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735799-9-/2018-0426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4-26
文号 保政办发〔2018〕12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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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和保山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和保山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保山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中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逐条落实各项改革事项

(一)关于“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改革事项

在全市各级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实施工商、质监、税务、商务等部门电子信息数据共享和实时推送。通过“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办事”,建立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推广实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

实行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一是减少名称登记环节。二是开放名称数据库,设定名称禁限用规则。三是探索名称争议除名制度。(市工商局负责)

(三)关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改革事项

将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147项审批事项合并为26项,整合为规划选址与用地、工可批复、施工设计和招投标、统一竣收等4个阶段,每个阶段均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综合审批。目前我市已完成保山市联审联批工作方案(草案),联审联批对象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市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园中园”建设项目,采用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网联审模式进行审批,共分为项目审批阶段、设计审查阶段、审批后开工前阶段和统一竣工验收阶段4个阶段。(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事项

围绕以信用为核心的诚信建设和监管理念,打破政府内部“信息孤岛”和部门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垄断,梯次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力争2020年前市直信源单位全部接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优化提升保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并与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依托互联网,加快“信用保山”网站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公开与查询服务,并与“信用云南”网站对接。完善全社会信用档案数据建设和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深入开展社会诚信评价工作,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社会运用,依托“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切实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协同监管工作,依法使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商务局、质监局,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7〕49号)要求,逐步完善企业失信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惩戒实施细则,在经营、投融资、取得土地、进出口、出入境、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和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行市场禁入。根据信用状况对各类企业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完善管理手段和惩戒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五)关于“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改革事项

1.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市场监管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设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制定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标准,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市工业信息化委、编办负责落实)

2.建立各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一是积极整合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二是纵向下移执法重心,减少执法层级。三是整合优势执法资源,构建综合执法体制。四是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加强一线执法力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编制总量内调整优化、统筹解决一线执法力量所需编制。五是制定出台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建立相关执法部门间工作交流机制、举报投诉电话联网互动机制、联合执法与打假联动机制、行政案件相互移交机制,以及产品质量标准信息、检验检测资源等共享合作机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市编办、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六)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改革事项

1.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2.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年报及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由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将按照规定由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发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七)关于“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制度”改革事项

1.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法规政策、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增强其参与市场监管的能力。(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2.按照政社分开原则、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业协会。结合保山市第二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改革工作,认真疏理政府部门权力和事业单位职责,对行规行约、行业团体标准制(修)定、行业统计分析、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事项,以政府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转移给行业社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3.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2018年前完善网上举报功能,充分发挥12312、12315、12365、12331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制定企业、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人重奖,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4.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开设网上举报专区等形式,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以有效的社会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新闻媒体要严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方向,重视社会效果。严惩以有偿新闻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八)关于“完善专业监管制度”改革事项

1.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行政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有序竞争。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及时通过清理和注销方式使不符合存续条件的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退出行业。(市财政局、司法局负责落实)

2.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与政府脱钩、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改革。持续推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职能部门对全市同类机构实施纵向整合。适时推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制。(市编办、质监局负责落实)

3.引导和鼓励我市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条件具备的全供、差供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为自收自支单位,适时推进公证管理体制改革。(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4.出台加快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或挂靠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管制度。(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九)全力推广“单一窗口”,提高通关便利化

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探索整合商务、税务、外管、报关、报检等事项,实现国际贸易一个平台界面、一个运营主体、一套数据集合、一次录入传输等“四个一”服务,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和进出口企业之间数据信息交换和处理的效率效益,减少企业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市公安边防支队、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落实)

二、健全机制,确保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有序推进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各单位要深化认识,把推广的改革事项纳入全市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市开放、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服务职能,加快申建工作进度,加大推广复制力度,确保各项改革试点经验落地见效。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推进机制,形成强大合力。要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尽快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新局面。

(三)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要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探索与中西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对推广改革试点经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开放办要将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按季度督查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保山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

中心工作方案

为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推进“一线两园”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贸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13号)精神,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商贸要素资源聚集、辐射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贸易主体国际化、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经济贸易配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区域性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国际航空枢纽、国际通信枢纽、电子商务中心、会展中心功能体系更加完善。

——贸易体系发展基本完善。全市各层次增长极不断壮大,外向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比重明显增加,现代流通体系、市场监测体系、商业信用体系、电子商务流通体系不断完善,市场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

