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4051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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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改革落实落地,实现了“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从而减轻群众跑办负担取得了实效。
一是强化便捷申领。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残疾人群体,2021年4月22日开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服务,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实现申领补贴“一次都不跑”和“不见面审核”。同时,充分考虑部分残疾人网络操作不便的难题,各乡镇(街道)继续保留线下申请窗口,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可能因无法使用智能技术获取线上服务的困难,使“全程网办”更加精准、便利,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突出“为群众办实事”关键在实,针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扶残助困”一事,实行一次办理、一次告知、一次办好,申请人只需线上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即可同步完成材料申报,免申请享受到相应的助残补贴。整个过程,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任何申请材料,做到了多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审核、审批、发放补贴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把“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落到方方面面、具具体体,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与残联部门信息共享新办证信息,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短信提醒”做好政策告知;认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明确主动政策宣传、主动数据比对、主动上门服务、主动监测评估、主动回访机制,全力当好服务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三是强化动态复核。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核查认证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对核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及时掌握残疾人相关动态信息,进行全面数据比对,主动核查、主动服务、确保认证便捷、精准、高效。民政部门每月和相关部门进行两次数据比对(月头和月尾),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缴尽缴”责任,完善政策衔接内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按时按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建立残疾人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残疾人补助水平,自2023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2023年,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2127人次37438人。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网络阵地、发放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现场宣传,全方位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知晓率,2023至今累计宣传发放宣传册(单)7000余份,累计主动上门服务走访600余人次。下一步,我市将聚焦残疾群众“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助残“一件事”改革,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公开办事项目,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破口,线上线下协调配合,围绕主动服务、温馨服务、精准服务、创新服务方面全面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政策,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促进残疾人事项办理更加高效便捷,让群众真正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有效提升民政“为人民服务”的力度、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