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645-5-/2021-11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如何构建?云南省明确11个重点方向
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围绕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明确11个重点方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开展扶志行动,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深化扶志教育。充分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及新时代西畴精神,持续不断教育引导群众。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动感党恩进村入户、扶志诚信进村入户、扶智自强进村入户、文化文明进村入户,引导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全省每年评选1万户“勤劳致富之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扬激励,积极营造崇尚劳动、勤劳光荣的良好氛围。
改进帮扶方式。树立“谁干支持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动员干”的政策导向,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多干多酬”,杜绝简单给钱给物或无条件送股分红的帮扶方式,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同时,采取生产补助、劳务补贴、奖励激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立自强、发展致富。
开展移风易俗。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结合实际修订村规民约、建立乡村建设公约,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引导农村群众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知法守法。倡导实干兴家,多角度开展家风文化建设,发挥家庭育人功能。
积极推行“积分奖励”。全面建立“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激励引导机制,把遵规守法、移风易俗、诚信勤奋等纳入积分奖励内容。村级集体经济分红,定点帮扶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向脱贫地区捐赠的资金、物资分配,原则上与困难程度和表现积分挂钩。
惩戒不良行为。建立失信约束惩戒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故意隐瞒个人家庭信息、冒领套取政策扶持、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接受相关部门就业岗位推荐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程序暂停其获得政府部门帮扶资格,属低保对象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减发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违反社会公德,属村民自治范畴的,按照村规民约处理。
强化扶智措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机制。县级建立由党委和政府牵头的“六个统一”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各相关部门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对培训机构和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劳动力,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提供“菜单式”培训,鼓励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多个职业技能培训。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劳务品牌,形成“一县一品”品牌效应,力争全省有10个以上全国知名劳务品牌。
健全培训就业帮扶快速响应机制。综合运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培训就业需求,做到早发现、早培训。完善政府救助平台培训就业帮扶功能,让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能简便地提出掌握或提升劳动技能的培训申请,及时获得培训,掌握至少1项劳动技能,及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就业帮扶政策。
改进培训方式。依托企业、园区、扶贫车间认定一批实训实作培训基地,授予相应培训资质,并给予相应补助。采取“培训十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开展个性化、灵活性的实作培训和以工代训。加强对培训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培训考核程序,严厉惩治虚报冒领、套取培训资金等行为。确保经过培训后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90%以上、家庭年收入增幅高于所在县(市、区)农村家庭年收入平均增幅。
保障充分就业。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巩固与东部沿海省市的劳务协作关系,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支持发展一批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到2022年实现每个脱贫村有1个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扩大涉农项目建设、管护以工代赈实施范围,规范扶贫车间管理,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护路员等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等管理机制。建立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劳动力的就业情况按月调度通报机制,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低于2020年年底水平,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脱贫户、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
优化就业结构。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服务保障、考核评价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外就业。确保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外出务工人数不少于上一年度,到2025年,县外就业人数超过60%,其中省外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外就业岗位推荐全覆盖。
加大“两后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力度。对脱贫户、农村低收入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实行职业教育和就业全链条、全覆盖帮扶。统筹衔接省内外教育资源,积极开辟“两后生”招生绿色通道,确保“两后生”90%以上接受职业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在专业选择上给予及时指导,确保完成职业教育的“两后生”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