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采购,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开选择服务单位。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服务主要包括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参与重要事项谈判等。
2.2 标段划分:本项咨询服务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服务内容: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为重大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审查潜在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协助起草制定或完善各类合同文本,对现行的规章、章程、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开展法律事务的专业培训,参与诉讼及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4服务周期:202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质量要求:在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基础上,熟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业特点,提供专业、及时的团队服务。
2.6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6万元/年。
2.7服务地点:保山市境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技术要求,供应商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现在或曾经为市级行政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相关服务。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年限;②担任过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指派律师。
3.3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否则相关竞争性谈判均无效。
3.5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6本咨询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套(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四楼401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价格:0元。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
六、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4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告栏上发布//www.alkalih2o.com/bmym/bssjtysj/zfxxgkpt.htm,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人: 付女士
电话: 0875-2224691
日期: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