——开放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各类开放合作功能区基本建成,开放载体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市场开放度与贸易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生产要素顺畅流动的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对外贸易额、对外投资、外来投资、口岸进出口货值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0%、15%、15%、15%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亿元。

——经贸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凸显。连接相邻州市、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能力大幅提升,打通陆上连接缅甸曼德勒战略通道,建成连接南亚东南亚、沟通内外的综合交通枢纽、能源枢纽、通信信息枢纽、现代物流枢纽。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造经济增长极、增长带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时代,同步推进农业规模化、工业聚集化、城市生态化、旅游品牌化,加快“五基地一中心”建设,闯出一条沿边地区跨越发展新路子,把全市建成经济带发展新的增长极。加快全市开发开放进程,着力推动互联互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沿边开放合作,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做强做大市内各园区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加快区域性经济中心建设。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重点县城、边境乡镇建设,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发展一体化,为建设滇西边境中心城市提供支撑。加快建设外接南亚东南亚、内联腹地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能源管网、物流通道和通信设施,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在对外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委、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周边互联互通网络建设

重点加快保山—泸水、昌宁—保山、腾冲—猴桥等8条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大理至保山铁路尽快建成投入运营,推动芒市至腾冲猴桥、保山至六库铁路建设。推动密支那至曼德勒、密支那至班哨公路建设,打通腾冲方向与瑞丽方向两条国际大通道,形成双向互动、互补优势。加快保山、腾冲机场改扩建及昌宁通用机场建设,争取开通国内国际航线30条以上,旅客吞吐量达300万人次以上。推动楠利卡河和闹库卡河境外3座梯级水电站以及缅甸密松—保山、密支那—保山等输变电工程建设,构筑中缅跨境电力通道。积极创建国家级天然气利用试验示范区,建设施甸、腾冲、龙陵、昌宁天然气支线管道及配套设施,构建油气供应保障体系。加快保山工贸园区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信息化合作,推进中缅国际光缆项目建设,积极创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一线两园”为载体,推动对外开放上水平

发挥保山和缅甸曼德勒在面向南亚东南亚陆上经济带两大重要节点的作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谋划保山到曼德勒之间“一线两园”的内外发展平台。把保山工业园区“园中园”作为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把缅甸曼德勒保山缪达工业园区作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解决出口产品缅甸原产地问题。加快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建设,争取到2020年,各县(市、区)“园中园”落户企业各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将保山工贸园区(含园中园)打造成为主营业务收入达千亿元的产业园区。(市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加强工业与商贸物流业联动发展,打造集散、中转、存储和配送于一体的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到2020年,建成隆阳小永、蒲缥,腾冲中和、猴桥4个区域性物流节点,构建以保山义乌国际商贸城、板桥小永物流园区、大瑞铁路蒲缥物流园区、保山工贸园区物流园区、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保税物流园区、腾冲中和物流加工园区等为重点的现代物流集聚区,以隆阳南红玛瑙、腾冲翡翠、龙陵黄龙玉以及高原特色优势农产品等为重点的商贸集聚区。加快推动快递业分拨中心、猴桥国际邮件交换平台建设,形成以隆阳、腾冲为核心,对外辐射南亚东南亚,对内连通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的国际商贸物流基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驻密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推动境外园区发展。统筹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合作功能区建设,制定完善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政策,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形成支撑外经贸发展的境外开放合作功能区平台体系。推动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双(多)边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政府间现有合作机制,协调解决境外园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境外园区稳步发展。积极争取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升格为国家级边合区,加快推进缅甸曼德勒保山缪达工业园区和缅甸密支那经济开发区建设,探索在印度东北部和孟加拉等地设立经贸合作区,力争到2020年跨境经济开发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商务局、外办、发展改革委、招商合作局、工业信息化委,腾冲海关,腾冲市、龙陵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建立腾冲自由贸易(试验)园区。加快推进保山综合保税区、猴桥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积极引进自贸区建设先进理念,借鉴复制上海自贸区创新制度,推进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在人员往来、物流贸易、沿边金融、跨境旅游合作等方面实施特殊监管政策,创造条件探索建设腾冲自由贸易(试验)园区。(市商务局,人银保山市中心支行、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口岸开放。推动口岸对等设立和扩大开放,积极创新一口岸多通道监管模式,完善猴桥口岸联检设施、查验货场、物流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缅协调沟通,解决双方口岸开放不对等问题,扩大口岸开放规模、辐射范围和综合功能。依托云南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快区域通关、检验检疫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保山口岸机场、腾冲口岸机场及猴桥铁路口岸建设,改善滇滩、自治、木城等通道通关条件,纳入“省一口岸多通道作业区试点”,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市口岸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工业信息化委、外办,市公安边防支队、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功能模块要素聚集

