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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线访谈

2021年7月21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邀您一同问政

访谈日期:2021年7月21日 10:00

访谈嘉宾:黄吉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福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石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杨荣相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军休科二级 主任科员

访谈简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拥军优抚”等内容,在线解答听众提问,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关切。 直播热线:3037987、3038987,短信平台:15187551111,或点击屏幕下方的“写留言”给我们留言。

文字直播


  • 【主持人】

    朋友们,大家好。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融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我是主持人杨晓。

  • 【主持人】

    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宇浩。

  • 【主持人】

    今天来到《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几位嘉宾。他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拥军优抚”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并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同时,五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有关同志,也在线收听、收看节目,并做好了回复大家咨询的准备,欢迎您参与到节目当中。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通过电波和视频来认识一下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几位嘉宾,首先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吉明,黄局长您好!

  • 【嘉宾:黄吉明】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观众、网友,大家好!我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吉明,非常高兴通过“保山阳光政务”在线访谈这个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各位战友、各位听众表示感谢!今天,我和我的同事将就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线为大家作政策解答,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您的宝贵的意见建议,谢谢!

  • 【主持人】

    今天随同黄局长一起来到我们直播间的还有三位嘉宾,他们分别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福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蔡石富和移交安置军休科二级主任科员杨荣相。也请三位嘉宾分别来和朋友们打声招呼。

  • 【陈福帮】

    大家好!我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福帮。

  • 【蔡石富】

    大家好!我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蔡石富。

  • 【杨荣相】

    大家好!我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军休科二级主任科员杨荣相。

  • 【主持人】

    本期节目,市人民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以参与节目实时互动,我们的直播热线是:3037987、3038987(重复),你也可手机搜索“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屏幕右下方的“看直播”,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参与问政。

  • 【主持人】

    好的,欢迎四位嘉宾来到我们直播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党政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部门之一,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为现役军人解决后顾之忧,为退役军人做好服务。在成立短短的两年半时间里,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都在向新向好的方向发展。特别是服务保障功能更是越来越强,一部分工作还取得了不错的成果。那么咱们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都为退役军人们做了哪些实事,取得了怎样的成绩,首先我们由请黄吉明局长来给大家做个介绍。

  • 【嘉宾:黄吉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用心用情用力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1.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共建成6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75个乡镇(街道)和95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创建了45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打造了16个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点,基本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贯通。今年5月召开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关于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的任务分解方案》,这两个方案推进了乡、村两级服务站专职力量的落实。2.拥军优抚政策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全市完成各类优抚对象审核审批1415人,共下拨各类优抚资金2.92亿元;派出巡回医疗组赴各县(市、区)为2000余名退役军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送医送药。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慰问43571人次,发放慰问金768.92万元。对驻保部队官兵发放慰问品折款31.6万元、赠送防疫物资1批;为在双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9个单位和个人发放奖励金2.1万元;为4名驻保部队官兵随军家属协调工作调动,协调解决20名幼儿入园入学问题。3. 各项待遇保障落到实处。为331名自主择业干部逐月发放退役金5356万元,为28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核发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371万元;落实275名离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服务保障;核拨军休人员经费、军休家属遗属生活医疗补助经费、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经费4862万元;为集体转改人员及24名随调随迁配偶子女落户办理审核报批、开具证明,延伸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退役军人获得感更加明显。4. 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明显。通过深入挖掘、宣传,2019—2021年,共评选出“保山最美退役军人”29名,在社会上收到较好反响。在今年全市952个村两委换届中,374名退役军人被选入村两委,其中129人担任单位党组织书记,越来越多的优秀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已有2800多名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帮扶解困、抢险救灾等志愿服务工作。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退役军人累计捐款38.9万元,捐物6.5吨。

  • 【主持人】

    2021年是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也是做足了准备,确定了工作目标任务。那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具体又将怎样开展好服务工作呢?

  • 【嘉宾:黄吉明】

    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市委四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继续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在“十四五”新起点开好局起好步,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坚持以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普法,切实推动法律政策落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让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社会各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要义和配套政策,动员各方形成合力,推进相关新政新规的落实,依法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创新破解疑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理念,全面了解民情,突出问题为导向。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内,加强优待优惠、帮扶援助、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帮扶,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入老兵群体,听取老兵的意见建议,把工作做在前、沟通做在前,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主调,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三是坚持以活动为载体,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持续做好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为入伍、退役的军人举行迎送仪式,充分展示党对退役军人的关爱和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崇尚;坚持县、乡领导深入村(社区)送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活动;通过对纪念设施的改造和提升,以多种形式举行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的活动,挖掘革命英烈的事迹,讲好身边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大力营造参军受尊崇、退役受尊重的浓厚氛围。四是坚持以真情为基调,打造温馨和谐退役军人之家。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秉承“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理念,抓基层、打基础,用“退役军人之家”承载新时代“枫桥经验”管理保障功能,进一步营造“家”的功能、尽到“家”的责任、给予“家”的慰藉、体现“家”的关爱、提升“家”的能力,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让全体干部职工懂政策、精业务,向服务对象展现亲和、细致、高效的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服务中心政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工作,让服务中心成为退役军人畅谈人生、重叙友情、创业就业、化解忧愁困惑的平台。

