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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动态

政府发补贴 放心去“充电”——保山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走笔

发布日期:2020-06-11 15:41     来源:保山日报      点击量:

近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的加快,各行各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随之不断扩大,尽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实现劳动者更高质量的就业迫在眉睫。2019年10月以来,我市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积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我市落地生根,预计3年将开展7.5万人次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

针对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019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保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在3年内,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

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努力提升培训层次,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促进职工高质量就业。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通过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

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我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乡登记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需要,持续实施专项培训计划,促进尽快实现技能就业和稳定就业,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的目的是培训一人、脱贫一户。我市围绕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本领,提升其造血功能。把劳动力技能培训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大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积极帮助贫困户掌握至少一门劳动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以技术脱贫帮助贫困群众“治穷病、拔穷根”,提高贫困群众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实现了扶贫与扶智同步,输血与造血衔接的良好态势。

助力企业用足、用好培训补贴政策

为确保企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让企业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用足、用好培训补贴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开展面对面宣传,心贴心送政策服务,方便企业就地就近了解政策。

各类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把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鼓励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需内设职工培训中心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师资条件的,可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在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化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实现3年培训300名以上新型学徒。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措施保障推动职业技能提升服务

各县(市、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把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作为促进产业升级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体育部门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

市县财政逐步加大对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技工(职业)教育和品牌专业建设、校企合作、职业培训联盟、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开发评价、品牌培训项目、技能劳动者创业以及相应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技能人才资金补贴和奖励机制。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在其专业范围内面向院(校)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收支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新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鼓励市外、省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我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创新培训形式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强化综合能力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托幼、电工、建筑、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开展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硅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轻纺产业、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围绕培育发展电商产业,将电商创业中的摄影摄像、包装设计、物流快递、店铺装修等电商服务技能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符合我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参加有组织的职业培训,也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对自主选择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本人户籍地、市内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全市技工教育的办学层次和服务水平。鼓励行业学会、院校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认定计划,认定一批面向广大失业人员或转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协调落实省级30万元至50万元实习实训设备等补贴。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1年至少建设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推进“永昌技能名师”评选工作。加强师资建设,盘活教师资源,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依托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对象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系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培训通App”建设,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

同时,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各县(市、区)及时公布本地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各地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完善培训统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培训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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