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19-1216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2-06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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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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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及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供给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0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09号)和《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意见》(保发〔2016〕13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为中心,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主动作为,挖掘市场需求,激发改革活力,打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努力做实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挖掘市场需求,消化无效库存
1.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提质增效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指导国有企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主动适应市场和消费变化,深入研究市场演化趋势,强化对目标市场的分析,紧盯客户、紧跟项目、抢抓订单,抢抓各类市场变化机遇,深挖内需潜力,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2.加快消化无效库存。全市国有企业要全面梳理摸清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产品库存情况,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快处理消化积压库存、无效库存。
3.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采取债务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积极稳妥地加快处置“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有效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要做好风险评估,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作指导,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精细管理,促进降本增效
1.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对成本费用实行事前规划、事中控制、过程监督,确保企业营业成本增幅低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机制,将成本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子企业及部门,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和核算,提升经济效益。
2.加强人力成本管控。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联动机制,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与经济增长同步、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科学调整企业组织机构,严格定岗定编,精简压缩管理层级,将收入分配更多地向一线员工和科技人员倾斜,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职工增收节支、挖潜增效的积极性。
3.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强化资金预算管理,优化负债结构,不断完善以价值创造为导向、注重平衡风险与效率的预算管控体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客户进行分类,实行信用评级,降低坏账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对不适销、不对路、价格下行趋势明显的产品,尽快清仓利库,加速资金回笼。引导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控制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企业加大对融资、融资性贸易、金融衍生业务、汇兑、担保、债务、垫资等业务风险的管控力度,完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损失。
4.切实防范投资风险。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运行的新特点,密切关注市场周期变化对企业投资带来的影响,加强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做好投资风险的防范、转移和处置。完善投资计划,使投资规模与企业融资能力相匹配,避免出现资产负债率过高等财务风险。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坚持项目投资的效益标准,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切实杜绝盲目投资、乱上项目。加强董事会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和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后评价管理,提升投资项目决策科学性、时效性。
(三)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转型升级
1.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采取市场并购、交叉持股、资产整合等方式,审慎稳妥积极地开展跨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产业合作,加快推进企业战略性、行业性兼并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依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开展专业化重组,以股权为纽带,培育细分市场龙头企业,实现资本运作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实现结构优化、层级提升、规模扩大和效益提高。
2.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引导国有企业调整优化业务结构,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内部相似或同类业务整合,减少内部竞争,发挥内部协同效应。鼓励企业整合内部资金、土地、股权、债权等要素资源,形成内部配套协作关系,推动资源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集中。理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按照集团化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的要求,科学界定母子公司的功能定位和管理边界,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架构、管控体系和运行机制。
3.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按照国务院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加快推动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所属经营实体的清理整合和脱钩转制工作。加大对全市存量国有资产的盘活力度,将可转化为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注入信用等级高、直接融资成本低的投融资平台企业,通过公司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整合、盘活、放大其价值。
(四)深化开放融合,拓展发展空间
1.深化企业合作对接。鼓励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企业间产业链纵向与横向合作,加强供需对接,打造互助合作新模式,共同应对困难和挑战,实现互利共赢。加快推动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在“走出去”方面相互支持,加大在资金、技术、管理、品牌、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合作力度,共同开拓市场。
2.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元化、互为补充的融资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实现资产经营与资本经营、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融合。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设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打造国有资本流动平台,实现国有产权、股权在合理流动中保值增值。
(五)加快补齐短板,深入开展“双创”
1.深化创新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加快国企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步伐,着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权重,推动企业将创新战略深植企业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品牌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2.加快商业模式创新。以市场为核心、用户为导向,实现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转变,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和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国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制造业全生产流程的互联网转型,全面促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商务电子化,不断创新商业模式。
3.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一批优秀科技人才和高水平专业管理人才,把国有企业打造成创新人才的储备池,进一步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研究、大胆探索,通过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股权结构、薪酬待遇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为创新人才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股权激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调动企业各类人员尤其是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积极性。
(六)综合施策去杠杆,优化债务结构
1.增加直接融资,优化债务结构。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融、超短融、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工具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大对永续债、绿色债券、美元债等债券的发行力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置换高息债务,释放融资空间,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债务结构。
2.强化债务管控,消除系统风险。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债务风险排查,制定债务管控措施。加大对高成本负债的置换力度,加大对应收账款、担保、对外借款等重大债项的清理力度,止住“出血点”,加快沉淀资金回笼,防范资金链断裂等系统性风险发生。做好投融资统筹协调工作,防范短贷长投风险。支持企业债务重组和兼并重组,坚决遏制企业恶意逃废债行为,推动建立融资及债务会商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七)深化国企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1.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云发〔2014〕10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保发〔2015〕18号)和系列配套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出台一批改革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措施,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指导国有企业完善改革方案,突出特色和亮点,提高改革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提高改革成果的“含金量”,为企业改革攻坚、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2.统筹推进改革举措落地。按照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的思路,在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抓推进、抓落实,把改革项目做深、做透、做精,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努力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上取得新成效,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整合重组、布局结构调整方面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激发企业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动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质增效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统筹谋划。要结合实际,督促指导企业研究制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抓好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加强重点工作调度,切实保障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加大对提质增效工作任务重、困难多的国有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考核激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分配奖惩的导向作用,严格落实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质增效工作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负责人综合考评。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从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干部推荐使用等方面探索形式多样的激励约束措施,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要奖励,对完成不好的要处罚,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四)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尊重群众的改革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试验,破解难题,不断积累经验。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调动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改革释放红利、激发动力、增强活力。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对已出台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充分宣传解读,最大程度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质增效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为改革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
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保山军分区,各人民团体,省属驻
保单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