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19-1217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25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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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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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0号)精神,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
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日趋完善,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但是,仍存在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底数不清、部分城乡居民未依法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复参保和中断缴费现象并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顺畅等问题,亟需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进程中抓紧解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对法定人群的全覆盖,加快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覆盖全民,增进公平。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城乡统筹,适应流动。在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基本制度平台基础上,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持续扩面,精确管理。坚持参保登记与扩面并重,从过去偏重单位扩面转向单位与个体扩面并重,从过去偏重各险种分别扩面转向统一综合扩面,从过去偏重阶段性扩面转向持续性扩面,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建立我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最终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标识、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可进行全市、全省和全国联网比对,准确查询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信息,为实现全民参保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具体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和数据标准,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筛查、数据整理和入户调查,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向省级集中。按照省级开发的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
四、工作方法
(一)登记的范围和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的主要范围是本市户籍人员,同时兼顾常住人员。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
(二)登记的方法和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采取先进行数据比对、修正,再进行入户调查的工作方法。首先,是对既有的参保信息进行清理比对,信息完整、准确无误的,不再采集信息直接确认登记;信息缺失、错误的,通过基层平台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补录和改正,完成后确认登记。其次,是重点入户调查,由工作人员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个进行调查,采集基本信息并录入完整数据,完成后确认登记。
(三)参保数据动态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参保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并通过数据比对、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对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实时动态管理。
五、进度安排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度内完成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具体分3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月底前)
1.市、县(市、区)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登记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2.依据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我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形成覆盖本市户籍人员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本市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核对的动态管理,并适应分级管理需求。
3.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集中其他险种参保信息,协调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通过比对筛查和数据整理完善基础数据,清理出重点信息缺失错误人员、未参保人员等需入户调查登记的待入库信息数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8月)
1.各级政府召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部署会,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工作,全市全面推开参保登记工作。
2.着力于集中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要认真核对登记信息资料,及时查漏补缺,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登记数据完整、准确,4月底前,全面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工作任务。
3.在8月底前,登记的信息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并对录入数据进行整理,基本建成全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向省级集中。
(三)清查处理和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9月—12月)
1.做好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形成相关报表、报告,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整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整理登记资料立卷归档,全面完成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2.充分利用参保登记数据成果开展分析运用,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对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清查处理。
3.分析未参保和断保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的人数覆盖率。
4.协助上级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和经办规程,实现更加精准的管理。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级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等10个部门组成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要求,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抓紧制定本县(市、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月底前报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强化激励约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全市协调机制,掌握各县(市、区)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数据质量。要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着力建立省级集中、全面覆盖、可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各县(市、区)、各园区要以现有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为基础,结合金融社会保障卡信息和“金保工程”信息采集项目,采取数据筛查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属地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补齐缺失信息、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彻底摸清属地范围内人员基本信息和参保情况,并将准确完整的信息录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对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三)突出参保扩面,加强基层建设。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是实现全民参保,要切实做到登记与扩面并重,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要突出重点,在城镇继续以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继续强力推进建筑施工、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积极向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扩大覆盖;探索对网络就业、创业群体实施适合其特点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要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过程中,按照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服务平台,尤其是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提升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信息化服务能力。要探索适应群众需要的基层服务新手段、新方式,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适应流动性,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各园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的全民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保山军分区,各人民团体,省
属驻保单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