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635-5/20230428-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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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财政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安排,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2022年度12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网络运维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网路运维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满分40分,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产出数量方面满分5分,得分5分。全市已在69个乡镇,142所中小学校,开通1052辆“校园直通车”,开通班线305条,惠及3.4万余名学生,占集中出行需求学生总数80%,农村乡镇覆盖率达100%,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质量指标

产出质量方面满分25分,得分24分,持续推广“同路同心、同力同行”新型勤务模式,共建有“同路同心、同力同行”新型勤务模式微信群52个,拥有驾驶员10249人,发布提示信息8902条,接到驾驶员反馈问题1806次,帮助驾驶员解决问题1799次,切实提高了交通管理工作效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3)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方面满分5分,得分5分,完善以支队、大队、执法站和路面执勤作战单元三级响应指挥体系,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执法站警力、执勤作战单元实行点对点扁平化指挥,对基层大队直接指挥调度,做到快速指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4)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方面满分5分,得分5分,年初预算390万元,决算38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满分30分,得分28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受理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454起,同比减少121起,下降21.04%;造成112人死亡,同比减少38人,下降25.33 %;316人受伤,同比减少161人,下降33.75%;直接财产损失129.64万元,同比减少42.77万元,下降24.81%。全市31个乡镇实现零死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方面满分10分,对社会公众满意度1个指标进行评价,满意度综合评价得分9分。2022年,借力保山移动网络资源和技术力量,打造“5G+智慧交通治理”平台,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等不同场景,对显见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效监控、广播提示及跟踪处理。目前已在74个乡镇(街道)选取了83个试点,建成前端设备83套,实现对显见违法行为有效监控和提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持续按照“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原则,重点保障执勤执法工作的装备需求;坚持向科技要警力的理念,不断推进城市交通组织优化、高速高等级公路科技管控、重点车辆动态运行监管等项目建设,加大科技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强科技执法装备建设,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普遍应用科技信息技术和手段;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网络运维经费项目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网路运维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络运维经费项目是当年新增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二部分:非税收入安排的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非税收入安排的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满分40分,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产出数量方面满分10分,得分10分。接续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波次攻势,盯住重点人,实施“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行动,组织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301家次,发布隐患整改通知51次,通报道路运输企业279家次,通报“两客一危”交通违法18111起,并通过信用中国网、122交通警察网推送并公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1375起

(2)质量指标

产出质量方面满分25分,得分24分,通过联合排查、分工治理、逐级督办、综合验收,推动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排查5大方面10项具体内容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形成清单452处,治理完成438处,治理完成率为96.90%;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百千”工程,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其中省级挂牌督办1个,市级挂牌督办5个,县级挂牌督办62个,截止目前,挂牌督办隐患治理完成67个,治理完成率为98.53%。

(3)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方面满分5分,得分3分,年初预算400万元,决算27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9%。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满分30分,得分30分。全市已有62.7万余台移动设备下载安装了“12123”APP;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74.4万余个,办理各类业务685万余笔。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方面满分10分,对社会公众满意度1个指标进行评价,满意度综合评价得分10分。全市已在69个乡镇,142所中小学校,开通1052辆“校园直通车”,开通班线305条,惠及3.4万余名学生,占集中出行需求学生总数80%,农村乡镇覆盖率达100%,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科技兴警战略,在推行“四个减免”“一窗办”、“一证办”“自助办”“网上办”“门口办”等;以保山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为重点,联合各县(市、区)29个农村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中心),邀请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市“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驾驶人、新训驾驶人走进警示教育中心。四是抓实“两个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新训驾驶人领证前警示教育;满分教育学员现场教育和网络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流程学习,把牢驾驶人安全驾驶源头关。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先发后审”的要求,有效解决检车慢群众等待时间长的问题,进一步改革创新,支队拟建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智能审核系统,实现了机动车年检“马上办”。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审核环节工作质量,提高审核效率,规范检验流程,实现全自动智能审核。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非税收入安排的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税收入安排的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是当年新增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三部分: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

车管业务成本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满分40分,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产出数量方面满分10分,得分5分。全市已有62.7万余台移动设备下载安装了“12123”APP;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74.4万余个,办理各类业务685万余笔。

(2)质量指标

产出质量方面满分25分,得分25分,2022年,支队强力推进保山公安派出所开展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在前期规范业务办理、做好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履行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管理主体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车驾管业务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派出所办理业务的审核监督和工作质量把关,确保“业务下放到哪里,监管跟到哪里”,全市75个公安派出所共办理车驾管业务1万余笔,切实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3)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方面满分5分,得分4分,年初预算353万元,决算24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4%。

