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2-08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2-08-11 |
文号 | 督查通报第10期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7号)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有明确目标要求的工作任务开展了跟踪督办。现将2022年上半年推进情况通报如下(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单位对照差距、正视问题,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盯“全市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保8%争10%’、其余指标如期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的要求,围绕三季度“定大局”、四季度“交清账”的时序任务,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抓住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深挖发展动力潜力,全力推动保山经济社会行稳致远。
附件:1.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核心支撑指标)
2.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主要任务目标)
3.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10件惠民实事)
附件【政务督查通报2022年第10期(附件1)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核心支撑指标).docx】
附件【政务督查通报2022年第10期(附件2)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主要任务目标).docx】
附件【政务督查通报2022年第10期(附件3)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10件惠民实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