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19-121703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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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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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保持粮食生产发展良好势头,确保粮食安全,现就全市2016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为工作主线,以“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为主攻方向,稳定播种面积,突出科技引领,挖掘生产潜力,加快转型升级,做到思想不放松、政策不减弱、改革不停步,再夺粮食丰收,为全市脱贫攻坚、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播种面积。全市计划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92万亩,其中:夏粮面积129.8万亩,秋粮面积262.2万亩(水稻100万亩,玉米120万亩,其它粮食作物42.2万亩)。种植晚秋作物55万亩。
(二)粮食产量。全市计划粮食总产145.2万吨,比2015年增产2万吨,增1.4%。其中:小春粮食产量27.36万吨,增0.56万吨以上,增2.2%;大春粮食产量117.84万吨,增1.45万吨,增1.2%。
三、主要措施
(一)着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前提是保障粮食安全、稳定提高粮食产能。要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486万亩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以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为抓手,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田地力水平、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多种措施,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口粮安全夯实基础。尤其在全市粮食产量十二连增和粮食基数高、单产高的情况下,保山作为全国24个“产粮大市”之一,各县(市、区)先后成为国家级的“产粮大县”和国家“千亿斤增粮项目县”,都要切实承担起粮食生产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92万亩以上,实现粮食生产持续增产。
(二)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增强中央农业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提高中央农业保护补贴政策效能,争取在6月底前将2016年各种补贴足额、安全兑付给农民,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进一步扩大各种补贴的范围、规模和标准,推动新增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粮食功能区倾斜,鼓励补贴与生产挂钩,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产粮产油大县要用好用活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市级财政继续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良种观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粮油作物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推广、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粮食功能区的扶持力度,支持粮食功能区建设生产核心区,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利益补偿,提高补贴政策效能,增强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三)整合推进农田设施配套建设,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项目建设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各投其资、各负其责、共同建设、各计其功”的要求,有效整合涉农部门相关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突出水利建设重点,突出山区、半山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突出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相配套,突出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紧紧抓住有利施工条件,依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千亿斤增粮等项目,加快7.19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地力培肥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力提升土壤有机质。要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建设布局,创新投融资机制,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并健全管护监督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不断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四)注重科技创新,提高粮食生产质量效益。通过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一是抓好农作物良种工程。计划推广水稻良种100万亩,推广杂交玉米良种110万亩,两大主要秋粮作物良种率均达95%以上,力争粮食单产提高5公斤以上。二是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好省级34片34万亩高产示范区创建工作,万亩示范区力争平均亩增产8%以上。三是推广农作物间套种工程。推广农作物间套种345万亩,力争每亩增粮20公斤以上。四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开展化肥零增长行动节肥试验,实现推广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80万亩。五是抓好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样板7个、专业化统防统治140万亩次,病虫害防治面积1300万亩,进一步提高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确保重大病虫害不暴发成灾、植物疫情不恶性蔓延,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六是推广粮食作物地膜覆盖3.5万亩。七是抓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全市计划抽派500名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建立5000户科技示范户,充分利用农闲季节和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粮食生产科技培训,力争培训农户40万人次以上,发放培训资料20万份以上。八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从而促进农民增收。水稻上主要推进以水田为载体的稻田养鱼等新型种养模式,以鱼补粮增加收益;调减粗粒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青贮玉米和鲜食玉米种植面积,促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草作物三元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和种植效益提升;增加秋种、冬种和早春种马铃薯面积,提高农民种植收益;增加市场销量好,种植效益高的杂粮(豆)种植面积,满足多样需求。
(五)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粮食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粮食产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要推进现代种业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粮食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使科研与生产不脱节,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培育和推广适应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加大保护利用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加大种子打假护权力度。
(六)培育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种涉粮经营主体,探索“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路径。全市计划培育粮食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大户60户。采取农业信贷担保的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从事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公益性服务。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加种植业保险,力争主要科技增粮措施、种植业保险在种粮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使之成为粮食生产的主导力量。
(七)强化防灾减灾,有效减轻灾害损失。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理念,立足科学防灾、有序抗灾和高效救灾。一是加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灾情监测,密切关注重要时节的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到防在灾害前。大力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二是扩大粮食保险覆盖面。重点推进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农业保险,防范和降低种植风险。要在粮食生产的政策性保险方面取得新突破,全市计划投保129万亩,不断扩大粮食作物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覆盖面。三是管理好救灾备荒种子。严格按照《保山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储备好市、县(市、区)两级救灾备荒种子,保障灾后生产物资需要。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性天气的持续效应。顺应天时加强耕作制度改革,特别要最大程度规避冬春干旱常态化带给农业生产的灾害。在有序抗灾和高效救灾上,要根据农业灾情特点提前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加强分类指导服务,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技术指导意见。五是努力提升病虫灾害的防治水平。围绕粮食作物实时进行病虫发生实况监测,及时、准确发布病虫情报,做到病虫害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针对病虫害的源头区和重点流行区,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确保粮食获丰收。
(八)抓好农用物资调运供应,满足生产需要。各级发展改革、供销、工商、质监、种子等单位要及早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的调进、储备、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要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确保化肥正常供应,如遇农资价格持续上涨,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加以调控,确保农资价格相对稳定;要以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为抓手,高度关注种子调供工作,指导好种子企业进足种、供好种,保证生产用种需求,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及时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问题,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九)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大新型农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鼓励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和农机大户增强作业服务能力,督促指导农机手做好农机保养、维修工作,及时投入粮食生产,有效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实现粮食生产耕作、收获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季节性劳动力紧缺矛盾。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机农艺融合,以水稻机插秧和玉米机械收获为突破口,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扩大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高效植保等农机化新技术应用面积。全市农机作业面积690万亩,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9%以上。
(十)抓好备耕工作,适时播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工作措施、科技措施,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田间地块、责任人;及早落实所需的各种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及早动员,全民动手,争取把播种和移栽时间前移,充分利用光热资源高质量地抓好备耕栽插工作。玉米播种:高海拔区域要备好耕,待一次性降水40毫升以上时抢雨播种;中海拔区域在5月25日前结束;低海拔区域在6月10日前结束。水稻移栽: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力争在5月31日前结束,腾冲市、龙陵县力争在6月10日前结束。
(十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粮食生产摆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切实增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农业部门要加大在粮食生产过程中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力度;农业、物价、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规范农资经营秩序,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要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粮食生产抗灾保险服务;水利部门要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计部门要做好粮食生产相关数据上报及协调工作;气象部门要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做好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认真研究分析粮食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顺利完成2016年全市粮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保山市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