群安居宜居优居”为主题,围绕做优党建品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并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同时,五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同志,也在线收听、收看节目,并做好了回复大家咨询的准备,欢迎您参与到节目当中。

  • 【主持人】

    本期节目市人民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节目实时互动,直播热线:3037987、3038987,也可手机搜索“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屏幕右下方的“看直播”,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参与问政。

  • 【主持人】

    首先,请几位嘉宾通过电波和视频来与大家认识一下,有请。

  • 【嘉宾 匡云】

    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听众、网友们,大家好!我是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匡云,非常高兴通过“保山阳光政务”在线访谈这个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各位观众和听众表示感谢!今天,我和我的同事将以“发挥住房民生保障作用 实现更多人群安居宜居优居”为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 【童伟】

    大家好!我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童伟

  • 【赵羚】

    大家好!我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科长赵羚

  • 【谢跃武】

    大家好!我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阳管理部主任谢跃武

  • 【主持人】

    主持人

  • 【主持人】

    中心作为住房民生保障部门,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实施更多民生举措,强化风险防控,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保山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1-9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0.71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归集3.77亿元,同比增长22.22%;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5.52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提取3.94亿元,同比增长33.98%;共向1609户职工家庭发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92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发放0.79亿元,同比增长12.97%。 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一是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大力宣传推动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缴交住房公积金。2023年1-9月,新增缴存单位177户,新增缴存职工7888人。二是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提高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居住问题。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多3472.51万元,同比增长94.22%。三是新增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缩期业务,职工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比上年同期多18493.66万元,同比增长28.07%。四是完成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3个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出台,出台了商转公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2个管理办法,让政策红利受益面更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为企业减负松绑,2023年1-9月,有391家企业在5%—12%之间自主选择降低缴存比例,帮助企业降低成本4004.46万元。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想方设法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简化办件资料,让“优化、简化、瘦身”成为工作新常态,2023年1-9月,减简证明材料35项。积极推行特色服务,实行“综合柜员制”“热线全天候”“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错峰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全面推行“数字公积金”建设。通过数据赋能,继续拓宽“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功能,将“不见面、马上办”引向深入。目前,实现34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100%,2023年1-9月,中心网上业务一步办结占比为60.47%,审批办结占比为39.53%,零材料办理占比为65.10%。通过保山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84.53万次,办理线上转移接续361笔。12329热线提供电话咨询服务9617人次,提供短信服务144.71万条。办理“跨省通办”28件,“省内通办”799件。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不动产登记部门、民政部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数据共享6项,全力做好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让数据赋能跑出便民服务“加速度”。全面深化中心“党建+业务”发展。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品牌增动力,精心打造“初心领航 金惠万家”党建品牌,落实中心党建12329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党建+住房公积金”建设,着力构建党建引领、融合发展的“双轮驱动”新格局。着力规范管理,资金安全更有保障。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认真梳理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筑牢“人防+机防”风险防控体系,着重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有效运用好电子化稽查工具、监管服务平台,持续加大内部稽核审计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逾期风险防控措施,切实筑牢资金数据人员的风险“防火墙”,确保住房公积金合规使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 【主持人】

    刚才听您提到了,今年我市出台了几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否可以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

  • 【匡云】

    下面由我简单的介绍一下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3个管理办法政策的变化情况。新修订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一是只要职工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无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均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只能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能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无论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只要符合其他灵活就业缴存人条件,均可以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三是灵活就业缴存人即使没有缴存满两年,只要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自由选择退出缴存,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四是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在5%—12%之间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在规定的限高保低范围内自行申报缴存基数。新修订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一是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和频次。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的,在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内支持一个自然年度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二是放宽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已用同一套住房办理过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了住房贷款且未结清的,可以继续申请按年或者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是支持“又取又贷”。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可以“又取又贷”住房公积金,“又取又贷”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经支付的首付款金额(购房)、房屋造价(自建住房)或者实际大修费用(大修住房)扣除贷款金额后的剩余部分。不需要办理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提取金额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申请自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提取金额为已经实际支付的建房款;申请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提取金额为实际支付的大修费用。四是取消提取时间间隔控制。除按年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外,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之间不再有时间间隔控制。五是取消异地购建房提取的地域范围限制。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面取消了以上地域范围的限制,只要通过核查能够证实该住房消费行为和所提供材料是真实、有效的,即可办理,如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行为,将按照《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理。六是取消提取额度的产权份额控制。与父母、子女共有产权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房总金额即可。新修订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一是取消异地贷款职工的户籍限制。无论异地缴存职工是否具有保山市户籍,只要在保山市购建房,且符合保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双职工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二是取消贷款时间间隔控制。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提取之间全面取消了时间间隔控制,满足其他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缩短征信逾期记录的追溯期。逾期记录追溯期由5年缩短至2年,2年以上的逾期记录原则上不再纳入不予贷款的审查范围。四是支持“又取又贷”。职工购建同一套住房可以“又取又贷”住房公积金,“又取又贷”的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同时住房公积金已提取金额还可以并入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五是调整申请贷款的时限规定和贷款额度限额标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需再提供工程概预算,而要求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且在房屋竣工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前(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造价总额的80%或者实际大修费用。房屋造价可以由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的当地平均造价计算得出,也可以由贷款申请人委托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概预算或者评估报告得出。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请童伟副主任给我们介绍一下“商转公”贷款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吧?

