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22-0713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督查检查 发布日期 2022-07-13
文号 政务督查通报第7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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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2年上半年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市政府督查室协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情况开展了督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改革工作和系统运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日—6月30日,全市共受理项目547个,办件1163件。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273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83件、施工许可阶段332件、竣工验收阶段227件。覆盖审批事项30个,审批数据10分钟内共享比例94.10%,审批数据正确率95.88%。

(二)系统使用情况(2019年11月5日至今)

1.市级办理情况。市级成员单位15个,其中: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部门11个,分别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600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58件、市发展改革委129件、市人防办95件、市应急局42件、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设于市工业信息化局)28件、市地震局26件、市林草局7件、市生态环境局2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市水务局1件;因没有审批事项报件未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部门4个,分别为:市能源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宗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各县(市、区)办理情况。一是隆阳区6个部门使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750件、区自然资源局119件、区发展改革局98件、区水务局23件、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17件、区林草局7件。二是腾冲市5个部门使用:市腾冲边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3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026件、市自然资源局64件、市发展改革局28件、市水务局2件。三是龙陵县4个部门使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406件、县自然资源局78件、县发展改革局21件、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1件。四是施甸县3个部门使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97件、县自然资源局33件、县发展改革局21件。五是昌宁县6个部门使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88件、县自然资源局66件、县发展改革局42件、县水务局2件、县地震局2件、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1件。

(三)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工作

2022年上半年,全市办理工程建设项目547个,应用区域评估成果项目数183个,区域评估比例33.46%。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区域评估”版块发布共享评估成果54个,其中市工贸园区、市腾冲边合区、昌宁生物资源加工特色工作园区、原高黎贡山旅游渡假区、原保山水长工业园区等5个园区的区域评估成果12个,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4个评估事项。

(四)分类细化审批流程

2022年5月,印发了《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年版)》,从2019年的7类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为17类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最长50个工作日,最短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仓储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各级审批部门按照流程图贯彻执行,严格压缩审批时限。

(五)加快逾期项目整改

2022年5月,印发了《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办结逾期项目的通知》,梳理统计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平台保山市2022年1月1日—5月20日期间逾期未办结审批件39件。目前,除因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云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通过程中,数据同步共享不完全导致的逾期无法整改外,其余均已整改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市政公用报装工作推进滞后

为加快推进市政公用报装工作,2022年2月,印发了《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用水、用气报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自3月11日开始逐步实现报装业务线上办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市审批系统报装业务线上办件数仍为0。

(二)区域评估事项覆盖低

目前,全市发布共享的12个区域评估成果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成果9个、文物保护评价成果1个、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1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成果1个。截至2022年6月30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区域评估11个事项中,仅完成评估事项的成果共享4个,仍有8个评估事项未开展评估工作。

(三)联合验收推行缓慢

2022年上半年系统办理竣工验收项目104个,联合验收27个、联合验收占比仅为25.96%,其中:市级3个、隆阳区6个、施甸县1个、腾冲市9个、龙陵县6个、昌宁县2个。

(四)逾期情况时有发生

一是系统统计逾期办件45件,其中:市级9件、隆阳区4件、施甸县10件、腾冲市8件、龙陵县7件、昌宁县7件。二是审批时间超承诺时间2倍的办件数24件,其中:市级1件、隆阳区1件、施甸县6件、腾冲市8件、龙陵县4件、昌宁县4件。

(五)非即办类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审批用时过短

2022年上半年,系统审批办件1163件,其中:市级7件、隆阳区79件、施甸县11件、腾冲市52件、龙陵县25件、昌宁县8件。0—5分钟内办结182件、占比15.65%,疑似系统外审批、系统内补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牵头协调工作规则(试行)》(云建审改办﹝2019﹞8号),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严格审批时限,全面提升综合窗口服务水平。二是督促用水、用气业务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市政公用报装业务线上申报。三是督促各实施主体和8个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责任,相互配合抓好区域评估工作的落实。四是督促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组织抓好联合验收工作的推进落实。五是加大系统推广使用力度,从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审批办件已实现数据共享并同步到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相关办件信息共享,无需二次录入。

(二)各级审批部门要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改革目标上,严格使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按照审批时限办结,避免出现逾期或补录情况。

(此件删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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