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0-1113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电〔2020〕3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展2020年度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3〕153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电〔2020〕3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3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1号)等。
三、考核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一)日常监测考核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年终网上考核
检查政府网站公开内容。
(三)社会评议评价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考核对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由社会公众或第三方进行评议评价。
五、评议办法
实行分类评价,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年度专项工作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划分,建立评价各类单位工作成效的基本参照体系。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结果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根据考评对象类别和考评成绩,得分前2名的县(市、区)和排第1名的园区初评为优秀等次,排第3、4名的县(市、区)和第2名的园区初评为良好等次,排第5名的县(市、区)初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2个园区考核指标按市直单位考核指标单独进行评分确定名次。
市直单位按照机构职能涉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事项分为3类,分别按照优秀20%共9个单位(A类占46%4个单位,B类、C类占54%5个单位),良好30%共13个单位(A类占46%5个单位,B类、C类占54%8个单位),合格或不合格50%共19个单位(A类占46%8个单位,B类、C类占54%11个单位)等次进行考核(分类占比按分类单位数占总数的多少优先靠前计算),连续3年考核排名最后3名及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累计加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并入上一级单位考核的所有单位单独进行评分,按20%优秀、30%良好、50%合格或不合格进行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检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5日,请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考核准备。考核结果提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考评办。
(二)考核组成员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参加全市考核工作。
(三)考核原则上不上报台账资料。确有必要上报的,提前联系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联系人:兰虹燕,电话:2160031。
附件:1.列入考核的市直部门名单
2.部门分类名单
3.2020年度县(市、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
核评分表
4.2020年度园区及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评分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列入考核的市直部门名单
政府工作部门(36个):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民宗局、科技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民政局、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强戒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审计局、外办、国资委、政府研究室、市场监管局、广电局、能源局、统计局、扶贫办、信访局、医保局、政务服务局。
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及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5个):市机关事务局、投资促进局、地震局、供销社、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2
部门分类名单
一、A类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参考县市区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民政局、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强戒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局。
二、B类单位
市民宗局、科技局、商务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审计局、外办、国资委、政府研究室、广电局、能源局、统计局、信访局、医保局。
三、C类单位
市人防办、机关事务局、投资促进局、地震局、供销社、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3
2020年度县(市、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查验方法 |
组织 保障 |
20分 |
1.县(市、区)政府部门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2分) 2.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内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分) 3.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或计划(2分) 4.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分) |
6分 |
查阅网站资料,指南、机构概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部政府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领导分工(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1.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投诉举报、政策解读),保证公开工作正常开展(4分) 2.按时公布年度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2分) |
6分 |
查阅门户网站,检查公开制度;检查年度落实情况及年度报告公开情况 |
||
1.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2分) 2.对下级开展考评工作并公布结果,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占分不低于4%(4分) |
6分 |
查阅各县(市、区)门户网站培训报道等相关内容;上年度考评工作结果,需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包含各单位和乡镇评定情况 |
||
协助配合上级做好专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2分) |
2分 |
以电子公文报送为准,查看日常工作记录、市级组织培训记录、培训考勤等资料,以总分等分报送次数计分 |
||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
30分 |
1.依法公开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内容(2分) 2.按年度梳理依法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及目录清单(2分) 3.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栏,将办理情况公开展示(2分) 4.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3分) 5.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管理,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更新和维护及时规范,概况类信息、领导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全面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全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10分) 6.围绕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做好专栏建设(2分) 7.做好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及“六稳”、“六保”解读回应工作,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政策文件发布后按时公开解读材料并关联,解读材料规范(7分) 8.落实文件属性标定工作(2分) |
30分 |
查看公开目录全清单报送情况和网站公开栏目,发现错误,每处扣0.5分;未建设专栏不得分。公开全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检查各县(市、区)最新10份已经公开发布的正式文件附件,出现未标定文件属性标识的,每份扣1分。检查网站政策解读栏目,2020年度政策解读材料内容规范完整(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开展“六稳”、“六保”有关政策解读 |
专项 工作 情况 |
22分 |
1.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公开(2分) 2.围绕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公开(2分) 3.围绕“六稳”、“六保”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2分)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公开有关信息(2分) 5.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3分) 6.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10分) 7.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示(1分) |
22分 |
