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533000MB1565222A/202407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030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驻龙陵县委员活动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建议》(05030127,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公务用车情况

截止2024531日,全市实有公务用车277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03辆、执法执勤用车667辆、领导干部相对固定用车7辆、一般公务用车1197辆,全市仅有新能源汽车1。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全市10年(含)以上的公务用车共有1411辆,占75.41%,各级各部门公务用车不同程度存在“车龄高、里程大、成本高、更新难”的问题。

(二)新能源汽车购置审批情况

2024年以来,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习惯过紧日子和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要求,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购置新能源汽车5辆。

(三)新能源汽车分时定点租赁模式推进情况

202210月以来,在隆阳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定点租赁试点工作。截止目前,隆阳区已有22家单位签订新能源汽车分时定点租赁合同,已交付新能源汽车39辆。据统计,租赁新能源汽车每辆车每年的租赁费用为3万元-4万元(轿车3万元左右,SUV4万元左右),费用包含保险、检审、修理等费用,充电桩由租赁公司免费安装,租车单位仅需支付充电产生的电费(每公里0.1元左右),租赁1辆新能源汽车全年全部费用为4万元-5万元,比租赁1辆燃油车费用降低40%以上,既解决了基层用车保障又为财政节约节支。

二、答复意见

接到提案后市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提案由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陈海清牵头、公务用车管理科具体承办。在走访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于202479日与市政协驻龙陵委员会活动组召开面商会,并形成解决方案:

一是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习惯过紧日子和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要求,利用“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引导绿色公务出行新方向。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习惯过紧日子,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从严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为购置新能源汽车创建绿色通道,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占比2025年起,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各单位申请购置一般公务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时新能源车占比不得低于30%,通过从严购置审批,逐年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的配备比例。

三是在全市推广隆阳区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定点租赁模式,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为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定点租赁模式,2024514日市机关事务局在隆阳区永盛街道召开了保山市新能源汽车分时定点租赁现场会。召开会议以来,龙陵县已开始实施新能源分时定点租赁模式,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正与新能源汽车分时定点租赁企业洽谈有关细节。预计到2025年,将在全市全面实行隆阳区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定点租赁模式。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712

     (联系人及电话:林川云   0875-225657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