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1-092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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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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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2.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5.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6.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7.承担民航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职责,战区恢复工作职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职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职责,统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8.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9.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2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新型墙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方面的职责。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00%。“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0%,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00亿元。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0亿元,同比增长3.00%。“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由2016年的50.10%增长至2020年的56.00%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0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00%2017年增长35.00%2018年增长70.20%2019年增长100.41%。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主要工作:  

1.强化防控物资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作为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在认真协调做好消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储备、调拨工作。各类物资及时发放疫情防控第一线,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必要供应,以及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2.强化企业复产达产。坚持疫情防控与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有序推动“保市场主体”工作,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以国家、省稳定经济运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实为抓手,贯彻落实《保山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措施》、《保山市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措施》、《保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着力帮助企业解决人员难进厂、产品难运输、产品难销售等困难问题,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0207月,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保山市停产半停产规上企业和计划纳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工信发〔202051号),明确帮扶对象、帮扶目标、帮扶步骤、帮扶措施等四方面工作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分片包干五县(市、区)、园区89户企业,梳理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问题清单11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达去年同期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1户已复产258户,复产率95.20%,规模企业开工率已回复到去年同期水平。  

3.强化运行监测分析。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和支撑条件,重点分析研究非电工业投资及经济运行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利用工业经济数据监测系统,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认真做好工业经济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和工业经济月分析报告。  

4.强化培育规模企业。一是积极协调企业发展存在的贷款融资难、原料采购成本上升等问题,推动企业纳规入统工作开展。二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统计局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68号)要求,拨付市级纳规奖励补助资金214.00万元。三是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招商引资优惠电价的通知》对入园企业进行电价优惠,优惠电价的执行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的生产。  

5.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保山市水电硅材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0年全力以赴推进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方案》(保硅产业办〔20201号)要求,确实加快推进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发展,列出土地、环保、资金等问题清单,责任成相关部门拿出措施及时解决,按期每月对相关项目进行督导,截止目前隆基一、二期龙陵“园中园”11GW单晶硅棒项目全面达产;隆基三期腾冲“园中园”10GW单晶硅棒项目标准厂房建设进入附属基础设施收尾阶段,项目主体工程及满足生产的配套及附属工程基本完成,926日项目部分设备点火试机顺利生产,单晶炉设备已进场 456台,已安装392台,完成调试239台,投产203台,生产单晶硅毛棒约455吨,实现产值约7,000.00万元,11月初腾冲隆基硅材料公司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库,预计年内完成工业产值约4亿元,申报的5.52亿元地方专债项目资金已获得省市重点支持,正在争取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基金1.50亿元和金融机构申贷3.00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云南通威1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已经完成厂区场平工作,于1112日开工建设,化工园区申报通过市政府审核,上报省工信厅于1014日出具化工园区省级专家意见并组织省直8部门进行联审,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批复;东方希望集团氯碱循环产业链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6.强化专项资金申报。完成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的通知》(规划〔202081号)要求,共计上报省工信厅推荐项目31个,合计申请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30,081.00万元。  

7.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分两批开展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融资申报。二是开展报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专项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推荐企业名单。三是积极开展保供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政银企融资需求座谈会。五是拨付2019年“创客中国”中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奖补资金各5.00万元。六是推荐申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七是推荐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八是推荐申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九是上报6户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十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截至1031日,保山市(不含腾冲市)剩余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为100.00%,腾冲市剩余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为100.00%,全市完成了省政府要求10底前清偿进度达到100.00%的目标任务。十一是全市四家担保公司获得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510.25万元。十二是严格落实厅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8.强化工业节能工作。一是围绕省工信厅保山调研和滇西工业重镇建设能源消费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向省相关部门汇报我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指标情况及需求,争取省级支持。二是根据省厅要求,推荐企业参加2020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0年度云南省工业硅行业能效“领跑者”。三是做好节能监察工作,超额完成了工信厅下达我市9户的“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四是组织14户企业参加节能诊断工作,市向省厅推荐2家企业为2020年度节能诊断优秀案例。五是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管。  

9.强化信息产业发展。一是宽带光纤改造,截止目前,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已达1840Gbps,宽带网络光缆线路总长度达111819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63.16万户,其中光纤用户占比达94.86%。二是4G覆盖补点,全市4G网络物理基站总数达6881个,基本实现城区、乡镇、行政村、热点地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4G网络100.00%覆盖,全市4G移动用户达187.38万户。三是新建5G网络,牵头协调解决5G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支持我市5G建设快速推进。四是目前全市413个贫困村已全部完成脱贫攻坚网络“三到”保障任务。五是积极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申报2020年保山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提升我市4G网络信号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覆盖面。六是推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申报,省级部门及省级运营商公司已同意将我市作为云南省向国家工信部申报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的2个州市之一。七是推进腾冲清水司莫拉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村振兴示范区。  

