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0-0711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通报 | 发布日期 | 2020-07-1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保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及前期通报整改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据统计,2020年第一季度有32个单位合同备案超时,市水务局、医保局等7个单位超时逾100天,最高的民革保山总支部委员会超时166天(详见附件1)。同时,有67个单位未对2019年度采购计划合同进行备案(详见附件2),最多的市人民医院合同未备案计划数达40条。
以上问题的存在,客观反映了市直各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重视还不够,政府采购的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还不高,政府采购环节中存在给供应商带来过多时间成本负担的风险,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下一步,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持续抓实抓细;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扎实推进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整改情况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2216045),同时抄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2216600)。
附件:1.保山市本级2020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执
行情况统计表
2.保山市本级2019年政府采购合同未备案数据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保山军分区,各人民团体,省属驻保单位。
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