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635-5-/2019-062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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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的部署,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针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机构及人员、车辆情况

交警支队由支队机关及下属基层直属大队构成,支队下属有6个县区交警大队和6个基层直属大队,支队机关13个内设机构(警令部、政治处、纪委(监察室)、车辆管理所、秩序管理大队、事故处理及对策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大队、特勤大队)整合为综合部、队建部、管理部和车管部4个大部门,支队机关压缩15人投入基层一线,民警实现了“一人多岗、一警多能”,工作效能全面提升。截止2018年12月财政供养人数为571人(含退休人员),其中:在职人员272人;警务辅助人员252人(其中:文职48人,一线执勤执法204人);退休人员47人;车改批复执勤执法用车编制33辆,实有33辆,其中:一般执勤执法用车20辆、特殊专业技术用车13辆。另有警用摩托车98辆。

2. 单位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承担道路交通安全协调议事机构日常工作;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三是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规划,并组织推广应用;四是负责全市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依法对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管理的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监督管理;五是办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涉车犯罪案件;六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七是开展交通管理法制调研,提供交通法律服务,对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八是负责实施交通保(警)卫工作,研判全市重大交通警情,预警及处置涉及交通的突发事件;九是负责保山市中心城区、全市高速公路及特定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是履行公路巡逻民警队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十一是负责组织开展交警队伍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对民警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和条令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并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五县(区、市)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管理;十二是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 年度目标及工作重点

2018年,保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治理,圆满完成既定任务。

保山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治理,圆满完成既定任务。全年,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01起,同比增加111起,上升58.42%;造成216人死亡,同比增加28人,上升14.89%;222人受伤,同比增加97人,上升77.60%;财产损失212万余元,同比增加95万余元,上升82.14%。一年来,突出抓好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协同共治,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二是突出源头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清零”;三是突出严管重治,路面管理不断加强;四是突出实战应用,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五是突出服务民生,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断落实;六是突出执法质量提升,深入推进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七是突出队伍发展,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58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89.73万元,占总收入的97.97%;其他收入296.70万元,占总收入的2.03%。结余资金267.96万元。总支出1431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1.57万元,占总支出的45.20%;项目支出7846.90万元,占总支出的54.80%。年末结余资金267.96万元,均为省级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未使用资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交警支队为推进财务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类内部管理制度,年内修改完善了支队行政运行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培训费管理办法》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自我评价,反应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纠偏扬长,得出评价结果,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如存在问题,则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如自评结果符合绩效目标,则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二)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结转结余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别对部门整体支出做绩效自评。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及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警务保障大队负责统筹协调,拟定绩效自评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并签订责任书;项目部门负责具体绩效自评工作;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2.组织实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警务保障大队负责统筹协调,拟定绩效自评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并签订责任书;项目部门负责具体绩效自评工作;纪委负责全程监督。(2)职能部门根据《绩效自评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责任书》要求,完成涉及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3)收集并审核基础数据资料。(4)形成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

(1)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省、市公安厅、局及交警总队有关2018年重点工作部署及要求,交警支队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印发2018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公交〔2018〕1号)文件,并要求下属大队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大队的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自评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并与部门“三定”方案中职能职责相符。

(2)预算配置情况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

交警支队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295人,年末实有人数为27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2.20%,不存在人员超编的情况。

②警务辅助人员配比情况

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聘用辅警人员共252人,占在职编制人数295人的85.42%。根据各直属大队反映目前普遍存在辅警人员配置率较低,尚不能满足目前交通管理实际工作需要,存在现有民警和辅警人员持续高强度工作的情况。

③“三公经费”变动率

交警支队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0万元,相比上年度预算数206万元,变动率为-12.62%。

④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度交警支队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4289.73万元,其中:安排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管控专用设备购置及维护支出、交通安全宣传支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支出、交通秩序管理及整治支出、民警业务技能培训支出、辅警人员支出以及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等执法成本重点支出共计7846.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数的54.91%。

2.过程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

①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交警支队在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过程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内控制度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务管理办法》、《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务卡管理办法》、《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用经费统筹使用审批办法》、《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自评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经费的管理,为进一步严格交警支队经费管理,控制行政运行经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做到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对资金的支付进行相关审核、审批,确保开支合理合规,并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有效确保了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纪委(监察室)加大对预算支出的内部审计监管。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交警支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年度预决算信息已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对公众进行公开。

④基础信息完善性

交警支队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财务数据真实、账目清晰、会计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未发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2)资产管理情况

①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交警支队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在《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务管理办法》中用一个章节来规定资产核算管理,使资产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

②资产购置的合规性

2018年度交警支队新增资产包括各基层办案中队警用装备、车管业务办理专用设备、交通违法自助办理系统、警用摩托车、杨官路视频信号监控系统等。资产的购置与实际的工作需要相符,购置时均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了报批、审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资产的购置合法合规。

③资产管理安全性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安全性,交警支队按照固定资产实物与账分开管理的原则,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和实物管理,且确保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做到资产实物有专人管理管理,资产账务有专人核算;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做到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实物资产盘点,通过盘点清查,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另外,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程序进行,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合规,手续完善。涉及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自评安全规范。

3.产出情况

(1)整合各类专项行动,减少道路失控漏管面。从市局层面强力推动派出所、巡特警、治安、禁毒、交警等多警种全面参与开展了“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集中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路面秩序整治工作,全市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32754起,其中酒后驾驶2663起,客车超员103起,货车超载114起,违法载人20722起,疲劳驾驶326起,无证驾驶9539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423起、占道行驶92起、上下乘客83起、逆向行驶12起。

