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朋友们,大家好。您现在收听、收看的是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融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保山阳光政务》,我是主持人洪静 。
【主持人】
大家好,我是主持人黄鑫 。
【主持人】
今天来到《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的嘉宾是: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启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刘汉满,市民政局养老和儿童福利科科长杨晓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徐定硕。他们将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入推进婚俗改革”为主题,解读《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相关内容,围绕“婚姻登记政策、婚俗改革、收养登记和兜底保障”等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参与节目互动,提出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同时,五县(市、区)民政部门的有关同志,也在线收听、收看节目,并做好了回复大家咨询的准备,欢迎您参与到节目当中。
【主持人】
本期节目,市政府网站、调频FM98.7保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您在收听、收看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节目实时互动,直播热线:3037987、3038987,也可手机搜索“保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屏幕右下方的“看直播”,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参与问政。
【主持人】
首先,请几位嘉宾通过电波和视频来与大家认识一下,有请。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启山,很高兴走进“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受余有林局长的委托,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这次节目,为我市民政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大家的提问,我们将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谢谢!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汉满】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刘汉满。
【市民政局养老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杨晓琳】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市民政局养老和儿童福利科科长杨晓琳。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徐定硕】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徐定硕。
【主持人】
好的,欢迎各位的到来,首先我们来聚焦“十三五”以来我市的婚姻登记情况”。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也是爱情走向家庭最有仪式感的延续。当恋爱中的男女走进民政局,看到婚姻证上盖上象征着成为合法夫妻钢印的那一刻,拿着结婚证拍两人合影的那一刻,我想这是每一对新人最幸福的时刻吧,为了这份幸福加持上美好的回忆和印证,在“十三五”期间,保山市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首先我们请余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十三五”以来我市的婚姻登记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十三五”以来,保山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作为提升民政服务、展现窗口形象的重要手段,秉承便捷、高效、文明、优质的原则,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服务形式,在颁证仪式中彰显神圣,在服务细节中体现温度,用心打造人民满意的婚姻登记机关。目前,全市有38处婚姻登记机关、100名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5.7万余对、离婚登记4.5万余对,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依规、严谨高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立体系,规范婚姻登记管理。保山市民政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婚姻登记工作的生命线,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政务公开等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婚姻登记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畅通沟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抓好硬件,营造良好登记环境。保山市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打造人性化婚姻登记服务平台,设置婚姻登记区、候登大厅、结婚登记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功能区域,为当事人提供宽敞明亮、庄严温馨、整洁舒适的登记环境。为让群众感受到贴心服务和人文关怀,在婚姻登记大厅设置了饮水机、报刊栏等便民设施,开展了张贴婚姻文化箴言、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等服务活动,让当事人感受到婚姻登记的幸福感和神圣感。三是强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保山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积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婚姻登记和婚俗改革相关知识宣传。针对广大群众不知晓婚姻登记政策,办理婚姻登记“反复跑”的实际,民政部门以广大群众易接受的“农信通”手机短信方式,告之群众婚姻登记的工作流程和所需证件材料,实现了婚姻登记“只跑一次”。同时,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建立了网络、微信、电话三体合一的预约平台,全部实现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特别是遇到“2·14、“5·20”、“七夕”、“双11”等有特殊意义的“好日子”,不管是不是节假日,坚持全员在岗,延长上下班时间,最大限度的让准新人们满意而归。
【主持人】
听了李副局长的介绍,我们感受到了民政部门为人民服务的“真心、真诚和真意”,在演播室里面我们都能体会到一种温馨、温暖、温情的婚姻登记氛围。但在普通民众心中,除到民政局合法登记外,通过举办婚礼,宴请亲朋好友见证夫妻关系确定,这也算是一种民间的“婚姻登记”,在这方面,我们民政部门会不会也涉及其中,就是说通过什么方式来倡导和引导人们摒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营造喜事新办的文明新风呢?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客观上说,结一次婚,花费的资金还是很多的,少的在十万左右,多的二、三十万,甚至更多,所以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确实是不文明的社会现象。2020年6月以来,保山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将婚俗改革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在各个村(居)委会组建了红白理事会,把反对高价彩礼、抵制铺张浪费、遏制低俗婚闹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了“一村一会、一会一章程”,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得到各界普遍认同,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的文明新风正在形成。
【主持人】
说起婚姻真是一本难以读懂,自解在心里的无字天书,这本书理解得透不透彻,幸不幸福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场大考,在婚姻的城墙里,每个家庭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磕磕碰碰,当在婚姻中如果出现自身无法消化和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时,我们民政部门有没有这样的一个机构,可以通过一些婚姻辅导,从外力上来帮助婚姻得到幸福地延续。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有的。为了维护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保山市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市五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均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辅导等服务,挽救了很多冲动型离婚和不能正确处理情感危机、家庭矛盾导致的离婚,整体劝和率达到40%以上,有效促进了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持人】
在这个版块中,我们主要聊的话题是婚姻登记,此前记者就这个话题,对一些市民进行了采访,很多市民都有问题想咨询民政部门,现在我们来听听他们的问题。
【采访录音 市民】
我和女朋友户口都是四川的,现在我们都在保山打工,问问民政局的领导,可不可以在保山进行婚姻登记?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感谢这位朋友的提问。根据规定,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云南省还没有开展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