6.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满分30分,得分29分。持续推行无假日车管所、延时服务、所领导窗口带班、值日警官导办服务、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通道式”查验等便民利民举措。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方面满分10分,对社会公众满意度1个指标进行评价,满意度综合评价得分9分。继续加强与申通快递合作,拓展“保山车管服务”微信办理程序,现已办理3万余笔业务。持续推行业务电子化、自助车管服务,减少群众往返奔波,切实便利群众、企业办事。建设了1个“智慧车管自助超市”和6个自助服务区,配备96台智能自助服务终端,办理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业务,体检、照相等业务共计32余万笔。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车管工作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安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7.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是当年新增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非税收入安排的临聘人员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非税收入安排的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扎实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波次行动、“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组织55个执法小分队深入国省道、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加大巡逻检查频次密度,紧盯重点车辆,最大限度消除肇事肇祸风险;全市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85099起,其中现场查处交通违法808111起;查获“10类”重点违法618497起,其中酒驾醉驾5066起,疲劳驾驶2687起,无证24832起,货车超载2245起,超速7445起,违法超员20027起,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41805起,涉牌涉证20252起,整治成效明显。2022年度本项目产出指标全部完成,得分为40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持续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组建中心城区文明交通宣讲团队,2022年,共开展文明交通专题宣传545场次,其中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65场次,开展老年人专题宣讲12场次,组织文明交通进学校46场次、进企业184场次、进社区197场次,建设宣传阵地26个。组织专题宣传15场次,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8500条,通过“报、网、微、端、频”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92期1921条。开展“红黄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260场次,持续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16.5万余起。扎实组织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2022年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2.1万起、违法停车4.5万起、酒醉驾636起,其他一般程序违法5166起、简易程序违法10.3万起、非现违法8.02万起。机关五大部对重点路口实行包保责任制,每天派出精干警力,早晚参与高峰执勤、平峰开展路检路查和文明劝导,巩固2021年创文成效并不断规范路口路段的文明秩序。项目指标已完成,得分30分。

3.本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支队共派出59000余人次警力,车辆13000辆次,开展公开查缉95次,检查车辆250000余辆次,受理套牌案件3起,撤销套牌案件违法10条,车辆轨迹分析23辆次,查验车辆4辆次,鉴别各类车辆号牌40副(块),驾驶证11本、行驶证6本,查获涉嫌盗抢车辆1辆,对各县区市业务指导17次。基本完成年初目标,满意度测评基本达标,得分8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采取专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找准城市管理、重点区域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非税收入安排的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非税收入安排的临聘人员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8.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税收入安排的临聘人员经费项目是当年新增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五部分:非税收入安排的网络运维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95.5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非税收入安排的网络运维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成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管理和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信号灯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加强完善公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集成指挥平台违法抓拍数据上传程序以及前端执法取证设备升级改造;配合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完成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基础服务架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圈层防控电子卡口点位勘探工作,7套卡口数据共享至圈层防控平台;进一步扩展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农村乡镇视频卡口建设,逐步实现农村乡镇科技信息管控覆盖,5个县(市、区)和20个乡镇共建设168路视频监控和11电子警察2022年度本项目产出指标全部完成,得分为38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扎实组织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2022年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2.1万起、违法停车4.5万起、酒醉驾636起,其他一般程序违法5166起、简易程序违法10.3万起、非现违法8.02万起。机关五大部对重点路口实行包保责任制,每天派出精干警力,早晚参与高峰执勤、平峰开展路检路查和文明劝导,巩固2021年创文成效并不断规范路口路段的文明秩序。项目指标已完成,得分28.5分。

