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18-1108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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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保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是我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1号)的具体举措,现就《保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过程

2018年2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2018年8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1号)。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市民政局牵头草拟了《保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向市直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修改后提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

二、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各界参与热情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但相关信息公开还存在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面对公众关切解读引导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实施方案》立足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是落实国家、省相关决策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要求。

三、政策结构内容

《实施方案》整体结构分为整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6部分。

在重点任务部分,《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7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为公开重点。一是脱贫攻坚领域,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脱贫攻坚政策、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等信息。二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要求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和对象认定、办理程序、资金管理使用等信息。三是教育领域,要求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教育救助人数、救助标准、有关费用减免、助学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等信息。四是基本医疗卫生领域,要求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公开健康扶贫各项工作措施和成效,大力开展健康科普。五是环境保护领域,要求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统计年度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等。六是灾害事故救援领域,要求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权威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次生灾害预警预报、咨询救助电话等工作信息和进展动态信息。七是公共文化体育领域,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政策、设施建设和使用等信息公开。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抓好组织实施,推进清单管理,严格监督追责,强化考核激励,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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