商贸中心。加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培育一批商品交易市场、大型会展平台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商品与要素市场,推动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糖、粮食、木材、矿产品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花卉、果蔬、玉石珠宝、咖啡、中药材、水产品、茶叶等商品交易市场,打造天然橡胶、三七、有色金属等一批具有辐射带动力和定价影响力的专业市场交易平台。完善商务服务体系,重点引进金融保险、品牌运作、咨询策划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评估、广告、节能、检测、认证等国际商贸服务平台。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形成以滇中城市经济圈为核心、联动周边、服务南亚东南亚的总部经济发展格局。(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招商合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物流中心。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完善和优化网络布局,统筹规划物流园区建设。提高物流信息化、物流装备现代化和标准化水平,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优化城市物流配送,健全乡村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构建冷链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跨境物流,重点打通与中南半岛的物流大通道,加快国际运输大通道缅甸密支那至班哨公路建设,推动与缅甸在运输标准、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加强技术标准化制度对接。提升跨境物流运输能力,推动跨境运输市场开放,积极调整跨境物流产品结构,支持跨境物流国际合作,推动建立我市与缅甸跨境物流国际合作协调机制,提升商贸物流、大宗货物中转物流、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等各类物流服务能力。(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信息化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国际航空枢纽。腾冲机场扩建与口岸机场同步建成,改造升级保山机场并争取纳入国家口岸机场规划,开通腾冲至缅甸、泰国、印度、孟加拉国等国际航线及港澳台航线,把保山打造成为滇西区域性航空枢纽。依托保山空域条件优势,规划建设市内通勤通用航空网络,打造滇西区域性通勤通用航空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电子商务中心。鼓励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各类B2B和B2C业务。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整合仓储物流、邮政、快递等资源,依托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等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网络。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线上线下宣传和销售力度,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支持商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境外仓储,引导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农业局、供销合作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会展中心。加强对全市会展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整合市级会展场馆资源,建立现代会展产业资产管理运营体系,形成以区域性会展为基础、国家级和国际性会展为龙头的会展产业发展格局。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边境贸易交易会,将其打造成为全市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招商合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国际国内产能合作

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为路径,做大总量、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全面转型,鼓励我市优势企业、富余产能行业到南亚东南亚国家投资,融入全球供应链与价值链,加强国际国内产能合作。坚定不移走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产业发展新路子,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烟草、非烟轻工、冶金、化工、建材、能源、建筑业等传统产业,提高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开放发展。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拓宽产业发展新空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委、商务局、招商合作局、农业局、金融办、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8大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起点承接国内外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外向型产业基地和进出口商品生产加工基地。(市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招商合作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金融办、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文产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依托南亚东南亚等地区能源、资源、市场,以保山市腾冲—曼德勒缪达经济贸易合作区、密支那经济开发区为重点,鼓励企业采取“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资源能源、园区开发等投资建设,围绕电力、装备制造、冶金、化工、建材、轻工及物流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着力打造境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试验示范区。积极融入区域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推动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平台和营销网络。支持缅甸甘拜地边境口岸特色小镇建设,促进甘拜地与中国猴桥口岸合作发展。(市商务局、外办、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招商合作局、金融办,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培育一批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基地,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保山义乌国际商贸城及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保山—密支那边交会、中国·保山南方丝路商贸旅游节、腾冲边交会的层次和水平,积极开拓东南亚、南亚市场,支持机电、化工、石材、纺织、日用品、特色产品和互补型农产品等出口,鼓励进口国内短缺资源。优化提升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功能,改善加工贸易配套条件,引导加工贸易逐步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促进加工贸易体系向本地增值、本地配套、本地企业为主的方向转变,出口产品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转化。发挥边民互市作用,加快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建设一批大型边境贸易市场和物流中心,扩大与周边地区的贸易投资合作活动,把保山建成国际区域性小商品加工集散地和商贸物流基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驻密办,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对外贸易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推动对外贸易从边境小额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贸易转变,实现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协调发展,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相互促进。加快物流运输、技术转让、研发设计、集散分销等服务出口,做大做强文化、传媒、中医药等传统服务贸易,培育金融、通信、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义乌购”“云贡城”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水平,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搭建多语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内外贸结合的商品市场建设,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一批国际商贸集散地、大型边贸市场和储运中心。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打造大中型连锁集团,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举办中国(腾冲)国际珠宝交易会,制定发布翡翠、黄龙玉、南红玛瑙价格指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质监局、驻密办,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投资贸易协同发展。积极开展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境内企业到周边国家发展农业、加工业、矿业、旅游业、信息通信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促进“走出去”企业品牌国际化建设。鼓励境内企业到缅甸、孟加拉等国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和工程承包,带动商品、劳务、技术和装备出口,加快推进各类开放型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保山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的新优势。(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驻密办,腾冲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推动边境贸易发展。研究制定我市促进边贸发展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发挥自身区位、资源、政策优势,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边境贸易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内部结构,提高对企业能力建设支持比例。加快推进出台我市边民互市管理办法,用好用活国家边民互市贸易政策,规范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做大边民互市贸易规模。加快边民互市交易系统平台和场所建设,完善服务管理功能。重点对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纺织及服装等商品出口,以及水果、水产品、矿石等商品和原材料物资进口给予支持,鼓励在口岸建立大型边贸市场。(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利用外来投资