3.本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抽调60名民辅警支援边境县市,开展边境管控、查缉封控、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打击跨境犯罪和“三非”人员查缉遣返、涉疫物资运输等应急交通保障工作;全市每天投入警力200余人次参与29个疫情卡点值守,在工作开展中,兼顾交通安全提示和违法查处,为保山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交警力量。得分9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持续按照“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原则,重点保障执勤执法工作的装备需求;坚持向科技要警力的理念,不断推进城市交通组织优化、高速高等级公路科技管控、重点车辆动态运行监管等项目建设,加大科技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强科技执法装备建设,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普遍应用科技信息技术和手段;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非税收入安排的网络运维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非税收入安排的网络运维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9.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税收入安排的网络运维经费项目是当年新增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六部分: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成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管理和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信号灯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加强完善公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集成指挥平台违法抓拍数据上传程序以及前端执法取证设备升级改造。2022年度本项目产出指标全部完成,得分为40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借力保山移动网络资源和技术力量,打造“5G+智慧交通治理”平台,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和农村道路等不同场景,对显见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效监控、广播提示及跟踪处理。目前已在74个乡镇(街道)选取了83个试点,建成前端设备83套,实现对显见违法行为有效监控和提示。得分30分。

3.本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预警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处突救援能力。积极会同气象、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信息研判共享,建立以事故预防为中心、多种交通数据为支撑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每日视频点名,精准掌握不同时段、重要节点流量变化,以及违法、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有的放矢开展事故预防和疏堵保畅。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8号)精神,对因非税收入的特殊行而对应安排的成本性支出,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积极应对因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公安机关不断推出便民措施等政策叠加造成的政策性减收,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支出和交通管理事业类良性发展支出,为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的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是当年新增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七部分:临聘人员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完善中心城市道路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9条测评申报路段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 得分为40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群众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养成,群众自觉尊法守法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得分30分。

3.本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逐年提升,群众对文明交通治理满意度明显提升。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开展七项内容,一是完善优化道路人车隔离设施、机非隔离、中心隔离设施;二是完善道路路段、路口交通标志;三是完善道路安全警示设施;四是优化路段、路口交通组织,加大路口、路段渠化优化和信号设施建设;五是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建设;六是结合违章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治理和交通安全建设加大视频监控等科技设施建设;七是结合提升城市形象强化城市交通设施维护、清洁。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临聘人员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聘人员经费项目是当年新增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八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直属二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得分为40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完成直属二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审计。得分30分。

3.本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直属二大队民、辅警使用满意度较高。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围绕《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17〕740号),在隆阳区经六路以西、青堡路以南、纬三路以北新建综合业务技术用房1幢,框架结构5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快出快赔服务中心、值班室、档案室、装备室等;后勤保障用房1幢,框架结构3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包括民(辅)警宿舍、洗衣房、盥洗室、沐浴室等;配套门卫室、围墙、给排水、绿化及场地硬化等附属设施。2022年度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直属二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审计费。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增强了项目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部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项目是持续性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九部分:其他运转-政法转移支付经费

此部分不予公开。

第十部分:320国道示范路创建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320国道示范路创建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深化“区域协同”“一路多方”联动治理机制,着力提升隐患整治、路面管控、应急处置能力;发挥警民共治勤务优势,实现对恶劣天气、路面异常事件和重点车辆、重点违法的提前干预、主动处置、精准拦截、全面管控,提升路面执法查缉和调度处置能力。得分为40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沿线大队设立指挥室4个、数字警务室3个,320国道示范路沿线视频监控、卡口设备均联网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保山市交警支队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时对车辆进行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布控拦截,推动数字警务室的实战应用。得分30分。

3.本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项目受益对象为外省籍和本地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受益对象广泛,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2021年的延续项目,旨在巩固前期示范路创建取得的成果,加强对国省道交警中队业务能力建设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国省道交通管理能力水平。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320国道示范路建设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的320国道示范路创建补助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增强了项目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部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20国道示范路创建经费项目是延续性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经费为上级补助资金,根据市财政局要求,纳入预算资金统筹使用。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2021年完成86万元,2022年持续完成14万元。

第十一部分: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公益性岗位核定人员15人,补贴应发人数等于实发人数。得分为40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年内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得分30分。

3.本项目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项目受益对象为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满意度较高。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22年部门预算“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编制要求,保障部门正常履职,根据(保财社〔2022〕159号)文件核定。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的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增强了项目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部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十二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支出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绩效自评结论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支出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保障在职辅警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装采购质量合格并及时发放到位。得分为40分。

2.本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年内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全年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满分为10分,项目受益对象为支队辅警人员和社会大众,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发展要求,服务高质下降、三个零发生和一个提升”的工作目标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市公安交通安全 “三个;坚决做好辅警经费保障工作,切实使辅警感受到关怀和照顾,从而增加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支出经费项目管理开展自评。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支出经费项目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均受市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支队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制定目标任务并按市财政局要求圆满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增强了项目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部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2022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支出经费项目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按要求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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