10.强化无线电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及台站数据库维护工作。二是认真配合保山市税务局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三是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管理工作。四是对各频段进行了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我市21场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累计保障32天,派出技术人员96人次,监测车辆42辆次,使用监测设备84套次,在全市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六是二类无线电监测站建设项目和小型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七是组织开展无线电科普知识、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11.研究滇西工业重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保山现有的要素保障、工业园区布局、人力资源储备等基础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工作组,于4月份编制形成《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重镇”初步规划方案》。在《方案》基础上,形成《关于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工业重镇的实施意见(初稿)》,《实施意见》已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修改通过,即将发布实施。通过努力,至2025年保山市预计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700.00亿元以上、增加值410.00亿元以上,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2020年相比,增长5个百分点。  

12.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体挂联人员进一步熟悉挂钩户基本情况;对照贫困户退出的“5条标准”,帮助挂钩户查缺补漏,找准短板;通过拉家常话生产等方式进一步拉近与挂钩户的感情;力所能及为挂钩户解决当前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挂钩户改善人居环境;二是我局挂钩的杨家山社区于4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目前正在准备迎接脱贫普查。三是截止2019年底,全市413个脱贫退出贫困村宽带网络“三到”保障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13.全面抓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扫黑除恶有关工作,认真开展涉黑线索排查,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报表,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发送公益短信,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认真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下发文件,加强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好日常痕迹管理。三是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和领导挂钩民营企业工作。四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有关要求,对照“贪官五面典型”,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五是认真抓好抓好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费管理、非公企业党建、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创建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儿工作、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教育、老干部、企业减负、禁毒防艾、政务信息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7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2,900,904.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12,526.45元,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8,377.58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对比增加41,504,736.01元,增长193.98%,主要原因分析2020增加项目支出42,230,717.00元,其中:2020年中央无线电监管资金5,640,000.00;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1,010,717.00元;2020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5,580,0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1,185,979.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7,464.37元,占总支出的23.30%;项目支出46,928,515.55元,占总支出的76.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435,190.79元,增长157.6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2020中央无线电监管资金5,640,000.00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1,010,717.002020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5,5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57,464.37元,人均支出254,597.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692.09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09,582.69元,人均支出230,528.26元,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47,881.68元,人均支出24,069.32元,占基本支出的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928,515.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23,882.88元,增长398.9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2020中央无线电监管资金5,640,000.00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增加31,010,717.00元、2020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增加5,58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391,817.81元,其中:办公费35,109.46元、印刷费112,131.00元、水费2,420.40元、电费18,104.01元、邮电费66,341.38元、物业管理费130,000.00元、差旅费291,507.2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6,510.00元、维修(护)费3,257.50元、会议费72,566.00元、培训费77,271.00元、劳务费437,925.90元、委托业务费2,024,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716.8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7.10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240,000.00元,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生活补助,对1名引进博士进行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00元,为2020年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费,慰问全市200名企业困难职工。三是资本性支出4,377,980.74元,其中:无线电机房房屋建筑物购建99,210.00元、无线电办公设备购置1,756,431.00元、无线电专用设备购置2,392,8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6,42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4,476.00元、土地补偿68,643.74元。四是对企业补助,提升我市4G网络信号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覆盖面,2019年基站建设数量157基站2020年基站建设数量31基站。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6,590,717.00元,其中:2019年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12,480,480.00元、移动信通集团云南有限公司16,380,000.00元、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150,237.00元;2020年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1,080,000.00元;移动信通集团云南有限公司540,000.00元;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960,000.00元。五是其他对企业补助2,268,000.00元,其中:保山市聚贤公司构建公益性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00.00元;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1,768,000.00元,完成青华海西湖建设35AP,青华海东湖建设48AP,规划馆建设5AP,永子棋院内部建设9AP,永子棋院外部建设7AP,合计建设99AP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48,207.7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对比增加37,676,991.32元,增长161.2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2020中央无线电监管资金5,640,000.00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1,010,717.002020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5,58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705,000.00元,其中:办公费1,768.30元、印刷费25,000.00元、电费611.70元、邮电费8,744.00元、差旅费30,600.00元、会议费13,076.00元、培训费75,000.00元、劳务费400.00元、委托业务费549,800.00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240,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5,54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913,699.5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4,349.76元、职业年金缴费79,349.76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7,400.00元,其中:办公费728.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671.1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4,448.00元,其中:离休费797,278.00元、抚恤金1,488,606.00元、生活补助128,56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48,48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902,988.34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4,717.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8,271.04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5,500.00元,为医疗费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2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住房补贴6,247.00元。  

