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30/2018-073001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7-30
文号 保发改办复〔2018〕16 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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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保山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昆钢嘉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的建议》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经我委与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信息化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鼓励类项目,该项目由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按备案制办理,可由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向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递交备案申请,备案申请 办理时限为收到备案申请后 2 个工作日办结,项目审批简便快捷。

二、我委认为该项目目前建设条件尚未具备,虽然技术成熟,但由于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覆盖的服务半径范围内(施甸县水长、由旺、仁和、施甸县城、姚关,隆阳区蒲缥、潞江、芒宽)产生的废弃物数量不足以支撑项目的运营,项目建成后将长期处于亏本运行状态,需要施甸县、隆阳区财政给予大量补贴,造成施甸县、隆阳区财政负担过重。

三、目前隆阳区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已建成投产,施甸县城垃圾填埋场扩建项目已经我委批复,前期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目前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厂区覆盖的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固体废弃物可分别通过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施甸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我委下步将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信息化委与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保持联系,继续关注该项目进展,认真做好服务。

感谢市工商联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民,0875-214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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