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0-0711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1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1号)精神,为确保圆满完成有关涉及的保山工作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目标任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000人),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0%以上;通过“贷免扶补”扶持4515人以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2050人以上自主创业。
责任领导:杨东伟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民健康提升工程
目标任务:全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继续为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管理率达到70%,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现县(市、区)全覆盖,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8.15%,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力争达到4个。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宣传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医疗机构、进企事业单位、进乡村、进社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到20%。全力推进“双提升工程”,确保2个国门疾控中心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责任领导:宋光兴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农村公路建设
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沿边、抵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190公里以上。
责任领导:江楚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实施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确保施甸县中医医院、腾冲市中医医院、昌宁县中医医院3所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试行)》要求。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五大中心”建设,80%的县完成胸痛中心、100%的县完成卒中中心、40%的县完成创伤中心建设,60%的县完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验收。建成基层慢病管理中心21个。按照省级下达任务完成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宋光兴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目标任务:规划改扩建普通高中建设项目4个,规划面积1.73万平方米;新建项目学校1所(腾冲市民族完全中学),新增校舍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解决保山市高中阶段学位缺口3271个。
责任领导:宋光兴
主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云南惠老阳光工程
目标任务: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完成1个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和6个农村敬老院、1个民办养老机构的消防改造任务。建设示范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6个。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推动“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领导:张云怡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农村“厕所革命”和旅游厕所建设
目标任务:新建和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12965座、行政村所在地公厕223座、A级以上旅游厕所85座。
责任领导:江楚 张云怡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目标任务:以城市更新为契机,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建立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实施179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让1万户以上城镇居民受益。
责任领导:杜春强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及“双百”工程
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1个。持续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和民族文化人才工程,培育扶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2名。
责任领导:王文生
主办单位:市民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
目标任务:按照省级安排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对AED配置场所管理单位(机构)人员进行心肺复苏(CPR)和AED使用技能培训,加强AED管理和宣传,发挥公共场所心脏骤停时AED急救作用,提高公共场所心脏骤停的救治成功率。
责任领导:宋光兴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10件惠民实事是省人民政府重点督办的工作任务,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小康成色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坚持不懈做好重大民生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下最大力气、尽最大努力,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攻坚克难,争分夺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完成主办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惠民实事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10件惠民实事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请各主办单位于2020年10月10日、12月15日前分别将前3季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各市直主办单位要明确1位工作联络员,于6月2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电话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