12.农林水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4,720.46元、差旅费13,408.72元、会议费5,645.00元、培训费2,271.00元、劳务费73,954.8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5,012,92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1%。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980,584.83元,其中:基本工资2,540,519.00元、津贴补贴3,042,620.00元、奖金1,985,313.94元、绩效工资302,494.0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458.93元、医疗费50,178.90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749,527.36元,其中:办公费113,689.50元、印刷费87,951.00元、水费29,131.20元、电费30,756.41元、邮电费136,431.81元、物业管理费130,000.00元、差旅费293,150.94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6,510.00元、维修(护)费7,877.50元、会议费60,073.00元、培训费54.80元、公务接待费1,8074.00元、劳务费402,750.48元、委托业务费1,474,900.00元、工会经费122,739.92元、福利费1,480.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2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930.2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15.00元,其中:生活补助41,180.00元、奖励金935.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4,377,980.74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99,21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756,431.00元、专用设备购置2,392,8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6,42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4,476.00元、土地补偿68,643.74元。五是对企业补助38,858,717.00元,其中:费用补贴36,590,717.00元、其他对企业补助2,268,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4,584.00元,完成预算的8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6,510.00元,完成预算的98.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74.00元,完成预算的36.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31,926.00 元,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相关规定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0,810.45元,下降61.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2,090.00 元,下降62.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5,963.45元,下降6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57.00元,下降41.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访缅甸1次、2人,比上年减少3人。二是2019年新购无线电管理特种车辆1辆,2020年购置费减少。三是公务接待22(),比上年减少8批(次);公务接待205人,比上年减少127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510.00元,占13.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00.00元,占79.37%;公务接待费支出18,074.00元,占6.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6,51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出访缅甸1次,组团1个,2人。开展内容包括:出访缅甸考察项目及经贸洽谈2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无线电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0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查工作、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3,226.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427.24元,增长9.48%主要原因分析“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增加。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公费85,797.70元,比上年增加8,234.42元,增长10.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刊费增加。二是印刷费820.00元,比上年减少2,093.50元,下降7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期刊支出减少。三是水费26,710.80元,比上年增加25,271.70元,增长1756.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桶装饮用水和二类无线电固定站用水量增加。四是电费14,341.97元,比上年增加4,105.42元,增长40.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房用电费用增加。五是邮电费78,834.43元,比上年增加51,367.29元,增长187.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无线电网络租赁费。六是差旅费97,691.80元,比上年增加33,538.44元,增长52.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已发生的差旅费在本年报账。七是维修(护)费减少20,255.00元。八是会议费增加6,228.00元。九是培训费减少13,555.20元,在项目中列支;十是公务接待费18,074.00元,比上年增加6,643.00元,增长58.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在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减少。十一是劳务费39,179.40元,比上年减少17,595.98元,下降30.99%,减少的主要聘用人员工资在其他项目中列支。十二是工会经费122,739.92元,比上年减少5,062.98元,下降3.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工资总额比上年减少,计提工会经费减少。十三是福利费1,480.60元,比上年减少92.40元,下降5.87%。十四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283.14元,比上年减少15,242.17元,下降10.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线电监测电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十五是其他交通费用510,026.00元,比上年减少14,274.00元,下降2.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发生变动减少,发放公务交通费减少。十六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44.20元,比上年增加62,210.20元,增长95.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47,809,729.43元,其中,流动资产2,170,138.16元,固定资产42,671,940.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66,730.00元,无形资产200,920.7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61,664.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34,524.08 元,比上年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划转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2138㎡,减少固定资产2,233,685.92元,其中:上巷街14号二幢一楼102商铺3141㎡,减少固定资产324,527.97元、下巷街4849-原老经贸委办公楼1997㎡,减少固定资产1,909,157.95元。二是无线电昌宁二类站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入固定资产3,569,80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809,729.43      

2,170,138.16      

42,671,940.53      

12,248,515.33      

2,250,227.89      

16,576,120.00      

11,597,077.31      

      

2,766,730.00      

200,920.7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3,7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2,2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1,51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0,9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化工产业园区创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保山市确立了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坚持“工业发展聚集为要”的理念,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在每个县(市、区)建设了1个工业园区,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了80平方公里的保山工贸园区。不断加大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打破传统行政区划限制,发展“飞地经济”,走出了由5个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的发展模式。  

通过搭建大平台、引进大项目、扶持大企业、培育大产业,保山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目前,保山已逐步培育形成了以农特产品加工、新材料、轻纺、信息、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为重点的产业体系。2020年,我局获批保山化工产业园区创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保山化工产业园区创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26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秕)的通知》(保财建〔2020168号)文件,下达保山化工产业园创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保山化工产业园区创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00万元,其中:保山化工产业园区创建项目办公费用5.02万元,保山化工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委托业务费用54.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活动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化工园区《专项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等料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到省工信厅和相关厅局、金融部门汇报工作202092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邀请省级专家到保山工贸园区化工园区区域范围进行现场探勘核实。现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出具化工园区省级专家意见,长岭岗化工园区被省直8部门确认为首批化工园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保山化工产业园创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为园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强力保障,奠定坚实基础,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跟踪回访,涉及项目单位及部门对园区前期工作开展十分满意,满意度指标达到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020年度)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20年春节慰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非常重视,并对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春节临近之际,特对全市企业离退休困难职工进行春节慰问,获批春节慰问费6.00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2020年春节慰问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预〔2020253号)文件要求,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费6.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2020年春节慰问费6.00万元,无结余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活动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本次慰问标准为每人300.00元,截至2020年底共慰问全市企业退休困难职工200人,实际支出春节慰问金6.0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春节慰问,开展多项活动,展现出了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注重落实全市企业退休职工关怀帮扶政策的坚定决心和勇于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凝聚了合力、激发了活力、增添了动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机关领导的深切关怀得到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认可,对慰问活动非常满意,满意度指标达到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020年度)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3)建议  

