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2-5/20240411-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抓消费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要求,立足地方资源优势,积极打造保山市消费中心城市,进一步助力全市实现消费提质升级,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供需两端同步发力,按照对标创建与突出特色、补足短板与创新提升、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多元民族文化优势等,集聚消费资源、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供给、提升消费品质、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扩大保山市消费影响力和辐射力,促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支持各县(市、区)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创新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支持腾冲市立足自身优势培育建设消费场景独特、边境贸易活跃的口岸特色消费城市,赋予城市新功能定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联动互促的消费中心城市发展布局。力争通过3年(2023—2025年)的培育建设,保山市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凸显,消费规模更大、消费环境更优、国际化水平更高、市场集聚力更强,让消费中心城市成为扩大引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载体和新引擎。
二、重点任务
(一)加速集聚消费资源
1.打造经营主体集聚地。加强商贸流通企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以珠宝玉石直播电商等保山特色商品销售企业为重点,加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个转企”重点培育库,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培育优质零售企业、电商企业、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招引全球、全国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在当地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大型快件分拨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等,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提升商品供给。积极发展首店、首牌、首秀、首发“四首”经济,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保山设立品牌首店、体验店,举办走秀活动,打造引领城市新消费趋势的“风向标”。持续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以优质供给助力消费升级,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支持口岸城市增设退税商店,加快区域性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跨境电商展示展销中心等建设,拓展海外直邮、海外品牌直供渠道,创建网上进口商品销售平台。支持老字号企业做强做精,推动老字号品牌进机场、进高铁、进免税店、进展会等,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以保山民族特色餐饮、过桥米线、保山米线、腾冲饵丝(块)、保山挂面、预制菜为重点,推动滇菜品牌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腾冲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和发展服务消费。鼓励发展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服务业,引进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领域专业机构,加快绿色、智慧、创新产品开发,丰富服务消费供给。提升传媒影视等产业发展水平,引进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展演活动。丰富生物医药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充分挖掘保山在疗养、候鸟式生活体验、少数民族风情、文化底蕴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快一批康养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电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城市智慧商圈
4.建设多样化商圈。加快构建智能化创新应用,全面推进智慧商圈试点示范创建,申报打造国家和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围绕区域品牌、民族文化特色,打造一批集历史风貌、品牌购物、文化创意、特色美食、休闲娱乐和交互体验于一体的标志性区域商圈,支持各大商圈打造城市走廊、拍摄目的地、婚礼目的地,形成功能齐全、各具特色的综合性商圈。逐步培育建设精品聚集、服务优质、环境舒适、接轨国际的世界级商圈。(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改造升级步行街。高质量改造提升特色步行街,推动数字化设施、服务、营销、管理升级。支持边境口岸城市依托进出口商品优势,培育形成一批聚集南亚东南亚商品、餐饮美食以及旅游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消费街区。(市商务局、腾冲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6.整合提升智慧服务场景。推动连锁商业企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鼓励传统购物场所向消费体验中心、文化时尚创意中心、产品服务设计中心升级,发展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化商业新模式。提高中心城区社区商业配置标准,强化“一站式”便民服务设施配置,丰富快递配送点、智能取餐点、新式书店、无人便利店、智慧菜场等新业态。鼓励在高校、体育场馆、公园、地铁、医院、广场等公共场所布局智能便利店、智能零售柜。(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新型时尚业态
