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47号)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保办发〔2022〕30号)要求,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2年度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经综合评定和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拟认定北庙水库、青华海、东河(板桥镇段)、大海坝水库、小海坝水库、蒋家寨水库、花园水库、南底河(城市段)、北海、八O八水库、苏帕河绕廊河、河西水库、长岭岗水库、右甸河14个河湖为绿美河湖。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3年1月5日至1月9日)。
联系人:赵建文 联系电话:0875-222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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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