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19-121707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0-24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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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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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石产业是一个低碳、节能、环保、绿色的可持续产业。保山具有丰富的石材资源,品种多、品质优、储量大,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石产业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整个产业业态仍处于大资源、小产业、低层次的状况。为加快我市石产业(包括石材、珠宝玉石、观赏石)发展,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低碳的特色产业体系,结合保山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培育、技术升级、品牌创新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石材资源丰富、玉石品牌效应突出、观赏奇石种类繁多的优势,做强石材产业、做大珠宝玉石产业、稳步发展观赏石产业,使石产业成为我市特色优势产业。
(二)发展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立足我市石材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打造“保山石材”品牌,开发培育具有保山特色的建筑装饰石材、玉石工艺品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
——坚持集聚发展。依托骨干石材企业,加快石材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链协同配套,推动配套企业和重大项目向园区聚集,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正确处理石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技术引进和改造力度,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有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开发石材资源。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行业准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发展目标
努力打造品牌优势突出、品种结构特色、标准市场完善、产业体系健全,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石材加工、商贸、服务一体化基地。
——石材产业。发掘资源,创造名牌,打造重要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到2020年,全市石材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石材加工量分别达到2100万平方米和2000万平方米,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实现63亿元和60亿元,就业人数达到6000人。
——珠宝玉石产业。发挥腾冲翡翠玉石集散地、龙陵黄龙玉发源地、隆阳南红玛瑙精品地的地域核心优势,打造“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到2020年,珠宝玉石加工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就业人数达到30000人。
——观赏石产业。观赏石行业进一步发展,逐渐成为滇西重要观赏石集散交易中心。到2020年,产值达10亿元,年均增长20%,就业人数达到1500人。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隆阳区、施甸县以米黄大理石、花岗岩、观赏石为主;腾冲市以珠宝玉石(原料来源于缅甸)、火山石、工艺材及其他饰面石材为主;龙陵县以黄龙玉、观赏石为主;昌宁县以板岩、大理岩为主。重点布局建设“一带”“两区”“三地”。一带:观赏石产业带。依托怒江流域奇石资源,在隆阳区(芒宽、潞江)、龙陵县(腊勐、碧寨、勐糯)、施甸县(太平、何元、酒房、万兴)等地发展观赏石资源开发交易产业。两区:水长工业园区蒲缥片区(以大理石、花岗石、板岩、火山石、汉白玉等原材料为主,开发圆柱配套品、石材家具、石雕等石材产品)、腾冲火山石加工园区(以固东—马站、曲石、中和—荷花、腾冲工业园区4个加工区为主,发展火山石加工)。三地:在隆阳区建设以南红玛瑙资源开采、加工、交易为主的国际珠宝之都聚散地;在腾冲市荷花镇、腾越镇建设以翡翠、琥珀为主的珠宝首饰加工贸易集散地;在龙陵县建设以黄龙玉开采、加工、交易为主的“黄龙玉之乡”。(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培育龙头企业。根据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定期发布龙头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整合发展资源,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优、新”方向转型,努力培育一批行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昌宁县要加快引进板岩加工龙头企业。(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打造特色产品。突出“绿色环保、天然浑厚、回归自然”等特色,提升保山石产业品牌知名度。隆阳区、施甸县重点开发以米黄大理石(白云岩)、鸡血石(灰岩)等为主的大理石系列产品;腾冲市重点开发火山石切片、地砖、牌坊、浮雕、工艺品等火山石系列产品;龙陵县重点开发黄龙玉系列产品;昌宁县重点开发瓦板、墙石、古典石、蘑菇石、异型板岩等板岩石材产品。珠宝玉石产业要进一步提升“腾越翡翠”“龙陵黄龙玉”“隆阳南红玛瑙” 等名牌效应。观赏石产业重点发展名贵天然奇石特有品牌,发展名贵天然观赏石特有品种。(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市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强化市场拓展。支持企业参加珠宝玉石交易会、展销会等。实施“互联网﹢石材”计划,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搭建石材销售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020(线上到线下)电子商务和创意展示平台。支持石材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拓欧美、中东、东盟等国际主要石材消费市场。鼓励推动石材企业进入综合保税区。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在国内主要市场设立专卖店、品牌店,进入大型建材市场。鼓励市内市政工程、公共基础设施、示范小城镇、旅游开发等建设项目使用本地石材产品。(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五)抓好定向招商。抢抓中东部地区石材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机遇,瞄准产业链短板,确定重点招商企业目录,分赴广东、福建、山东、河北等产业基础较好、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通过上门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着力引进一批有技术、有实力的全国知名企业集团。通过减少荒料、毛坯粗板等低端产品对外销售,吸引市外石材生产流通企业到我市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配套。到2020年,力争引进中国石材企业100强2户以上。(市招商合作局牵头;市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六)合理利用资源。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实施现代化、规模化、绿色化开采,提高石材开采荒料率和达标率。鼓励企业采用节能节材加工技术,完善废弃物综合处理配套设施,实现废料、废渣综合利用和水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利用边角余料生产路缘石、石材马赛克,利用石粉、石渣制成新型建材产品,利用废弃碎石料用于筑路、混凝土工程,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石材开采荒料率、达标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50%、60%、80%、95%以上。(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资源保障。充分发挥规划管控引领作用,将石材资源作为重点,纳入全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安排布局,进一步统筹全市石材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石材资源保护和保障能力。明确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整合各类石材资源,引导规模企业兼并、重组石材中小企业,实现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培植石材产业龙头企业,延长石材产业链,增加石材资源附加值,稳步推进石材资源合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快制定《保山市石材行业规范条件》,鼓励现有加工企业进入蒲缥、腾冲石材园区进行深加工,共享园区发展资源,科学设定规模底线和工艺装备要求,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监督企业对矿山做到规范化开采,对圈而不采、工艺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的矿山企业必要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允许荒料自由流通,严禁加工属地限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投资额3亿元以上项目实行“点供”。(市工业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强化财政支持。2016年—2020年,市工业信息化委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石材产业重大项目、生产基地、交易市场、会展平台和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结合新材料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石材产业、石材物流企业给予支持。腾冲市、水长工业园区等重点石材产区每年要从本级石材产业收益资金中,拿出20%支持石材产业发展。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起草资源供给地与资源加工所在地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能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强化金融支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石材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授信额度。支持企业以矿山资源、荒料、产品等作抵(质)押,申请银行贷款。依托商会信用,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石材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市金融办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强化物流配套。强力推进适应石材产业发展要求的物流体系建设,加快连接石材产业聚集区的道路交通建设,增强运输保障能力。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石材物流中心和物流企业,构建石材物流服务网络。(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五)强化人才保障。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大石材设计师、雕刻师、鉴定师等高技能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推进职业教育进园区,支持保山学院、职业院校开设石材相关专业,培养石材专业技能人才。引导企业广泛开展“产、学、研”联合,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形成企业拳头产品、特色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六)强化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欺诈、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社会监管,建立市场经营主体违法备案、公示、重点监管、先行赔付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市工商局、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能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为成员的石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石材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和解决石材产业发展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石产业发展意见和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林业局、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统计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加强协调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办理石材企业涉及采矿、土地、取水、林地、环保等相关证照,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市工业信息化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地震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加强监测调度。建立石材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科学设定统计指标和范围,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注重分析研判。(市工业信息化委、统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附件:1.石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表
2.“十三五”石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