2021年,我局将根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会同财政局,探讨慰问经费的使用途径,最大效率的使用经费,达到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慰问的目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由投资、资源带动型向由创新、科技驱动型转变,我国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才资源尤其是高层次科技人才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已成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家注重人才培训,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求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更新人才发展观念,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建设工作体制,创新方式,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就目前情况而言,许多事业单位仍然存在技术专业人才缺失和高级人才不足的问题,而内部培养的局限性又比较明显,这导致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21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的通知》(保财建〔202025号)文件,下达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24.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24.00万元,执行时间为20201月至12月,每月2.00万元,资金按月拨付。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活动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事业单位的人才管理是有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价值,随着人才的储备不足,事业单位也越来越多使用外部引进人才,而外部引进人才的作用发挥又面临各种困境,需要事业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通过合理的引进,创新用人机制,加强保障机制,健全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发挥,完善外部引进人才的工作环境,提升人才的价值。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涉及部门预算资金的科室对人才工作津贴进行问卷调查,询问关于人才工作津贴的相关事项,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020年度)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次部门预算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对人才的权益保护、扶持政策力度不够,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由于高新产业不够发达,致使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难度较大。很多高层次人才很难找到适合他们的发展平台,没有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科研条件也不完善,在薪资待遇方面也不能够完全满足高层次人才的具体需求,因此各方面的引才条件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度不够,很难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上形成规模性。  

3)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衔接柔性引进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高层次人才,并鼓励市内企业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争取来年取得较好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十、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扶贫攻坚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殷切希望和工作要求,围绕继续深入推进开展感恩教育、农民收入倍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绿化荒山、村庄规划“一教育五行动”,着力破解制约我市农村基层发展的人才和智力问题,努力推动我市农村的跨越发展,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实施“农村人才培训行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文件,为我局下达“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7.5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7.50,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7.50万元。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农村致富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7.5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破解制约我市农村基层发展的人才和智力问题,推动我市农村的跨越发展,带动农村致富,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为我市农村基层实现自我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3)建议  

①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③统筹协调,厘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突破口与关节点。财务工作的关节点很多,找到问题的节点,中能对症下药,采取得力措施,降低事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这也是财务工作需长期破解并一以贯购研究的课题。  

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育项目建设专项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管理队伍,组建专家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的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干部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文件,为我局下达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收入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万元。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选好、用好、监督好、管理好干部,领导干部队伍水平整体提升。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打牢干部工作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办法》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各地打造“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积极性,较好地形成全省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合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2019年,全省共实施省外来滇投资绿色食品产业招商5亿元以上项目近200个,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0.35%,为全省“招大商,育龙头”推进“绿色食品牌”奠定了基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177号)文件,为我局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0.00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拨入16.00万元,合计26.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53,117.21,结转下年106,882.79元,预算执行率为58.9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0.00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拨入16.00万元,合计26.00万元。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53,117.21元,结转下年106,882.79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打造“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积极性,较好地形成全省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合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全市工业大麻会议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市政府领导关于(保工信发〔202079)批示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1119日至1121日召开保山工业大麻综合利用暨植物染色物智能化提取推进会议,会上,来自全国多位知名专家及知名企业家围绕植物染产业发展、植物染色物的提取、工业大麻的种植和开发利用、麻纺织产业发展以及进一步加强我国工业大麻产业和植物染产业合作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共同挚画保山乃至全国工业大麻产业和植物染产业的发展蓝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全市工业大麻会议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工业大麻综合利用暨植物染色物智能化提取推进会议费的通知》(保财预〔2020290号)文件,为我局下达全市工业大麻会议费3.3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全市工业大麻会议费3.35,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收入全市工业大麻会议费3.35万元。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全市工业大麻会议费3.35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破解制约我市农村基层发展的人才和智力问题,推动我市农村的跨越发展,带动农村致富,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为我市农村基层实现自我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参会人员主要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麻纺织协会、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等协会领导、行业领域专家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合计36人;各县(市、区)工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展规划股、轻工业股等业务股室负责人,各园区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人、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保山市企业联合会、保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合计20人;市工信委领导及相关科室,合计8人;有关企业33人,其中:轻纺类8人,工业大麻类3人,农特产品加工类17人,驾驶员5人;工作人员6人;共计参会人员103人。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对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发展定位和“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中国最美省份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走在全省前列”建设的重要阶段。编制好“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对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供保山市“十四五”期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函》(保发改规划函〔201968号)要求,我局计划编制《保山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发展规划》两个重点规划。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十四五”规划资金的通知》(保财预〔2020239号)文件,为我局下达“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5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山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服务合同》、《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发展规划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支付总费用的50.00%,为24.75元。2020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际使用“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24.75,预计2021年支付剩余费用,目前由财政收回指标额度25.25元,预算执行率为49.5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完成《保山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发展规划》两个重点规划编制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00元。  