  • 【主持人】

    据了解,在2020年的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们请黄局长来为大家解答一下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 【嘉宾:黄吉明】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着新形势: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退役军人工作作出指示,强调在国家层面加强对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为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2018年3月机构改革之前,对军官和士兵的安置、就业、优待等工作分散在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比较分散,需要整合。三是对退役军人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统筹解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律,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构建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的有力支撑;四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客观需要。

  • 【主持人】

    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体系的基础。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规定有哪些亮点呢?

  • 【嘉宾:黄吉明】

    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一经公布,立即引起广大退役和现役军人的广泛关注,其中的五大亮点更是广获肯定,被称为一部“有温度”的法律。一是突出对退役军人的法律保护。退役军人保障法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管理、监督等作出了法律规定。同时,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长期性、稳定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分工协调运行机制。退役军人保障法建立健全了中央和地方的工作运行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再到基层组织,明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责任划分,形成主体清晰、权责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退役军人工作的各个层次、不同主体分工协作,共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三是精细化现代化保障退役军人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完善安置方式的同时加强移交接收、抚恤优待、服务管理等工作,体现了退役保障的精细化程度。四是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坚持把稳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退役军人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五是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 【主持人】

    我们知道建立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是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基础。那么,今年以来我市在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以及加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方面具体又是怎么做的呢?这个问题我们请陈福帮副局长来介绍一下。

  • 【嘉宾:陈福帮】

    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一是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就服务保障体系“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建设作出指示批示。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委编办联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编制的通知》。今年5月,市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军出席会议,并就推进保山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会议明确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党(工)委书记兼任,副站长由武装部部长兼任,明确1-2人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推动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专职岗位,村(社区)级落实兼职岗位,切实达到实体化运行。今年6月份,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制定了具体的标准。9月份,市委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深入到五县(市、区)就贯彻落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情况及乡镇(街道)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召开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培训会和推进会,人员培训到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加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正向引领,积极开展向张富清、杜富国和“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先进典型学习,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争当先进模范,积极投身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与157名模范、功臣、伤残等退役军人一对一“结对子”,实现结对联系全覆盖。三是加强帮扶援助。2020年来,对437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困难救助,帮扶援助资金152万元。四是加强源头防范和矛盾化解。2020年来,全市共接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980人次,办理信访件52件,其中重复信访件12件。

  • 【主持人】

    除了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军人对于转业安置的满意度是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重点。那么在服务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工作中,你们采取了哪些举措,总结了哪些经验和做法可以和我们分享呢?

  • 【嘉宾:陈福帮副局长】

    1.干部安置方面。立足保山实际,实行“指令性分配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安置办法,自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来,我市在全省连年率先完成安置任务。转业干部安置主要是安排到党政群单位公务员职务,本人主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本人申请,并写出保证书。2020年召开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会议12场次,20名计划分配转业干部保山市直部门安置14名占任务总数的70%,腾冲市直机关安置6名占任务总数的30%,都是在行政机关安置公务员岗。2.士兵安置方面。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每年有冬季和夏秋季两次)主要是:一是在部队服役12年以上的士兵,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士兵,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士兵,实行“量化评分排序选岗”的方式现场选岗,并按规定给予编制保障。量化评分由服役部队打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档案核对,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在社会面进行公示。2020年全市9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于8月份正常上班,市县两级财政给予政策资金保障从8月起薪,未产生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在全省率先完成年度安置任务。3.就业创业方面。一是坚持政策驱动。先后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保山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减费降税实施办法》《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摘编》等举措,努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惠政策(小额贴息贷款20万)。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目前保山有20家经过退役军人系统认定的培训机构(已在网上进行公示),退役士兵有需求的,针对本人实际免费为其培训1次,目前先后组织424名退役军人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整合就业创业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就业岗位需求信息65期,联合开展专场招聘会18场,460余名退役军人找到合适岗位。全市有军创企业198家,涵盖有旅游开发、生态农业、食品加工、工艺制品等20余个品牌,带动1200余个就业岗位,18家军创企业在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中获奖。4.社保接续方面。保山市2019年初启动“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以来,符合政府安置的士兵(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享受补交政策,补交所断交的年限不能超过服役年限。办结1339名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核拨中央、省、市、县资金2575万元,个人补缴920余万元,养老保险办结率100%,如期完成各阶段性目标任务。

  • 【热线】

    刘先生:孩子当兵2年,咨询退役后如何安置就业?