(2)深入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结合隆阳区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积极调整勤务模式,开展中心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切实加大对城市道路“三驾、两牌、三乱、两闯、两线、三车”等突出违法行为重拳整治力度,着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等交通隐患,不断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中心城区全年共查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88807起(现场执法59729起,非现场执法129078起)。

(3)全面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地区5+1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理顺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评出2016、2017年度一级派出所交警中队6个,二级中队5个,全市派出所交警中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2560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查处7237起;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及“两站两员”工作,重点以落实安全员“六员”职责,强化岗位培训,优化管理模式,全市共建成并启动劝导站893个,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进出集镇路口设置劝导点,严防违法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同时,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应用 “保山交管信息采集APP”系统,派出所交警中队、安全员、劝导员采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14万余条,工作情况数据2.8万余条。

(4)全力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按照《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提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保山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保政办发〔2018〕28号),要求12月31日前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5852辆)。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组织公安、环保、财政、工信、运管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坚决打赢黄标车治理淘汰攻坚战,截至12月31日,圆满完成全市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

4.效果情况

根据交警支队的部门职责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益主要体现的社会效益方面具体如下:

(1)突出源头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清零”

深入推进公路隐患整治;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28次,排查整治公路隐患576处,投入整治资金2161万余元,设置标志标牌747块,减速设施4245米,路侧防护设施42657米,路口警示桩1370棵,爆闪灯117个,凸面镜27个。高速公路长下坡排查整治隐患154处,投入整治资金3580万元,澜沧江至永昌隧道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牌55块、混凝土防撞墙8694.9m、震荡标线959㎡、修复更换波形护栏1200m、路面糙化微表处治84000㎡、突起路标2260个、恢复热熔标线5282㎡;永昌隧道至官坡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牌38块、修复更换波形护栏2334m、震荡标线394.35㎡、增设爆闪灯52盏、边坡处置4处、绿化修剪2次;保腾高速公路增设警示标志牌 1 块、震荡标线600㎡、修复更换波形护栏 184 m、恢复热熔标线189㎡、增设爆闪灯4盏、危险路段增设防撞桶 20 个,水码50 个。针对高速公路长下坡隐患治理,在省、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支队联合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多次召开隐患整治论证会和会商会,全力推动隐患治理。目前,完成对高速公路长下坡路面糙化微表处治、标志标牌标线、自救匝道改移、加速车道改造及混凝土防撞墙等安防项目,杭瑞高速公路保山境内段安全设施得以全面提升。全面落实 “清单式管理、清零式处理”措施。今年以来,通报“两客一危”交通违法689起,其中公路客运534起、旅游客运47起、危化品运输108起;通报本地交通事故6起,督促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302起。各大队结合通报情况,联合安监局、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将违法情况迅速通报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加大内部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违法驾驶人警示教育,并对违法驾驶人实施“叠加”处罚。

(2)警民共建情况

落实农村地区5+1防控体系建设要求,理顺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评出2016、2017年度一级派出所交警中队6个,二级中队5个,全市派出所交警中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2560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查处7237起;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及“两站两员”工作,重点以落实安全员“六员”职责,强化岗位培训,优化管理模式,全市共建成并启动劝导站893个,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进出集镇路口设置劝导点,严防违法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同时,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应用 “保山交管信息采集APP”系统,派出所交警中队、安全员、劝导员采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14万余条,工作情况数据2.8万余条。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全市已建成25个农村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室),20余万人接受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从源头把好交通参与者的普法教育关;全力开展高速公路货车安全提示和货运从业人员专题警示教育,2月26起至5月底,支队抽调机关人员112人次参与执勤,共出动警力1528人次在杭瑞高速公路蒲缥服务区、黄草坝加水站和保腾高速公路腾冲服务区对过往货运机动车,尤其是外省籍重型货运车辆进行安全提示46331辆次,督促检查制动及淋水装置,提示长下坡路段行车安全事项,并组织全市货运从业人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达3500余人次。

(4)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

在力推8项措施基础上,努力拓展“网上一键办、手机一点办”车驾管业务。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拓展网上服务40项,办理业务154.3万件,减少群众往返跑300余万次;全面运行集互联网办理交管业务与监督车管业务为一体的“保山交警网上服务中心”,截至12月31日,全市有200152台移动设备下载安装了“12123”APP,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242572个,办理各类业务176.1万笔,发送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告知短信740万余条;大力推进“警邮合作”平台建设,全面深化邮政代办车驾管业务,不断推行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全市共有97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办理车驾管业务,截至12月31日,已办理3325笔,邮寄告知书67000余份;拓展“保山车管服务”微信程序,支队与申通快递公司合作,创新“微信下单、一点就办”的全新车管业务模式,每一笔业务为群众节约成本50元左右;支队坚持以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和服务群众为原则,自7月起,由公安交管部门委托保险公司办理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构建便捷高效的6年内免于上线车辆检测“警保合作”便民服务体系

2018年,保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治理,圆满完成既定任务。财政支出与部门履行职责相匹配,绩效自评为优。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能力不足,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等瓶颈问题与人、车路增长的矛盾更加凸显;二是面对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的民警在思想理念、工作方式、执法能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化建设与交管工作深度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依法履职,抓好保通疏堵第一要务;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全市交管事业科学发展。三是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民警能力水平。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五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自评结果,进一步细化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健全管理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得到了支队分管领导的高度关注,警务保障大队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各主要业务职能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警务保障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认真谋划,科学论证,设立合理评价指标体系。为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要结合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及特点,提出符合实际,且能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主要措施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三)精心组织,及时反馈,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财政拨款中涉密经费923.00万元未在评价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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