整体支出情况:根据合同,2020年实际使用“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24.75万元,预计2021年支付剩余费用,目前由财政收回指标额度25.25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保山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发展规划》两个重点规划编制,紧抓信息化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立足云南省保山市信息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基础,依托工业数字信息化转型和数字治理等需求,信息化基础设施为支撑,以做强产业数字化和推动数字应用为主线,提升保山市信息化水平,全方位推动保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绩效自评总分数设置为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是落实“宽带中国”战略、补齐农村宽带建设发展短板、提升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全省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财政部和工信部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638号)要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事项:一是行政村、边疆地区、海岛(礁)等地区开展光纤或4G等宽带网络建设二是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承担企业,对行政村试点项目提供6年运营维护保障,对边疆、海岛(礁)试点项目提供10年运营维护保障。三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电信普遍服务其他重点工作。  

此项资金将专项用于信息普遍服务试点重点边境地区和偏远行政村4G网络覆盖项目补助。中央资金的及时到位,将充分发挥电信普遍服务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守边固边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地区及边境地区4G网络建设升级,有效提升农村地区、边境线03公里范围内20户以上边民聚居区、学校和卫生室、口岸、哨所及周边道路等区域4G网络覆盖广度和质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2019-2020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0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17号)文件,下达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101.0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020814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保财建〔2020106号)文件,下达2020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558.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实际使用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101.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020年,实际使用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558.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积极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申报保山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提升我市4G网络信号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覆盖面,2019年基站建设数量157基站2020年基站建设数量31基站。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推进行政村4G网络深度覆盖,进一步提升偏远和边疆地区等4G网络覆盖水平。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020年度)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项目预算资金增长不足。近年,保山市着力发挥资源、区位、气候等独特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园中园建设,打造千亿产业园区,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为工业集聚化发展趟出了一条新路,由于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制于资金、人员的限制,工作落实难度大,限制了部分项目的开展。  

②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③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要求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对用好管好频谱资源、全面加强无线电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无线电频谱作为信息无所不在和交互传输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和战略资源,将在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应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管理频率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利于保护民用航空、广播电视、公众通信、水陆交通、医疗救护、公安消防、公用事业等重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无线电业务畅通,有利于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全市重大活动、防邪反邪、反恐、水上搜救和处置社会突发性事件等提供可靠的无线电通信服务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单位依法管理,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格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2019-2020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8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105号)文件,下达2020年无线电管理经费564.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根据保财建〔202027号)文件,下达2020年无线电管理经费136.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根据保财建〔20201号文件,上年结转资金30.56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564.00万元,实际使用367.01万元,结余196.9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5.07%2019年无线电管理经费实际使用无线电管理经费166.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及台站数据库维护工作,2020年共实施行政许可9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18本,无线电频率许可2起,台站注销1起。二是认真配合保山市税务局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根据无线电频率数据库确定频率占用费的缴费人,核定应缴金额,报送给保山市税务局,由市税务部门完成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三是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管理工作,每季度上报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并编制上报2021年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报告;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聘请的第三方对我市2019年频率占用费资金和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及绩效现场评价。四是分别对30-250250-500500-750750-10001000-20002000-3000MHz频段进行了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填写月报并完成报送,上报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监测月报”和“监测报表”各6份,累计监测时间超过3000小时。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我市21场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累计保障32天,派出技术人员96人次,监测车辆42辆次,使用监测设备84套次,在全市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730日,昌宁县二类无线电监测站建设项目和辛街、龙陵小型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1021日,2019-2020年监测网运行维护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三是组织开展无线电科普知识、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922日,开展以“珍惜频谱资源,维护电波秩序,推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无线电科普行宣传活动;928日,走进保山市综合广播“公益987”直播间,围绕着什么是无线电、什么是“黑广播”“伪基站”等进行详细和解答。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无线电经费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无线电台的审批、无线电频率的指配、无线电设备的管理、无线电信号的监测、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对用户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等。涉及项目的科室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季度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2020年度)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虽然2020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项目预算资金增长不足。近年,保山市着力发挥资源、区位、气候等独特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园中园建设,打造千亿产业园区,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为工业集聚化发展趟出了一条新路,由于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制于资金、人员的限制,工作落实难度大,限制了部分项目的开展。  

②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③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3)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围绕省工信厅、省中心和市工信局对平台的工作要求,全年计划在平台网站发布政策信息600条,开展服务活动24场次,服务企业500家次。其中:12场次重点服务活动(中小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场次,陪伴企业成长志愿服务专项行动3场次,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企业上云上平台)专项行动3场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工程2场次,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及融资对接活动2场次),其他12场次服务活动主要围绕八大服务功能开展服务活动(投融资服务2场次,创业服务2场次,人才与培训服务3场次,管理咨询服务3场次,法律服务1场次,市场开拓服务1场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11号)文件,为我局下达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平台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3833家次,服务人数达24373人次。全年共计发布惠企政策、新闻动态、图片展示以及微信公众号文章推送等信息2686条,完成全年500条任务数的537.20%;上报活动通稿57篇,完成全年24篇任务数的237.50%;累计带动服务机构74家;接待各类来访咨询企业900家次。结合八大功能开展服务活动49场次,完成全年16次任务数的306.25%;其中:开展实施重点工作21场次,服务企业830家(次),服务人数1624人次。通过对精准服务的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服务满意度为100.00%2020年全年保山平台服务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万元。  