【主持人】
得到这个回答,还是有点遗憾,但是我还是想多问一句“为什么”?《婚姻登记条例》这样规定是不是要保障当事人的什么权益,比如说是不是确保不会出现重婚的情况发生?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更有利于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甄辨,能够更准确、负责地识别资料的真伪,确保不出现登记错误的情况,防止出现重婚、骗婚现象的发生。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再来听一个市民提出的问题。
【采访录音 市民】
我是一个退伍军人,现在正在等待安置,我和我女朋友恋爱了6年,终于有时间结婚了,但是身份证和户口簿都还没有来到当地,这样该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非常感谢这位朋友的提问。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答复》(民办函[2004] 17号)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没有身份证、户口簿的,可持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户籍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条网络留言,一位网友说“我是保山的本地居民,要娶一位缅甸妻子,该怎么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跨国婚姻办起来是要麻烦一些,请民政局的嘉宾为他解答。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涉及涉外婚姻登记管理。(一)保山居民需提交以下证件。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要注意的是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民族、生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当一致,如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公安机关更正后方可办理)。(二)缅甸居民需提交以下证件:一是本人的有效护照(需要注意的是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二是缅甸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缅甸使(领)馆认证或者缅甸驻中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缅甸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请这位网友带上上述材料到本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主持人】
朋友们,现在正在播出的是《保山阳光政务》,请大家积极参与节目,向上线的市民政局嘉宾咨询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建议建议,我们的直播热线是3037987、3038987。于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有7编、婚姻家庭是其中的一编。接下类,我们要谈的话题就是“解读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那么,请问嘉宾在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编有些什么亮点?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汉满】
民法典与原来的婚姻法有很多不同之处,其中亮点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法典。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对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伦理规则的尊重,有利于鼓励和促进人们培养家风,提升社会整体风气。二是新增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法定范畴。新增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三是新增告知严重疾病义务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请求撤销该婚姻。当事人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要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四是设立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离婚冷静期制度也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个亮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夫妻间冲动离婚、轻率离婚,对维护家庭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缓冲作用。五是新增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条款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不仅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加强事前风险防范,也有利于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从债务形成的源头上尽可能杜绝“被负债”的现象。六是新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该条款进行了修改,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同时,此次民法典还对撤销婚姻的时间、亲子关系、抚养费、债权债务、子女收养等内容都作了新的规定。
【主持人】
要完全解读清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需要很长时间的,由于我们节目时长的关系,嘉宾也只是从中重点摘取几部分进行解读,下面我们来听几个市民的提问,或许大家更能直观的理解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的内涵。
【采访音频 市民】
我的朋友这段时间正在闹离婚,她想请我帮她问问在离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汉满】
一是当事人双方持有效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书》,在受理人面前完成申请人签名并按指纹,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二是当事人从申请到最终办理,只能在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三是当事人如果在审查登记期内,因证件材料缺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一次没有办理成功的,则可在审查登记期内再次来办理。超过审查登记期限的,则不予办理,当事人需重新启动申请程序。
【采访音频 市民】
我们认得了在民法典中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就是在离婚程序中有两个30天,我搞不明白的就是这两个30天是怎么算的?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汉满】
关于两个30天计算的问题。一是冷静期30天。冷静期从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届满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冷静期最后一天。冷静期最后一天,可受理当事人的撤回申请,但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审查登记期30天。审查登记期自冷静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30天,期间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在审查登记期30天内的任一工作日内,当事人双方均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在审查登记期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主持人】
这些变化可以说都是在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现在又接到了两条网络留言,一位网友问“我一个亲戚户口在隆阳区,她老公在2000年去世,现在她再婚,需要准备哪些证件材料?”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汉满】
需要以下材料:一是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二是有效户口簿,并且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是“丧偶”;三是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主持人】
还有一位网友问的再婚怎么办理的问题,他说“我的户口是腾冲的,我妻子外出打工多年音信全无,如果我再婚将如何办理?”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刘汉满】
因配偶失踪想离婚,婚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夫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拿着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书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
【主持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完善了收养相关规定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收养孩子,就要读懂熟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免做了好事还触及到法律的红线,那么请问嘉宾《民法典》在收养方面进行了哪些完善呢?
