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县、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三级全覆盖。全县144个调委会、1060名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70件,涉及当事人2702人,调解成功1069件,调解成功率99.72%。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法律援助工作原则,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2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420余人次。律师共代理民事、刑事各类案件245件,提供法律咨询及代书83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74份,帮助企业起草和审查合同文书45份,上法治课13场次。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团,为贫困村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体检,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