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在省工信厅、省中心及保山市工信局的领导下,认真按照省中心关于《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2020年度重点工作及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的部署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立足本职,担当尽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投入防疫助企攻坚战,在助力中小企业了解政策、复工复产、减轻成本中充分发挥了保山平台作为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8.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聚焦云南保山的发展现状和目标定位,突出国家对云南保山打造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的发展指导,分析云南保山的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特点以及对外开放特点。以“数聚保山创新发展”为宗旨,在综合分析保山大数据服务产业发展现状、所具有的后发优势和条件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委省政府对保山发展相关产业的战略定位,梳理大数据服务产业的发展策略和主要任务,着力打造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形成大数据驱动下的产业聚集、应用示范,全面服务于国家战略,着力推动保山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和产业的全面跨越式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91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0112号)文件,下达2020年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经费79.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经费39.50万元,根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签订的《云南保山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及通道性能跟踪监测项目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2020年实际支付费用39.50万元,财政局收回指标额度39.5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剩余费用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活动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0年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经费79.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实际使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经费39.50万元,根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签订的《云南保山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及通道性能跟踪监测项目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2020年实际支付费用39.50万元,财政局收回指标额度39.5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剩余费用。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从推动云南保山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角度,分析云南保山申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的意义和必要性;系统梳理云南保山的外向型产业发展状况、政策环境、自然地理环境、网络基础等,分析云南保山申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和基础;基于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研究并分析云南保山主要的外向型产业类型,并针对每一类产业类型深挖企业国际通信需求和面临的国际通信问题;研究框架性的云南保山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方案,说明通道的建设运营主体和管理主体、组网规则、覆盖范围、容量配置、安全保障方案、保障措施等。最终形成《云南保山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得到认可。服务对象满意度 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8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四化”发展,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集中力量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成规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推进。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00%。“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0%,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  

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00亿元。  

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0亿元,同比增长3.00%。“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0%增长至2020年的56.00%  

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0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00%2017年增长35.00%2018年增长70.20%2019年增长100.41%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11号)文件,为我局下达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00万元。  

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0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00%。“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0%,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  

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00亿元。  

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0亿元,同比增长3.00%。“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0%增长至2020年的56.00%  

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0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00%2017年增长35.00%2018年增长70.20%2019年增长100.41%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较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8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对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发展定位和“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中国最美省份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走在全省前列”建设的重要阶段。编制好“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对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供保山市“十四五”期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函》( 保发改规划函〔201968号)要求,我局计划编制《“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规划1个。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11号)文件,为我局下达“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0.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0.00,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完成1个重点规划《“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0.00万元。  

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10.0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编制《“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重点规划1个,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较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19510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华海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强青华海景区的通讯建设,做到4G网络和WIFI全覆盖”。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呈报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华海创建4A级旅游景区WIFI建设相关工作的请示》(保工信发〔201957号),2019718日市人民政府宋光兴副市长批示,同意青华海创建4A级旅游景区WIFI建设项目资金180.00万元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该项目由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承建,概算总投资180.00万元,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招标,中标合同总金额160.80万元,工程变更增加金额16.00万元,结算金额176.80万元。  

项目于2019915日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为申报4A级景区提供了通保障。主要完成青华海西湖建设35AP,青华海东湖建设48AP,规划馆建设5AP,永子棋院内部建设9AP,永子棋院外部建设7AP,合计建设99AP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11号)文件,为我局下达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177.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176.80万元,结余资金0.20万元,由财政收回,预算执行率为99.89%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完成青华海西湖建设35AP,青华海东湖建设48AP,规划馆建设5AP,永子棋院内部建设9AP,永子棋院外部建设7AP,合计建设99AP。青华海景区WIFI全覆盖按照1000人上网人数规划无线覆盖。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176.80万元。  

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176.80万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9915日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为申报4A级景区提供了通保障。加强青华海景区的通讯建设,做到4G网络和WIFI全覆盖。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较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20217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工作经验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②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③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主要问题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020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四化”发展,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集中力量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成规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推进。  

①部门职能  

一是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二是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是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五是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六是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七是承担民航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职责,战区恢复工作职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职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职责,统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八是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九是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是有关职责分工  

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新型墙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方面的职责。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  

②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56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29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保编办准〔201964)文件,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编制1个,与上年持平;编制人数33名,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编制27名,与上年持平;事业编制6名,与上年持平。内设科室、中心16个,与上年持平。  

③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在职实有人数56人,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50(工勤编制3),事业6人。在职人员与上年持平,其中:调入3人;在职退休3人。  

