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735799-9-/2018-0214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2-14
文号 保政办函〔2018〕4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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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政办函〔2018〕4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创业环境,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营商创业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落实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措施,实现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到60%以上,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基本实现“只跑一次是惯例、多次办理是例外”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示“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
各县(市、区)、各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以权责清单(不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为基础,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全面梳理涉及本部门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事项和水、电、气、视、通讯、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事项,制定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在此基础上明确“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向社会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群众和企业到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只需向政府职能部门一次完整提交申请材料后,即可当场办结送达或由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流转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送达)(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二)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和“一次不跑办结”服务模式
1.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改革创新、职能整合、流程优化、服务配套,推出“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实现从受理申请、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程申请人“最多跑一次”。积极探索与邮政速递业务合作,创新政务服务事务与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移动客户端的嵌入与应用,实现政务服务办理结果邮寄送达、政务服务信息“两微一端”推送。(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公示)
2.推行“即到即办”服务。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比例,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对于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适用一般程序、流程较为简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明确、条件简单、不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公示公告、现场踏勘(含检验、检疫、检测等)等特别程序、只需进行形式审查的事项,全面推行“即到即办”服务,办理结果“立等可得”。(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即办件”服务事项公示)
3.试行“一次不跑办结”服务。群众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采取“事前网上申请、事中在线办理、事后快递送达”的全流程服务模式,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部门自有业务系统线上办理为依托,辅助上门服务、帮办代办、快递送达等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服务措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天候、多渠道、可选择的政务服务方式,让群众和企业办事“零上门”,推进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办结”。(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一次不跑办结”服务事项公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要求,使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比例达到85%以上。积极推动水、电、气、视、通讯、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把直接面向群众的各类服务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延伸至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实现为民服务的“集约效应”,形成“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中心围着社会转”的工作格局,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规范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审查细则、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以及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县(市、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建立安全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尽快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各部门自有系统的数据对接。坚持网上网下结合,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为依托,加快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通过数据“多跑路”、部门“协同办”,实现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办结”。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由实体向网上延伸,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投诉、评价。除涉密事项和经各级政府批准的复杂事项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应用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流转、审批,不得“网外流转”,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做到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申报办理,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融合发展,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事率。
(四)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研究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本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规范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应用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为“最多跑一次”服务和“一次不跑办结”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园区、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级本部门“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本级本部门实行“最多跑一次”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及联络人名单;本级本部门实施的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本级本部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办结”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流程;部门“事项、人员、职责、领导”进驻政务中心方案;本部门实施“最多跑一次”服务工作的配套措施、保障措施等)。
(二)强化考核督导。将“最多跑一次”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开展考核评价。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服务经费需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最多跑一次”服务督查力度,对工作明显滞后的县(市、区)、园区和部门,要启动通报追责问责机制。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三)强化信息安全。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为外部单位、外部系统提供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资源前,须进行脱敏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服务,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认真总结报送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联系人:方勇,电话:0875—220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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