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735799-9-/2020-0711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通报 发布日期 20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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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一季度营商环境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保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及前期通报整改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据统计,2020年第一季度有32个单位合同备案超时,市水务局、医保局等7个单位超时逾100天,最高的民革保山总支部委员会超时166天(详见附件1)。同时,有67个单位未对2019年度采购计划合同进行备案(详见附件2),最多的市人民医院合同未备案计划数达40条。

以上问题的存在,客观反映了市直各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重视还不够,政府采购的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还不高,政府采购环节中存在给供应商带来过多时间成本负担的风险,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下一步,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持续抓实抓细;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扎实推进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整改情况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2216045),同时抄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2216600)。

附件:1.保山市本级2020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执

行情况统计表

2.保山市本级2019年政府采购合同未备案数据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保山军分区,各人民团体,省属驻保单位。

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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