【市民政局养老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杨晓琳】
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同时,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此外,与收养法相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收养规定还有如下变化:一是可收养的人数的变化,即允许无子女的收养人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二是被收养人的年龄的变化,原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被收养,现在统一修改为未成年人。三是增加了收养人的条件,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同时亦明确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主持人】
朋友们,现在正在播出的是《保山阳光政务》,请大家积极参与节目,向上线的市民政局嘉宾咨询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建议建议,我们的直播热线是3037987、3038987。在这一时段,我们将聚焦“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展开话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民政部门立足本职,深入实施《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营造文明、健康的人文环境,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相信民政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请李副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民法典》出台后,民政部门都做了些什么?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民法典》与每一位公民的生活学习工作,生老病死、婚姻和财产继承等息息相关,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设立到解散全过程的民事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可谓是一部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我们对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和公民三个层面就《民法典》涉及的婚姻登记篇章进行了认真落实。
1.婚姻登记机关。一是根据《民法典》新规和省民政厅的要求,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婚姻证书进行了规范更换,变成了最新版本的婚姻登记证书;二是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章节进行认真研读,特别是对照《民法典》提出的一些新的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便于依法衣规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三是对全市所有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民法典》婚姻家庭政策线上培训,提高婚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政策的培训,使《民法典》新规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知晓率。2.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全市各级婚姻登记部门加强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章的学习,把《民法典》做到人手一册。使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对各项规定内容了然于胸,做到依法依规、熟练规范进行婚姻登记。3.公民和自然人。《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力,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作为民政部门,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公民和自然人主动学习《民法典》,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要想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婚姻风俗陋习,我想不能一蹴而就的“一刀切”,这样做或许会引发群众的抵触心理,只有从思想根源上层层引导,步步深入,才能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有关下一步婚俗改革你们有什么思路,主要从哪几方面着力?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1、大力推动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是基层自治的重要抓手。全市所有村(居)委会须将依法婚育、倡导婚育新风等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把制止早婚早育、恶俗婚闹等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与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标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从社会到家庭多层次、多方面支持婚姻管理工作的局面。
2.深入开展婚姻健康家庭观辅导服务。一是开展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二是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新闻媒体、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婚前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
3.积极倡导简约舒适的婚俗礼仪。保山市的世居少数民族很多,可以深入挖掘傈僳族、傣族、佤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绚丽多姿的婚姻习俗和婚姻礼仪,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薪火相传。在具体工作中,既要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又要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礼仪创新,不断丰富表现形式。在婚姻登记领证方面,可以因地制宜设计庄重神圣、温馨浪漫的室内或者户外颁证场所。如可以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颁证制度,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他们的百年之好。另外,还可以倡导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同时还要做好早婚群体的治理引导。对尚未达到婚龄,但已经以家庭名义生活的当事人,在符合登记条件后,积极动员其依法登记结婚。
4.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要充分利用好重大节日期间农村返乡人员集中的契机,开展依法婚育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和微信等新媒介,做好移风易俗、婚俗改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开展对早婚早育、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5.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陸、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輩的道德观念。广泛开展“立家训”、“晒家风”、“传家礼”、家庭美德故事宣讲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广大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党员干部要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主持人】
有关婚姻家庭的话题我们就聊到这里,在前期记者的采访中,还有几位市民想问的是这个话题外的内容,都是有关申请低保的我们一起来听听。
【采访音频 市民】
我们家家庭特别困难,想要申请低保,我想问问要达到哪些条件可以申请?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徐定硕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家庭,主要是指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家庭,家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具体流程是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接受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开展村级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审核、张?榜公示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建议您可以先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咨询,提出申请后会有专门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如符合条件,乡镇(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会及时审核审批,纳入保障范围。
【采访音频 市民】
我们家是农村的,我腿脚不好,出门不方便,这种咋个申请低保?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徐定硕 】
目前,保山市已全面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办事通”APP便捷办理低保申请、政策查询和低保查询、低保管理和公示、低保领取、投诉举报事项,让困难群众申请低保“不求人”实现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低保并实时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全面畅通社会救助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如您本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还可以请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家人或亲属等下载“办事通”APP,提交您本人相关和家庭信息,乡镇民政干部会及时受理申请,入户核实等按程序办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主持人】
好的,感谢各位嘉宾的介绍。通过今天的节目,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实施后,民政工作在婚姻登记政策、收养登记后所产生的一系列变革,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我也深切地感受《民法典》的出台,对加强婚姻登记与管理、推进婚俗改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所以,节目最后,请李启山副局长代表全市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向全市人民作出一个公开的承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启山】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也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持人】
谢谢各位嘉宾,我们也希望民政部门再接再厉,在已经取得的丰硕成就基础上,不断开拓进取,再创辉煌。同时也希望朋友们都能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婚姻,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家庭。
【主持人】
最后,主持人洪静、黄鑫,代表编导、导播牛义娟,监制仵猛、李京,感谢您的收听、收看!下期保山“阳光政务”节目的播出时间是4月14日,上线单位是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欢迎大家通过热线电话3037987、3038987?说出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我们下期节目时间,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