  • 【现场答复情况】

    刘先生的孩子当了2年兵,不符合政策安排工作。义务兵安排工作要符合以下条件: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可以选择以安排工作的方式进行安置。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

  • 【热线】

    段先生:我当了3年义务兵,想咨询社保补助接续等相关问题?

  • 【落实情况如下】

    现场回复:待落实具体情况后再答复。 落实情况如下:根据社保接续有关规定,因段先生不是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所以不符合补缴社会保险接续相关条件。

  • 【主持人】

    朋友们,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保山融媒体互动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今天做客《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嘉宾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嘉宾。他们将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拥军优抚”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并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 【主持人】

    本期节目,市人民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节目实时互动,我们的直播热线是:3037987、3038987(重复),你也可手机搜索“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屏幕右下方的“看直播”,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参与问政。

  • 【主持人】

    欢迎来到“百姓问政”,一起来关注问政留言。接下来我们来看几条平台上的留言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问题。

  • 【网友问题】

    我想问问参战退役军人依法可以享受哪些优待?

  • 【嘉宾:黄吉明】

    关于这个问题,请我们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蔡石富来回答。

  • 【嘉宾:蔡石富】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参战特别优待机制。对参战退役军人实行特别优待,主要体现在以下措施:  (1)对参战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2)参战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优先保障;  (3)各级人民政府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4)军队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对参战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参战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等。军人因参战致伤病残的,退役后还享受残疾退役军人的有关优待。退役军人保障法还规定国家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去世后,可以安葬的军人公墓等。在“普惠”退役军人的基础上,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给予参战退役军人“特惠”。

  • 【主持人】

    下面,我们来听一听记者在前期采访中收集到的一些问题。

  • 【播放录音】

    我是义务兵退伍回来,回来以后患有糖尿病,生活比较困难,经常吃药打针相当困难,我想请问针对我们现在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一些相关的帮扶政策?

  • 【嘉宾:蔡石富】

    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申请;(二)户口本;(三)退伍军人证;(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 【播放录音】

    我当兵去年退下来了,安置的时候选择了自主就业,我现在租了一个商铺准备开饭馆,想问问贷款、税收这些对我们退伍士兵有没有一些优惠政策?

  • 【嘉宾:黄吉明】

    关于这个问题请我们移交安置军休科杨荣相同志来回答。

  • 【嘉宾:杨荣相】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x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 【主持人追问】

    那么军队转业干部与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在税收上是不是有一些不同呢?

  • 【嘉宾:杨荣相】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同时,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主持人追问】

    据我们了解,国家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税收上也有一些优惠政策,特别是有一些新开办的企业就专门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而开办,那么企业会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呢?

  • 【嘉宾:杨荣相】

    一般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90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同时,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热线】

    杨先生:父亲是退役后,还有2年满60岁,咨询能享受哪些养老政策?

  • 【现场答复情况】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适时提高标准。标准提高幅度大概在每年10%左右。按2021年现行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5元。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如果您父亲符合以上条件,可向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申报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还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向社保部门申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继续来关注平台上的留言。

  • 【网友问题】

    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义务兵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保障其退役待遇?

  • 【嘉宾:蔡石富】

    服现役满两年的士兵(含提前退出现役),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方式安置,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负担,根据服役年限确定,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有立功获奖的,按比例增发,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军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5%、10%、1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为体现对退役义务兵的优待,在一次性退役金基础上,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经济补助,一次性退役金和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 【网友提问】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医疗保险后,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应该如何处理?

  • 【嘉宾:陈福帮】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退役士兵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如地方没有建立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在士兵退役时由部队发给本人。士兵退役回到地方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办理。

  •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各位嘉宾的介绍。退役军人工作事关广大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局面向新向好发展。通过今天的节目,让我们更深切的感受到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了服务好广大军人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节目的最后,请黄吉明局长代表全市广大军人干部,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

  • 【嘉宾:黄吉明】

    我们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逐步建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专业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奖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确保管理服务到位、履职尽责到位、各项抚恤优待补助金按时发放到位。严格按照相关安置办法,全面落实“阳光安置”,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表现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 【主持人】

    谢谢黄局长,感谢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黄吉明带队做客我们的节目,就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就业创业、解难帮困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 【主持人】

    感谢今天走进直播间的嘉宾和参与节目的朋友。如果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继续拨打热线电话3037987、3038987进行反映。最后,编导谢金浪、主持杨晓、宇浩,代表监制仵猛、李京,感谢您的收听、收看!下期《保山阳光政务》节目的播出时间是8月4日,上线单位是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欢迎大家通过热线电话3037987、3038987说出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我们下期节目时间,再会。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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