  • 【童伟】

    好的,接下来,我就给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保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一是商转公贷款的适用群体。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应当为在保山市内或者市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应当在保山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商转公贷款适用的商业贷款。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应当为在保山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的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购建住房时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其商业贷款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同时要求该笔商业贷款未结清且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为商业贷款主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没有发生过累计3期(含)以上的逾期违约情况,该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以结清该笔贷款申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三是商转公贷款适用的住房。商业贷款所购建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该住房是商业贷款的唯一抵押物并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除了商业贷款银行外没有其他抵押权人,除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设立居住权等限制抵押权人权利的情形。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只能为借款人本人、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载有其他权利人的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主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以及除家庭成员外其他房屋权利人的名下一共只有唯一一套住房的,不限制住房面积,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有两套住房的,可以将其购建144平方米(含)以内普通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贷款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四是商转公贷款适用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任一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只要取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都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是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有贷款直转和先还后转2种方式,借款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办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可以通过贷款直转方式将商业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贷款直转方式办理的,不需要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先还后转方式办理的,需要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六是商转公贷款额度。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保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限额标准,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不得高于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1个月的月还款额后的余额,且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同一套住房的商业贷款余额与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之和不应大于该套房屋总价。七是商转公贷款期限。商转公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保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期限及原商业贷款到期日,原商业贷款已还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八是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应先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明确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提供要件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选择先还后转方式的,由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解除原抵押登记,选择贷款直转方式的,不需要结清原商业贷款,由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款到对应账户中。 《保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一是放宽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只要年满16周岁无论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只要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均可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明确缴存主体。明确单位在职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完善自愿缴存退出机制。灵活就业缴存人即使没有缴存满两年,只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封存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退出缴存。四是支持自主灵活缴存。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在5%-12%之间自主选择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在保山市规定的月缴存基数限高保低范围内自行申报确定。五是实行账户自动封存和自动销户。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到管理部柜台办理,其个人账户会自动封存停缴,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缴存且账户余额为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会自动注销。

  • 【热线】

    商转公线上预约难,听说有名额限时,生怕名额用完自己无法办理。商转公预约是否可以采取线下排队的方式?

  • 【匡云】

    没有名额限制,耐心等待,都可以办理到商转公业务。线下排队没有网上预约合理,暂时不会采取这种方式。

  • 【主持人】

    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的记者采访走进今天的热点调查:

  • 【采访录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2018年的时候我买了一套纯住房,房屋产权人是我和我妻子,因为当时房屋面积超过了144㎡,没有办理着住房公积金贷款,就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了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后又去银行申请办理了商贷。现在我们听说公积金的政策有变动,那像我们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以该套房产申请提取公积金?

  • 【赵羚】

    答复:您好,根据《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您当时向银行申请办理的贷款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现在该笔贷款还未结清,您和您的妻子可以选择按年偿还或者一次性清偿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您选择按年提取,在还款满12期后,可以每年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前12个月正常期次还款金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和逾期罚息),2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因您购房时已经以购房申请办理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时前溯12期的贷款余额与您购房提取的金额之和不得大于房屋总价;若您选择一次性清偿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您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且本次提取金额与上次购房提取金额之和不得大于房屋总价。

  • 【采访录音】

    您好,我和妻子我们俩人在施甸上班,住房公积金都缴存在施甸,我们名下有一套住房是在保山,在施甸一直是跟别人租房子住,我想咨询下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以租房的名义来提取公积金?