查看政府网站专题栏目,公开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查看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的公开,开设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有关栏目。10月30日前建立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公开目录及信息。被市审计局审计的单位,按规定发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示,且内容完整、真实、表述清楚明了 |
载体 建设 情况 |
8分 |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3分) 2.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域名管理工作,管理规范(1分) 3.各县(市、区)门户网站的发布量及访问量(2分) 4.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序,无漏报情况(2分) |
8分 |
以县(市、区)网站监测数据平均值为基数打分。查看年度落实情况报告及网站规范管理情况。发现政府单位未按域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的,每个扣1分;未按政务新媒体备案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的,每个扣0.5分 |
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
8分 |
1.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分) 2.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被复议、诉讼纠错的,每件扣1分;经政府复议决定维持或驳回复议申请后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每件扣1分(6分) |
8分 |
根据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打分 |
回应 工作 |
6分 |
1.按时回应公众意见,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情况(3分) 2.12345政府热线情况(3分) |
6分 |
查看网站系统,12345政府热线情况 |
第三方 评估 |
6分 |
采用第三方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综合绩效评估办法开展评估(6分) |
6分 |
根据第三方评估成绩打分 |
加分 扣分 项目 |
1.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查看网站)最高加2分 2.主要领导每参加市级新闻发布会1场加2分,分管领导每参加1场加1分 3.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每次扣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市级通报的,每次扣1分 4.政务公开工作出现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5.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1次扣10分(例:未举办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但年度落实情况报告中出现已经举办的行为等) 6.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工作,每篇加1分 7.发布涉民族宗教因素相关信息,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负面舆情的;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因审核把关不严在互联网平台公开的,每发现1起扣5分 |
附件4
2020年度园区及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
分 值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查验方法 |
组织 推进 情况 |
15分 |
1.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3分) 2.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保证公开工作正常开展(5分) 3.按规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及年度报告(2分) 4.参加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分) 5.及时完成有关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情况(以电子公文报送为准)(3分) |
15分 |
查阅网站资料,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机构概况及领导分工情况;查看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年度报告。有关材料按时上报,培训以培训记录为准 |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
25分 |
1.公开涉及本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年度办理情况(2分) 2.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2分) 3.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管理,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更新和维护及时规范,概况类信息、领导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全面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17分) 4.部门权责清单公开(2分) 5.按要求规范编制政策解读材料,围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及“六稳”、“六保”做好解读回应工作(2分) |
25分 |
查看网站公开情况及公开目录全清单报送情况,涉及有关内容该公开未公开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特殊情况由考核组核实 |
专项 工作 情况 |
20分 |
1.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公开(2分) 2.围绕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公开(2分) 3.围绕“六稳”、“六保”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2分)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6分)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公开有关信息(2分) 6.落实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向社会公示(2分) 7.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4分) |
20分 |
查看网站公开情况,公开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查看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 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的公开,开设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有关栏目。被市审计局审计的单位,按规定发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并公示,且内容完整、真实、表述清楚明了。督促指导县(市、区)部门做好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
载体 建设 情况 |
20分 |
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根据常态化检测指标体系进行评分(6分) |
6分 |
网上检查 |
按照云南省新媒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本单位新媒体管理工作(4分) |
4分 |
按时完成备案及规范管理工作,规范管理 |
||
各部门的发布量、访问量(8分) |
8分 |
以网站统计数据为准(分类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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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市政府公报刊登(2分) |
2分 |
查看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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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 公开 |
8分 |
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回复合法合规,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被复议、诉讼纠错的,每件扣1分;经复议决定维持或驳回复议申请后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每件加扣1分(8分) |
8分 |
根据各部门全年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打分,不涉及不扣分 |
公开回 应工作 |
6分 |
1.按时回应公众意见,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2分) 2.12345政府热线电话的接通率、办结率等情况(4分) |
6分 |
检查网站系统,12345政府热线情况等,不涉及不扣分 |
第三方 评估 |
6分 |
采用第三方政府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综合绩效评估办法开展评估(6分) |
6分 |
根据第三方评估成绩打分 |
加分 扣分 项目 |
1.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每次扣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市级通报的,每次扣1分 2.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1次扣10分(例:未开展有关工作,但年度落实情况报告中出现已经开展的行为等) 3.按照阳光政务在线访谈有关规定进行加扣分 4.主要领导每参加市级新闻发布会1场加2分,分管领导每参加1场加1分 5.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下发的文件通过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的方式进行解读,每篇加1分 6.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查看网站)最高加2分 7.发布涉民族宗教因素相关信息,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负面舆情的;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因审核把关不严在互联网平台公开的,每发现1起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