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现对2023年6月30日前年龄超过60岁(含男性、女性)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2023年6月30日前年龄超过60岁的男性、年龄超过55岁的女性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请本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证件到辖区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年龄超过60周岁的客货危从业人员名单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名单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名单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年龄超过60岁的客货危从业人员名单(3040人).xls】
附件【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名单(37人 ,男的60岁以上、女的55岁以上).xls】
附件【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名单(254人,男的60,女的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