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积极拓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的行业、来源和分布结构,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层次。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打造符合国际标准和适应外资企业发展的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探索提高外资质量的新途径、新方法。吸引外资投向高原特色农业、医药制造、有色金属、石油化工、旅游文化、商贸物流等传统产业,利用外资技术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外资投向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市招商合作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加强对境外投资的事前服务和引导以及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和服务。重点培育和扶持企业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开展冶金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建筑设计、水电、农业合作、商贸服务、金融和文化等投资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外派劳务,扩大对外承包工程规模,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水电、公路、桥梁、房建、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企业以带资承包、EPC、BOT等方式到境外承揽工程和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支持以工程换资源等方式到次区域国家承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挥市政府驻密支那办事处作用,加强对外投资和工程承包信息、法律、融资、保险等服务,积极支持我市企业开展“走出去”业务。(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外办、驻密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扩大开放合作

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放宽对外投资限制,进一步简化核准手续。提升人民币跨境业务服务水平,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进一步完善对投资贸易的金融支持。创新通关模式,建立信息共享、分工明确、监督有力、处置迅速的新型口岸管理体系,完善电子口岸平台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加快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积极争取口岸、境外园区在人员往来、商贸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安排和政策,提高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争取对在边境县(市)从事商贸活动的非边境地区居民实行与边境居民相同的出入境政策。(市口岸办,市公安边防支队、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交流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与缅甸、印度等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农业、经贸、人文等交流合作。轮流举办保山—密支那边境交易会,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以缅北地区为重点,加强替代种植、农业开发以及减贫合作。推动实施以中医药理疗培训、中医药养生保健体验、中药材种植为主要内容的中缅中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创建腾冲全域旅游国家试点,打造腾冲、高黎贡山两个世界旅游品牌,继续举办孟中印缅国际汽车拉力赛等体育项目,推动南方丝绸之路、滇缅公路、史迪威公路三线合一申报“世界线性文化遗产”,尽快构建“孟中印缅旅游圈”。(市外办、旅游发展委、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侨办、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健全有利于开放合作、共赢发展并契合周边实际、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正常的市场秩序。规范行政审批,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开展国际营商规则合作对接,推动管理制度、商事规则与国际接轨。(市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组织和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我市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建设工作,重点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和优先推进项目滚动实施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合力推进实施,形成示范效应。

(二)争取国家支持。准确把握上级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最大限度用足用好用活上级优惠政策。加强汇报衔接,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倾斜支持以及亚投行资金、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中央外经贸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及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贷款资金,推进重点合作领域和战略性优先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扩大对南亚东南亚援助规模和水平,鼓励支持中介组织、公益组织参与实施援助项目,争取各类保险资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强对外舆论引导,让国内外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经济贸易中心建设带来的机遇,吸引更多外部力量资源参与建设。对内营造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保山建设经济贸易中心的良好氛围,对外宣传好保山的区位优势、现实路径、潜在机遇等,让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

(四)严格监督检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方案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情况督查,加强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的绩效管理和评估,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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