离休干部5人,比上年减少2人。  

遗属人员9人,与上年持平,其中:离休人员遗属5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遗属4人,比上年减少4人。高龄护理费或因病护理6人,比上年减少2人,其中:高龄护理5人;因病护理1人。享受中组部13号、“8.13”人员补助3人,与上年持平。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00%。“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0%,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  

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00亿元。  

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0亿元,同比增长3.00%。“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0%增长至2020年的56.00%  

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0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00%2017年增长35.00%2018年增长70.20%2019年增长100.41%  

2020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防控物资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作为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在认真协调做好消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储备、调拨工作。各类物资及时发放疫情防控第一线,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必要供应,以及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是强化企业复产达产。坚持疫情防控与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有序推动“保市场主体”工作,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以国家、省稳定经济运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实为抓手,贯彻落实《保山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措施》、《保山市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措施》、《保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着力帮助企业解决人员难进厂、产品难运输、产品难销售等困难问题,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0207月,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保山市停产半停产规上企业和计划纳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工信发〔202051号),明确帮扶对象、帮扶目标、帮扶步骤、帮扶措施等四方面工作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分片包干五县(市、区)、园区89户企业,梳理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问题清单11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达去年同期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1户已复产258户,复产率95.20%,规模企业开工率已回复到去年同期水平。  

三是强化运行监测分析。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和支撑条件,重点分析研究非电工业投资及经济运行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利用工业经济数据监测系统,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认真做好工业经济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和工业经济月分析报告。  

四是强化培育规模企业。一是积极协调企业发展存在的贷款融资难、原料采购成本上升等问题,推动企业纳规入统工作开展。二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统计局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68号)要求,拨付市级纳规奖励补助资金214.00万元。三是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招商引资优惠电价的通知》对入园企业进行电价优惠,优惠电价的执行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的生产。  

五是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保山市水电硅材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0年全力以赴推进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方案》(保硅产业办〔20201号)要求,确实加快推进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发展,列出土地、环保、资金等问题清单,责成相关部门拿出措施及时解决,按期每月对相关项目进行督导,截止目前隆基一、二期龙陵“园中园”11GW单晶硅棒项目全面达产;隆基三期腾冲“园中园”10GW单晶硅棒项目标准厂房建设进入附属基础设施收尾阶段,项目主体工程及满足生产的配套及附属工程基本完成,926日项目部分设备点火试机顺利生产,单晶炉设备已进场 456台,已安装392台,完成调试239台,投产203台,生产单晶硅毛棒约455吨,实现产值约7,000.00万元,11月初腾冲隆基硅材料公司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库,预计年内完成工业产值约4.00亿元,申报的5.52亿元地方专债项目资金已获得省市重点支持,正在争取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基金1.50亿元和金融机构申贷3.00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云南通威1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已经完成厂区场平工作,于1112日开工建设,化工园区申报通过市政府审核,上报省工信厅于1014日出具化工园区省级专家意见并组织省直8部门进行联审,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批复;东方希望集团氯碱循环产业链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六是强化专项资金申报。完成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的通知》(规划〔202081号)要求,共计上报省工信厅推荐项目31个,合计申请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30,081.00万元。  

七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分两批开展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融资申报。开展报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专项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推荐企业名单。积极开展保供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政银企融资需求座谈会。拨付2019年“创客中国”中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奖补资金各5.00万元。推荐申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申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上报6户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截至1031日,保山市(不含腾冲市)剩余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为100.00%,腾冲市剩余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为100.00%,全市完成了省政府要求10底前清偿进度达到100.00%的目标任务。全市四家担保公司获得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510.25万元。严格落实厅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八是强化工业节能工作。一是围绕省工信厅保山调研和滇西工业重镇建设能源消费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向省相关部门汇报我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指标情况及需求,争取省级支持。二是根据省厅要求,推荐企业参加2020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0年度云南省工业硅行业能效“领跑者”。三是做好节能监察工作,超额完成了工信厅下达我市9户的“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四是组织14户企业参加节能诊断工作,市向省厅推荐2家企业为2020年度节能诊断优秀案例。五是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管。  

九是强化信息产业发展。宽带光纤改造,截止目前,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已达1840Gbps,宽带网络光缆线路总长度达111819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63.16万户,其中光纤用户占比达94.86%4G覆盖补点,全市4G网络物理基站总数达6881个,基本实现城区、乡镇、行政村、热点地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4G网络100.00%覆盖,全市4G移动用户达187.38万户。新建5G网络,牵头协调解决5G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支持我市5G建设快速推进。目前全市413个贫困村已全部完成脱贫攻坚网络“三到”保障任务。积极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申报2020年保山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提升我市4G网络信号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覆盖面。推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申报,省级部门及省级运营商公司已同意将我市作为云南省向国家工信部申报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的2个州市之一。推进腾冲清水司莫拉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村振兴示范区。  

