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19-121703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7-27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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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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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隆阳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市各县(市)“多规合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开“多规合一”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隆阳区开展“多规合一”先行先试经验,各县(市)必须于2016年7月底前启动“多规合一”工作,开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多规合一”编制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多规合一”。
二、层层明确工作任务
(一)明确规划期限和范围
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此次“多规合一”规划期限要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相统一,充分考虑未来5年和未来35年的发展愿景。规划编制范围为各县(市)行政区划范围,重点为各县(市)规划区范围及园区、功能区、集镇、村庄,规划区的划定可结合分水岭等自然地形地貌等相关元素加以考虑。
(二)分层实现规划“一张图”
1.实现县(市)行业规划“一张图”。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本行业规划编制,实现本部门本行业规划“一张图”。
2.实现县(市)规划“一张图”。各行业规划“一张图”形成后,由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统筹整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于2017年6月底前,以城乡规划为基础形成县(市)规划“一张图”。
3.实现全市规划“一张图”。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务、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统筹整合各县(市)相关行业规划,于2017年10月底前形成市域范围各行业规划“一张图”,再由市规划局统筹整合市级部门提交的行业规划,于2017年底前形成全市规划“一张图”。
三、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省人民政府“强化省、市、县三级规委”的要求,各县(市)要抽调专门力量,构建一个由县(市)党委政府统筹、多部门参与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县(市)规委办负责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等问题。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将搭建“多规合一”工作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开展“多规合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实效。对工作滞后、成效不高、影响全市总体进展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注意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形成新经验。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