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269635-5-/2019-062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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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的部署,对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车管业务成本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该项目支出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已持续执行多年。现已实现考试过程无纸化;继续稳步开展机动车驾驶考试自主预约工作;实行随机安排考试制度。车管工作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安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车管业务坚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的原则,既可以保障好成本性支出需要,更能改善基础条件,确保工作持续、增强发展后劲。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相继对交警支队下达配套财政资金实施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1764.22万元,保障全年支队完成特定的车管工作任务及发展目标。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车管业务办理各项开支,重点保障考试考场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车管业务成本性支出纸张、碳粉等办公用品费、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的差旅费、燃油费、全市车管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支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支队领导及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保财行[2018]59号文件下达467.50万元;保财行[2018]110号文件下达280.92万元;保财行[2018]123号文件下达273.21万元;保财行[2018]233号文件下达742.59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保障措施: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队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项目实施和应用推广工作进展情况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警务保障大队,该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应用中的问题,为项目应用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4.资金执行情况:按照支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根据全市车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由支队车辆管理所根据实际工作开展产生的成本性支出,按照支队内控制度执行。

5.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根据市财政年度资金安排,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同时,依据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达到财政专项资金的考核要求。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车管业务主要涉及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变更业务;车辆检测、组织驾驶员考试;驾驶证变更业务、驾驶证审验以及对县区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指导和督导。

1.产出指标

夯实公安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

通过加大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抓好车辆通行源头管理,提供良好交通秩序,进而促进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

通过加大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力度,强化交通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交通管理环境。

(3)生态效益

通过车辆审验检测,限制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上路,进而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效益

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已持续执行多年。

3.满意度指标

在力推8项措施基础上,努力拓展“网上一键办、手机一点办”车驾管业务。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拓展网上服务40项,办理业务154.3万件,减少群众往返跑300余万次;全面运行集互联网办理交管业务与监督车管业务为一体的“保山交警网上服务中心”,截至12月31日,全市有200152台移动设备下载安装了“12123”APP,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242572个,办理各类业务176.1万笔,发送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告知短信740万余条;大力推进“警邮合作”平台建设,全面深化邮政代办车驾管业务,不断推行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全市共有97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办理车驾管业务,截至12月31日,已办理3325笔,邮寄告知书67000余份;拓展“保山车管服务”微信程序,支队与申通快递公司合作,创新“微信下单、一点就办”的全新车管业务模式,每一笔业务为群众节约成本50元左右;支队坚持以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和服务群众为原则,自7月起,由公安交管部门委托保险公司办理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构建便捷高效的6年内免于上线车辆检测“警保合作”便民服务体系。

(二)项目成本性情况

(1)贯彻落实“放管服”,优化车驾管服务。持续开展“创一流服务、建满意窗口”活动,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860524辆,其中民用汽车254576辆,各类摩托车573423辆,挂车836辆,拖拉机31689辆;全市共拥有机动车驾驶人785851人(其中拖拉机驾驶人56297人);全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156655辆,其中达标电动自行车有171辆。

(2)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号牌。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云公交〔2017〕212号),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安交管改革,实行新能源汽车分类登记和管理,切实保障民生需求。自5月9日启用至12月31日,共发出绿色防伪专用号牌小型汽车202副,大型汽车41副。

(3)深化驾驶人考试改革。启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电子签名系统,改变传统的纸质档案人工签名,实现考试过程无纸化;继续稳步开展机动车驾驶考试自主预约工作;实行随机安排考试制度。运用“车驾管综合监管系统”和“全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强化车驾管业务监管。

(三)项目效率性情况

全年车管业务成本经费使用及时、有效,资金使用发挥了最大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860524辆,其中民用汽车254576辆,各类摩托车573423辆,挂车836辆,拖拉机31689辆;全市共拥有机动车驾驶人785851人(其中拖拉机驾驶人56297人);全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156655辆,其中达标电动自行车有171辆;自5月9日启用至12月31日,共发出绿色防伪专用号牌小型汽车202副,大型汽车41副;拓展网上服务40项,办理业务154.3万件,减少群众往返跑300余万次;全面运行集互联网办理交管业务与监督车管业务为一体的“保山交警网上服务中心”,截至12月31日,全市有200152台移动设备下载安装了“12123”APP,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242572个,办理各类业务176.1万笔,发送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告知短信740万余条;全市共有97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办理车驾管业务,截至12月31日,已办理3325笔,邮寄告知书67000余份。

四、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所采用的勘查方法、手段合理,完成成果真实可靠,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可靠,资金的投入和支出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总之,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实施本项目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手段合理,预算科学可靠,资料齐,见效快,回报高,效益好。

评价结论:车管业务成本经费项目的管理、运行比较规范,成效较为显著,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8年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业务成本经费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将在支队门户网站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队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项目实施和应用推广工作进展情况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警务保障大队,该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应用中的问题,为项目应用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二)存在问题

(1)鉴于该项目系经常性的公共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量化考核难度较大。

(2)由于此项目系交警部门的日常业务,经费使用上与其他公用支出容易混淆。

(三)建议

(1)此项目多年来已经取得良好效果,希望较大投入以期待取得更大的效果。

(2)项目进行考评建议选取发展建设类一次性项目。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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