十是强化无线电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及台站数据库维护工作。认真配合保山市税务局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管理工作。对各频段进行了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我市21场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累计保障32天,派出技术人员96人次,监测车辆42辆次,使用监测设备84套次,在全市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二类无线电监测站建设项目和小型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组织开展无线电科普知识、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十一是研究滇西工业重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保山现有的要素保障、工业园区布局、人力资源储备等基础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工作组,于4月份编制形成《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重镇”初步规划方案》。在《方案》基础上,形成《关于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工业重镇的实施意见(初稿)》,《实施意见》已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修改通过,即将发布实施。通过努力,至2025年保山市预计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700.00亿元以上、增加值410.00亿元以上,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2020年相比,增长5个百分点。  

十二是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体挂联人员进一步熟悉挂钩户基本情况;对照贫困户退出的5条标准”,帮助挂钩户查缺补漏,找准短板;通过拉家常话生产等方式进一步拉近与挂钩户的感情;力所能及为挂钩户解决当前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挂钩户改善人居环境;二是我局挂钩的杨家山社区于4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目前正在准备迎接脱贫普查。三是截止2019年底,全市413个脱贫退出贫困村宽带网络“三到”保障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十三是全面抓好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扫除恶有关工作,认真开展涉黑线索排查,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报表,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发送公益短信,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下发文件,加强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好日常痕迹管理。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和领导挂钩民营企业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有关要求,对照“贪官五面典型”,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费管理、非公企业党建、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创建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儿工作、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教育、老干部、企业减负、禁毒防艾、政务信息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初制定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目标        

指标名称        

任务及措施        

      

      

      

      

      

履职效益明显      

      

      

      

生态效益      

实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的绿色生产方式,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5.00%左右。      

经济效益      

2020年,全市计划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3.00%,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3.00%。非电力工业投资与上年持平。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9.50%。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增长40.00%      

社会效益      

通过工业项目建设,带动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全市DGP增长、就业增加,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企业、投资者的测评满意度超过95.00%。认真组织开展机关管理工作,争取在年度综合考核和群众作风评议中取得等级在良好以上。      

预算配置科学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保障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      

预算编制科学      

围绕工业跨越发展目标科学编制,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通过科学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菜计划,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项目经费预算中用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经费不低于70.00%,用于能力提升的经费不低于5.00%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车辆运行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0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0.00%,其中,3月底不低于20.00%4月底不低于35.00%5月底不低于50.00%6月底不低于60.00%7月底不低于65.00%8月底不低于75.00%9月底不低于80.00%10月底不低于90.00%11月底不低于95.00%。预算调整:除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严控结转结余      

结转结余增长率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的10.00%,净结余小于年度总收入的5.00%      

项目组织良好      

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办理经费报销;开展绩效自评,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检查室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并出具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度决算数。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三是下属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机关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1.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2.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使用率达到80.00%以上。3.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4.按时完成固定资产决算工作。5.定期盘点资产,对盘盈盘亏的情况做好上报、审批、处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总收入49,005,283.78元,其中:实际财政拨款收入48,539,717.00,上年结转305,566.78元,其他资金160,000.00元。  

2020年项目支出46,928,515.55元,其中:财政拨款46,875,398.34元,其他资金使用53,117.21元,结转下年2,076,768.23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决算组织管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部门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预决算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部门支出预算申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等各项工作。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研究、编制部门预算,按程序报保山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下达资金计划。预算调整、决算按照相关规定报批。  

部门制度管理及财务管理  

为加强部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内部控制,规范机关日常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同时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审批、资金下达、项目评价及验收、资金进度及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三大方面,及组织保障、指标体系、范围规模、管理模式、绩效目标公开、范围规模、质量控制、结果应用、结果公开等九个分项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二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  

一是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二是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三是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实施评价  

一是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二是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三是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四是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五是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明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  

②预算配置科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到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①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  

②预算管理规范:根据《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公开信息资料、会计凭证、账本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制定并执行了《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已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四是基础信息完善性分析。2020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③资产管理规范:根据我局制定的《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盘点表、2020年度部门资产清查资料,2020年资产报表、会计账表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二是资产管理安全性分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年度资产处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资产租赁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盘亏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了报废处理。  

3)产出情况分析  

①履职工作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部门职责,结合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了各项主要绩效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00%。“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0%,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00亿元。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0亿元,同比增长3.00%。“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0%增长至2020年的56.00%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0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00%2017年增长35.00%2018年增长70.20%2019年增长100.41%  

②完成及时情况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内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③质量达标情况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目标任务,在确定的时限内已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质量达标率达100.00%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四化”发展,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集中力量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成规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推进。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00%。“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0%,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00亿元。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0亿元,同比增长3.00%。“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0%增长至2020年的56.00%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0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00%2017年增长35.00%2018年增长70.20%2019年增长100.41%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  

3)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管理中,一是加强同上级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的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  

针对我局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局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支出。  

3)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  

我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上年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并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同时建立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我部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主体科室,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部门内部可查询、可借鉴、可参考。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局有离退休干部87(离休5人,退休78人,代管直属企业离休干部4),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占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我局属于经济主管服务部门,企业点多面广,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多次开展产业、行业、个私经济发展等调研工作,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远远超过财政预算核定数。信息化培训任务重,“互联网+”等新知识培训任务重,涉及面广,人员多,时间长,经费开支大。请求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35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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