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深入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时间自2023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本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逐利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主要包括:“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主要包括: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运输执法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举报途径方式。
举报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隆阳区人民路71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
举报邮箱: bsjtzxzz@126.com
三、相关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必备要素,以便受理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不受理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以外的举报,收到的问题线索和证据将按程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问题发生地交通运输执法单位为线索收集处理和结果反馈第一责任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地及时处理问题线索,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欢迎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积极反映有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情况和问题,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