  • 【赵羚】

    答复:您好,根据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租房提取最高额度范围内支持一个自然年度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如您夫妻双方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在施甸县无自有产权住房,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及柜台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最高提取额度为12960.00元。

  • 【采访录音】

    我查了一下,我公积金账户有10万元左右,目前我贷着的公积金贷款是还有46万元不有还,我可以把这10万元提前冲抵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谢跃武】

    答复:不可以,根据《保山市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在保山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也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只有您能够一次性清偿这46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时,才可以申请提取您账户内的10万元进行冲抵,如果暂时还不能够一次性清偿的话,建议还是用逐月冲还贷的方式进行还款。如果您夫妻两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您们可以申请办理贷款缩期业务,通过缩短还款期限,增大每月还款额来充分使用您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主持人】

    来关注网友的留言:听说现在可以办理商转公了,想咨询一下办理的时候需要些什么资料?

  • 【赵羚】

    答复:《保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9月7日印发,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7日起开始施行。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的资料为: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2.借款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Ⅰ类储蓄账户银行卡;3.商业贷款所购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商业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凭证、含最近 12个月还款明细的贷款余额表;5.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6.借款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为异地缴存职工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7.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同时提供军人身份证明、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8.共同申请人为借款申请人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的,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大家可以关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详细咨询。

  • 【主持人】

    继续来关注一条网友的留言:我2021年6月买房申请了一笔组合贷款,现在还款压力比较大,我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把我在银行申请的那笔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 【谢跃武】

    答复:您好,根据《保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可以办理商转公的商业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

  • 【主持人】

    朋友们,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保山融媒体互动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今天做客《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嘉宾是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嘉宾。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并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 【主持人】

    本期节目市人民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节目实时互动,直播热线:3037987、3038987,也可手机搜索“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屏幕右下方的“看直播”,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参与问政。

  • 【主持人】

    在前期预告发布后和采访中,我们记者收集到了一些群众和网友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大家有哪些诉求。 (采访录音4):您好,我半年前在昆明市西山区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产权是我独自一人,但是我的住房公积金缴在保山,工作单位在保山,户口也在保山,购买时我曾咨询过你们的工作人员,像我这样的情况,根据当时的政策,是不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那现在政策调整后,我是否可以以这套房产来提取我的公积金?

  • 【谢跃武】

    答复:您好,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全面取消了异地购建房提取的地域范围限制,只要您符合提取政策,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能够核查购建自住住房真实性的,即可办理。

  • 【主持人】

    为什么二套房要限制在144平方米以下?

  • 【童伟】

    答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35号)、《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保山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属于普通住房。国办发﹝2005﹞26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普通标准住宅的规定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120平方米上浮20%为144平方米。因此购买二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是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主持人】

    为什么第三套房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赵羚】

    答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当前我市现行贷款政策贷款对象为在保山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主持人】

    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作首付吗?

  • 【谢跃武】

    答复:可以。根据《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余额,全额付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需要办理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经支付的首付款金额。”

  • 【主持人】

    商业贷款买房四年了,中途申请了两次每年提取还商业贷款。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吗?

  • 【赵羚】

    答复:借款申请人以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随后又以按年偿还该笔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能满足贷款额度需求的,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 【主持人】

    商转公所需的商转公贷款同意书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领吗?

  • 【谢跃武】

    答复:因为办理商转公贷款需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商转公贷款同意书由申请人直接到原商业贷款银行申领。

  • 【主持人】

    买房子能提取多少钱?是不是只能提取余额的一半?

  • 【赵羚】

    答复:以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全额付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需要办理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经支付的首付款金额。职工办理购房提取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只需不低于100元即可。

  • 【主持人】

    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又买了一套房产,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 【谢跃武】

    答复:根据《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如职工现在还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可以再以购买另外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主持人】

    今天非常感谢各位嘉宾在节目中所做的一些介绍,在节目最后呢我们也想请匡云主任代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广大干部职工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

  • 【嘉宾 匡云】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委“3815”发展战略,牢牢把握新时代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新要求,立足群众所需,以“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效”字为要,着力在“党建品牌创建”“政策落实”“服务提升”“制度优化”“数字化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展现新作为。

  • 【主持人】

    再次感谢今天走进直播间的各位嘉宾和参与节目的朋友。如果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继续拨打热线电话3037987进行反映。节目的最后,主持人宇浩、洪静代表编导段志媛、监制李京,感谢您的收听、收看!下期《保山阳光政务》节目的播出时间是11月1日,上线单位是市医保局,欢迎大家通过热线电话3037987、3038987说出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我们下期节目时间,再会。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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