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735799-9-/2019-1217037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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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规模农业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保政发〔2016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步伐,支持农业向规模化、工业化、品牌化、生态化发展,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

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创新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并撬动金融资本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市级安排2亿元产业发展基金,扶持10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壮大。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扶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在我市从事种植业的中国知名、云南著名或市级以上规模农业龙头企业。

(二)企业自筹资金流转土地面积达1万亩以上。

(三)企业吸纳当地或市内务工人员不低于300人,并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三、期限及成本

基金使用期限与产业发展基金期限一致(一般为5年,如确有需求,视企业发展和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可延长至7年)。基金年使用成本不超过7.5%。

四、基本做法

政府用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农业企业,占股51%,企业出资占股49%,资金规模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2016年内完成申报,年内达不到10户,不再增补申报申报超过10,择优选择10予以扶持。

基金存续期间,政府不参与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和利润分成,使用基金的企业必须每年支付基金使用成本。

基金到期时,扶持企业为第一回购人,县(市、区)或园区可推荐第二回购人(含县、市、区或园区自行回购)。

五、业务流程

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将筛选出的企业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具体申报材料由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扶持的产业项目和企业通过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人民政府与县(市、区)或园区签署资金使用协议,再由县(市、区)或园区与扶持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协议签署后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将产业基金划拨至市财政局相应账户,市财政将产业基金拨至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或园区,再由县(市、区)或园区拨付给企业指定账户。

基金到期时,合作企业或第二回购人须一次性缴纳回购款和最后一年基金使用成本。基金使用成本和回购款缴入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或园区财政账户后,再由县(市、区)或园区财政缴入市财政相应账户,最后由市财政按约定将基金本金及收益归还基金管理公司。

六、贴息政策

为发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及就业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市财政将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使用产业发展基金的企业2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市内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及时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扶持企业要注重产业发展对项目及周边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带动作用。

(三)申报产业发展基金的农业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基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扶持企业必须将产业基金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如存在挪用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追回产业基金,取消其扶持资格,不得再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

(五)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1.龙陵恒冠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分配机制

      2.云南中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流转模式和分

       配机制

      3.云南中麒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流转工作推进

       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6521

 

附件1

 

龙陵恒冠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土地流转分配机制

 

龙陵恒冠泰达公司建设3万亩特色水果种植基地和林果精深加工厂,计划总投资6亿元。截至20163月底,已流转土地7636亩,种植褚橙3600推进勐糯镇脱贫攻坚和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建设作用显著。

土地流转模式和分配机制为:一是土地流转租金增长机制。租期30年。310年租金分别为300元、400元、500/亩/年,土地租金分6期付清,每5年付1次。二是农户土地收入增长机制。定植后从第4年开始,公司每年按15%作为产业收益提留反哺基金,反哺给被租地农户。三是设村组提成奖励机制。定植第4年开始,公司每年总收入另提取1.5%作为项目协调经费,用于镇、村、组项目协调经费和村级公共事务支出。同时,村(社区)成立小微企业康成中介综合服务部、务工农民组织服务合作社,并收取合理的服务费,既为公司招收务工和当地农民就地就业提供便利化条件,又为村(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渠道,真正实现互利共赢。四是稳定从事基地管理农户和务工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公司按照好、中、差三个等级评定0.81/公斤的标准发给产业工人奖励提成。

附件2

 

云南中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流转模式和分配机制

 

施甸县依托云南中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8万亩特色水果种植基地和林果精深加工厂,实施区域发展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截至20163月底,完成投资8000余万元,流转土地1万亩,种植突尼斯软籽石榴、蓝莓、新西兰苹果7000亩。

土地流转模式和分配机制为:一是土地流转托管机制。农土地统一由村委会托管,再通过村委会将土地流转给企业。企业建设好示范基地,再承包给当地农民进行日常管养,所需的农资由企业提供,水果成熟后,由企业按等级收果,统一品牌,统一包装,推向市场。二是租金递增机制。坡地以每年每亩300元人民币计算,坡改梯(净地)以每年每亩400元人民币计算,以后每3年每亩耕地流转租金以15%递增。耕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为:前3年每年支付1次,以后每3年支付1次,均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时间为第1年的第1个季度末前。三是政策鼓励机制。前3年租金先由施甸县财政出资垫付,企业在第4年的第1季度末前一次性偿还。四是入股经营机制。农民选择将土地统一由村委会(或合作社)托管入股给企业,按股分红。

附件3

 

云南中麒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情况

 

云南中麒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昌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柑桔产业综合开发框架协议,在卡斯镇、鸡飞镇建设23万亩核心示范果园,带动当地农民发展规模化果园37万亩,使全县初步具备510万亩的产业发展规模,适时投资建设橙汁加工厂,启动国家级现代农业(柑桔)产业园区建设。截至20163月底,昌宁县已将位于卡斯镇邑林村大山神片区1382亩土地交付公司,公司已开始作业。鸡飞片区已丈量的2500亩土地正在最后绘图中,部分地块公司已提前进入,开始作业。

其土地流转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昌宁县及时成立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从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局、水务、法制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进驻乡(镇)负责好项目规划,土地丈量、地图制作、土地流转材料制作、供水、通路及法律咨询服务,从312日开始土地流转工作。二是明确乡镇责任。乡镇负责地块确定、土地流转、附着物补偿测算工作,并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三是加快流转进度。201610月底前,昌宁向公司交付不少于10000亩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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