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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护家乡河——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3-14 18:29     来源:      点击量: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江河湖泊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保护治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全市河湖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水变清了,河变美了,但部分地方往河道和管理范围里乱倒垃圾渣土、乱排污水、乱堆物品、乱建项目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河湖面貌和水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在此,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一、做到“四个争当”

  (一)争当保护河湖水环境的“宣传员”。积极宣传动员,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广泛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二)争当保护河湖水环境的“志愿者”。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志愿活动,让每一个河湖都装上扫描仪和千里眼,每一处隐患都能查明,每一个破坏者都得到举报和投诉。

  (三)争当保护河湖水环境的“参与者”。每个人应当主动参与到“保护河湖”的行动中来,每个人都节约好每一滴水,在野外旅游时,捡起每一片垃圾,自觉遵纪守法,保护好水环境。

  (四)争当保护河湖水环境的“保护者”。以主人翁姿态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监督河湖保护管理。发现影响河流、水库水环境问题,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

  二、做到“五个不”

  (一)不在河道、水域岸边、滩涂地乱扔乱堆垃圾,不直接排放生活污水,不向河道倾倒渣土。

  (二)不在河道内乱搭乱建,不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不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不从事养殖放牧活动,不围垦湖泊,不非法采挖砂石。

  (三)不毁坏河流、湖泊的各类保护设施、防汛设备、监测器材、标识标牌。

  (四)不在河湖禁钓区违规垂钓,在可钓区文明垂钓,不进行炸鱼、电鱼、毒鱼、捕猎水禽等行为。

  (五)不在河流、水库、湖泊、水塘、沟渠等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内游泳、戏水。

  广大市民要争当河湖保护的监督者,共同监督并制止污染和破坏河湖环境行为,通过拨打电话0875-2225355进行举报,或通过“保山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上传反映您身边的河湖问题(操作方式:打开微信搜索并关注“保山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点击界面下方菜单栏“对话”按钮)。

  亲爱的市民朋友,河湖保护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为把每一条河、每一个湖都建设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们相信有您的爱心呵护,保山的河湖一定会更加健康美丽,人民的生活将更加幸福精彩!

  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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