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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山市2023年度绿美河湖认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1 07:56     来源:      点击量: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保办发〔2022〕30号)和《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47号)要求,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3年度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经综合评定和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拟认定红岩水库等46个(段)河湖为保山市绿美河湖(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联系人:赵建文 联系电话:0875-2225355

电子邮箱:bshzbgs@163.com

地址:隆阳区学府路3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保山市2023年度绿美河湖认定名单

隆阳区:红岩水库、勐波罗河(河图—汉庄段)、小岩子水库、黑山水库、王海水库、大荞地水库、团树水库、红山水库、寨子心水库、渡涧槽水库、箐家河水库、干塘子水库、真峰水库、沙地水库、鬼街坡水库、七〇水库、后浪坝水库、湾沟水库、瓦河水库、石坎河水库、豹子洞水库、旧寨坝水库、高铺子水库、龙潭水库、玉龙水库、石夹水库、大堡子水库、大坝水库、丙麻大河、大沙河(汉庄——兰城)、龙王庙河(河图段——金鸡段)、罗明坝河、三太子河(河图段——青华段——永昌段)、乌马小河。

施甸县:沙沟河(岔河至施甸段 )、官市街河(大河口至施甸段 )。

腾冲市:花梨沟水库、大河水库、龙川江(五合段)。

龙陵县:勐糯小海、河冲河(五板桥至污水处理厂段)、等壳水电站水库、勐梅河(镇安段)。

昌宁县:明山水库、立新水库、磨刀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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