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0-0916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2号)精神,激发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热情,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
(一)扶持体育企业持续发展。发挥项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市内具有自主品牌和竞争实力的体育企业创新发展,延伸产业链。引导符合条件的体育协会、俱乐部转型为体育企业。(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推进体育创新平台建设。推选服务业绩突出、品牌影响力强的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市内体育企业积极参加全省创新创业大赛。(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配合)
(三)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强化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代表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实现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品牌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培育和扶持,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二、推动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四)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推进集高原体育训练、全民健身、体育旅游、体育科研、体育文化交流为一体的高原体育基地建设。以腾冲国际马拉松、永子围棋品牌赛事为引领,持续打造具有保山特色的“一带一路·七彩云南”云南东盟全民羽毛球争霸赛总决赛保山站,“中国·高黎贡超级山径赛ByUTMB®”,“一带一路·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保山、腾冲站赛等品牌赛事。以打造云南保山市“南亚、东南亚围棋文化国际交流中心”为平台,与周边国家积极开展围棋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学术论坛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体验项目和交流活动,带动旅游发展,促进和扩大体育消费。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外办配合)
(五)创新发展体育制造业。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制造企业。促进科技在体育制造业的应用与推广,推动“永子”围棋生产企业由生产向文创、旅游、培训、举办品牌赛事等领域拓展。(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六)大力发展冰雪产业。依托腾冲启迪双创冰雪小镇(腾冲科学家小镇)建设,争创高水平冰雪运动训练基地。促进冰雪产业与旅游深度融合,鼓励社会力量创建冰雪运动俱乐部,大力发展群众性冰雪运动,广泛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积极拓展旅游、培训市场。(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三、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七)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将体育产业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全市卫生城市评选体系。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加强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有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方法纳入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内容,深入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八)推动体旅融合发展。以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推动全省全域旅游转型升级为契机,以“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为实现路径,积极引导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到2022年,力争打造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2个、体育旅游徒步精品线路2条、体育旅游精品赛事3个、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2个。充分利用保山气候、地域资源,挖掘城市、乡村发展潜力,推动体育+旅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腾冲界头镇花海马拉松赛、高黎贡山—美丽乡村新寨咖啡体育乐跑赛、自行车赛、“一带一路·七彩云南”保山段史迪威公路汽车赛、“一带一路·七彩云南”南亚东南亚围棋邀请赛等赛事。全面推动、促进城市、乡村共同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带动经济发展。搭建各类体育旅游资源推介平台,提升体育旅游产业交流合作水平。(市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九)推动体教融合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建立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打牢运动员培养基础。优化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促进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和提高。以青少年足球改革为突破口,推动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进校园。积极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积极促进体育消费
(十)鼓励体育消费。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积极争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提供体育培训服务。鼓励群众健身消费,培养健身技能,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支持数字体育APP开发,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式健身产业。围绕体育产业规划、城市体育用地供给、社区体育设施配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要素,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市场。(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十一)培养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教会每名学生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指导,鼓励将健身休闲活动作为工会活动和职工福利内容,继续实行工间操、课间操等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配合)
五、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十二)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健身步道工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全覆盖,努力完成县级健身步道达300公里的指标数,2020年底在全市建成80块社会足球场,满足群众健身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不宜单独设立事业单位管理。已交付体育设施由教育体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十三)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南亚东南亚国际围棋交流中心、保山东城区体育场馆等场馆建设,提升保山市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保山永子棋院、保山奥体中心的功能,建成集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文化中心为一体的保山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加快永子小镇建设步伐,打造集永子文化展示、体育赛事、工艺礼品制作、休闲度假、健康养身、亲子游乐、产业发展于一体的多功能、多主题、多元化小镇。(市教育体育局牵头;隆阳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十四)创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在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腾冲市)、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保山永子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按照《云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持续打造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拉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五)完善赛事管理制度。按照《云南省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赛事管理职责,厘清赛事各方权利义务。推进各级单项体育项目协会成立裁判委员会,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十六)强化体育赛事公共安全。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体育赛事的安保标准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大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工作。体育赛事安全许可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为体育赛事承办单位申请安全许可提供便利。鼓励体育赛事承办方引入专业安保公司承担安保等工作,保障体育赛事安全。(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配合)
(十七)健全救援体系。完善风险多发区域的安全警示、紧急救援、消防、安全防护等标识信息,引导户外运动者合理流动。加快建立全市涵盖医疗、救援、运输等服务保障方面的综合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构建以隆阳区为中心、其他县(市)为支点、户外运动基地为补充的安全救援网络。(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十八)加强人才培养。鼓励保山学院、保山技师学院等院校培养各类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开展各类体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人才。支持有培训愿望和就业需求的退役运动员接受就业创业培训,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支持拓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国际和区域交流与合作培养途径,利用职业院校的教学团队,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十九)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建设,开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完善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制度,推进全市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到2022年,基本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
七、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二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场主体,可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税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支持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体育场馆依照我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参与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级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体育产业,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所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保障。鼓励各级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有关的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保山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对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配合)
(二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