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以来,龙陵县政府采购以“互联网+”为契机,借助信息化手段,冲破县级政府采购屏障,不断“深化放管服”,打造高效优质的县级政府采购。自2019年3月我县政府采购启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政采云两个平台以来,实施网上备案政府采购336笔,入驻采购单位134家,实施采购69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效率。 一是采购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过去的政府采购过度依赖于采购监管部门,从采购预算、项目确定、方式选择、项目实施,合同签订等流程,采购人“等靠问”采购监管部门,采购责任皆由监管部门承担。网络政府采购时代的开启,从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编制,项目实施,合同备案等,一步步将责任压实到采购人手中,促使采购人业务能力提高和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深入理解,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依法有序地开展。 二是采购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以往的政府采购存在流程繁琐,申报需时太长等问题。启用两个平台后,政府采购所有流程实现网上操作,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法规,确保政府采购不踩雷,不违法,高效完成采购任务。 三是采购监管实现了有的放矢。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及采购专员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明确了单位主体责任,加之单位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操作,让政府采购从事前的保姆型监管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监管有迹可循,从源头杜绝了采购雷区,切实做到政府采购的依规、依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