7.推动商旅文体业态融合。突出旅游资源禀赋与特色,高水平打造以文化体验、生态旅游、自驾旅游、跨境旅游、康养旅居等为特色的精品旅游路线,创新开发非遗展示、文创商品、旅游演艺等沉浸式、体验式、特色化旅游产品,积极打造主题IP突出、游客体验感强的文旅融合小镇、旅游休闲街区。繁荣发展节庆经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节庆品牌。引导传统购物中心、闲置工业厂区等充分改造利用旧厂房,向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中心、产品和服务设计定制中心等新型发展载体转型升级。挖掘城市体育赛事资源,完善赛事商业配套,引进品牌体育项目,促进体育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支持电商平台深化产销联动,通过预制、定制方式实现供需适配和精准交付,打造生产深度协同、资源柔性配置的智慧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动“到店+到家”线下线上深度融合,发展直播带货、社群团购、智慧零售、绿色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一键自助、一键购齐服务。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VR、AI等信息技术应用落地,以“政府+高校+智库”模式加速消费业态、产品、资源向“大众+专业”、“时尚+”深度融合、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尚主流融合业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发展跨境消费。积极推进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布局完善海外仓及物流配送体系,加速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探索建立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提升综合商贸城和专业市场功能,建设周边国家特色商品贸易及服务贸易采购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扩大绿色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全面推动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绿色消费转型,统筹推进消费与生产、流通、回收等各环节顺畅衔接。提升食品、衣着等消费绿色化水平,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支持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快物流配送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大力发展绿色家装。(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繁荣夜间消费市场
11.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拓展深夜食堂、特色精品夜市等一批综合夜间消费场景,培育展览、健身、电竞赛事等新兴业态。支持旅游热门地区依托民族风情、地方特色,布局“小而美、小而精”的特色集市,增强美食街、酒吧街、文创街等街区“烟火气”,设计推出公园夜游、沉浸式夜生活体验等多元化夜间项目。鼓励商圈和公共文化场所等延长夜间营业服务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夜宴”、“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推动建设24小时便利店、无人超市等便民消费业态,优化调整夜间公交线路和运营班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浓郁消费氛围
12.做强消费节庆活动品牌。依托省、市系列促消费活动品牌,举办民族节庆、年货节、旅游节、电影节、音乐节、美食节、采摘节等主题购物节。政银企联动发放消费券,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开展发放优惠券、打折让利等各类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拓展多元化展销渠道。支持边境城市举办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特色展会及国际性、全国性展会活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组织参加各类消费展示展销活动,鼓励优质企业用好大型会展平台,抢订单、拓市场,延伸保山产品产业链,壮大保山特色产业,提升保山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创意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多渠道扩大特色优质商品进出口。(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腾冲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扩大城市营销推广。建立完善城市形象宣传推广机制,加强与专业策展公司合作,借助全球传媒国际影响力推介保山。加强对国际友好城市的针对性推介,借助外事交流、专业展会、国际赛事等重大全球性活动展示保山。鼓励在全国主要机场、高铁站等平台开展重点促消费宣传活动,吸引外地消费。(市政府新闻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15.优化城市消费环境。加强消费环境综合治理,美化城市自然环境,做优城市人文环境,破除消费市场壁垒障碍,打造宜商宜居环境。开展“微笑服务”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服务标准,树立行业标准化标杆。在主要商业区和旅游景点建设一批游客服务中心,规范完善商业场所引导标识和无障碍、母婴、卫生等便利化服务设施,打造国际化商业氛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消费便利度。鼓励构建高效便捷的立体交通体系,扩大“智能交通”设施覆盖面,探索景区巴士专线、知名商圈专线,促进大型商业设施、体育场馆、文化场所、旅游景点等与市政交通互联互通。加强商业街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衔接力度,合理规划停车场,实时监测停车场空缺车位动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开展“放心消费在保山”活动,推进消费环境综合治理和社会共治。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消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山市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腾冲市要建立口岸特色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统筹推进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其他县区要围绕扩内需促消费的总体部署,借鉴经验、补足短板,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工作。
(二)编制腾冲市培育建设口岸特色消费城市实施方案。腾冲市按照城市发展定位和发展实际,突出“口岸”、“特色”、“消费”等核心要素,结合《腾冲市培育建设口岸特色消费城市指标体系》(附件2),编制了《腾冲市口岸特色消费城市培育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附件3),助力全市提升消费集聚力和外来消费吸引力。
(三)推动落地见效。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指标任务,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各县(市、区)要针对消费供给、消费设施、消费环境、消费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地制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及时总结报送培育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