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0-5/20231127-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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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2013年—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对照市本级(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一)工程结算不实。

1.3个子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8464094.23元。

(1)红花二期建设项目3#地块多计工程价款15603067.9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2)经九路和象山路道路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861026.33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2.象山路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4444163.45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现场标高与设计标高不符。经协商后,由监理、造价、建设单位确认的复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复测数据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目前省城乡投已召集相关监理、造价、建设单位启动该事项的复查程序,待省城乡投复查后对该问题再进行相关处理。处理后及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报市审计局。

(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月28日收到《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2013年—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关事项的审计已送处理书》保审移〔2023〕5号文件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召集省城乡投有限公司召开审计问题约谈会议,要求省城乡投切实履行施工单位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根据相关问题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于2023年2月8日下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计移送相关问题的整改通知》,责令云南省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对该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省城乡投已对该问题于2023年2月底报送情况说明,未达到整改要求,需进一步进行整改工作。

(三)未按规定签订《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月28日收到《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2013年—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关事项的审计已送处理书》保审移〔2023〕5号文件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召集省城乡投有限公司召开审计问题约谈会议,要求省城乡投切实履行施工单位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根据相关问题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于2023年2月8日下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计移送相关问题的整改通知》,责令云南省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对该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目前省城乡投已及时对接电梯采购公司,已完善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订。(二季度已整改)

(四)对项目现场管控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混凝土灌注桩超量混凝土结算无依据,相关结算金额的真实性无法保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月28日收到《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2013年—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关事项的审计已送处理书》保审移〔2023〕5号文件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召集省城乡投有限公司召开审计问题约谈会议,要求省城乡投切实履行施工单位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根据相关问题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2月8日下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计移送相关问题的整改通知》,责令云南省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对该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根据整改报告,目前省城乡投已启动复查程序,复核原始混凝土入账记录,核实当时使用的方量。待省城乡投复查结束后,再按相关要求完善签证资料,目前市住建局已牵头进行保山市2013—2017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安部分项目审计工作,待项目全面审计结束后一并进行整改。

(五)监理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项目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月28日收到《保山市审计局关于保山市2013年—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关事项的审计已送处理书》保审移〔2023〕5号文件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召集省城乡投有限公司召开审计问题约谈会议,要求省城乡投切实履行施工单位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根据相关问题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于2023年2月8日下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计移送相关问题的整改通知》。三是省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已责令相关参建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召开了整改约谈会,约谈监理单位、造价单位公司负责人,要求下属各分公司在以后的项目建设管控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人员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多列项目建设成本71658185.42元。

一是多列项目成本45613048.41元。

1.红花二期0#地块竣工后资本化利息虚增建设成本37560348.41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正积极与保山市人民政府协商,因红花二期0#地块账套主要核算征地拆迁补偿支出,保山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整体征地拆迁工作于2018年12月基本完成,保山分公司在报送竣工决算报表及投资明细表反映的资本化利息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该事项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数据后统一调整账务。

2.将中心城区指挥部拨付城乡投公司建设管理费8052700重复计入征地成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二是多计待摊投资21248605.5元

1.将产权移交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列入待摊投资成本17024991.77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2.常规性策划顾问服务费列入待摊投资387500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正积极与保山市人民政府协商,根据《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第5期)要求,青华湖片区概念性规划、下村片区概念性规划由城乡投保山分公司实施,费用纳入项目投资成本,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及时完善融资要件。截止目前云南高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发生策划费387.50万元,该笔支出属于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推进过程中为该项目提供的第三方策划服务单位,为棚改片区的整体土地征拆,形成连片整理起到了必要的指导作用,该事项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数据后统一调整账务。

3.收取的工程罚款收入列入待摊投资37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4.多计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服务费159152.16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5.存款利息收入未冲减债务利息支出152461.57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三是多计项目管理费用4796531.50元

审计报告中所列多计管理费4796531.50元,目前部分项目多计管理费2622686.84元已进行整改,剩余未整改部分须待政府出具整体项目决算报告后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廖沈项目奖多计管理费102007.24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正积极与保山市人民政府协商,保山分公司根据含税总投资计提管理费,因建设项目总投是指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在建设期投入的全部费用总和,总投资结算金额和付款金额均为含税,则总投资不应减去进项税额,计提管理费的基数应为含税价总投资,该事项待双方协商确定数据后统一调整账务。

2.红花一期多计管理费1077179.24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3.青阳一期多计管理费129094.39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4.红花二期0#地块多计管理费1878017.42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正积极与保山市人民政府协商,因红花二期0#地块账套主要核算征地拆迁补偿支出,保山中心城区棚改项整体征地拆迁工作于2018年12月基本完成,省城乡投保山公司在报送竣工决算报表及投资明细表反映的资本化利息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该事项待双方协商确定数据后统一调整账务。

5.建设期存款利息冲减红花一期费用化利息152461.57元,多计管理费7623.08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6.青阳二期项目收工程罚款37000元未冲减完成投资额,多计管理费185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7.完成投资额多记云南高策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策划费3875000元多计管理费19375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正积极与保山市人民政府协商,云高南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策划费387.50万元支出属于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推进过程中为该项目提供的第三方策划服务,应计入项目总投资。该事项待双方协商确定数据后统一调整账务。

8.工程价款多计管理费923204.71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9.监理、造价服务费多计管理费7957.6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10.征地拆迁多计管理费402635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11.青阳二期计算错误多计管理费73142.82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季度已整改)

(七)管理费用计提不合理207969602.01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正积极与保山市人民政府协商,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数据后统一调整管理费。

(八)多付工程价款15256722.04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正积极与施工单位对接退回多付工程事宜,待后续收回退回工程款后,及时调整相关账务。

(九)北城棚改指挥部存款利息结余506287.45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推进调整充实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人员,目前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正在全面梳理核对相关资金,待梳理清楚结束后对结余资金进行处理,处理后及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报市审计局。

(十)违规用财政资金购置宣传车辆,涉及资金238375.8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推进调整充实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人员,目前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正在全面梳理核对相关资金,待梳理清楚结束后,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按规定与省城乡投保山分公司就该购置宣传车辆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处理后及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报市审计局。

(十一)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推进调整充实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人员,目前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正在全面梳理核对相关资金,待梳理清楚结束后再进行财务核算,及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报市审计局。

(十二)中心城区指挥部银行存款结余3441215.23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推进调整充实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人员,目前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正在全面梳理核对相关资金,待梳理清楚结束后及时对结余资金进行处理,处理后及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报市审计局。

(十三)应收未收房款收入33718629.5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推进调整充实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人员,目前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正在全面梳理核对相关资金,待梳理清楚结束后与选房办核对清理应收未收房款收入情况,并及时纳入财务核算处理。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整充实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人员情况。经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上报请示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已顺利推动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进行人员调整充实,市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5月25日下发文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对相应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

(二)审计抽查棚改项目剩余工程审计工作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6月09日进行了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于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9日进行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于2023年07月03日进行项目开标,于2023年07月05日进行中标公告。已安排三家中标单位进场开展审计工作,目前除剩余部分争议性问题有待协商外,大部分审计已结束,准备进行收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逐项梳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审计关于保山市2013—2017年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省城乡投和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根据问题逐条整改及时销号。

(二)全力打通堵点,彻底解决难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对项目建安部分进行审计,利用审计结果推动未整改事项整改工作。加强与保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三)高度重视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审计整改,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同深化内部管理,推动工作有机结合,深刻剖析、理顺机制,坚决抗牢建筑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真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杜绝整改再犯、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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