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13_A/2018-073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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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医药技术创新等,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4号),要求“各地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2018年3月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落实督办制度”。为了落实好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医改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医院党的建设,逐步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实现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明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结合保山实际,特制定了《保山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重点工作
《方案》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加强医院党的建设3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1.制定医院章程。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科室、区域、环节和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
7.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8.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医学生培养等工作。
9.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
10.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划分步实施建设。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
11.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成统一集成、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转的医院信息平台,实现与区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12.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
1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优质服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二)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2.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六项投入,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债务,鼓励按规划核定的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和床位总数、床位使用率、公益性绩效目标考核结果等核定安排经常性补助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3.巩固完善医院运行新机制。健全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
4.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探索编制总量管理,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和核定办法,以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的医院床位数为基数,结合服务人口、服务量、床位使用率等要素,科学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
5.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研究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6.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书记)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7.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8.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进一步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
9.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干部专业化培训,每5年对公立医院院长轮训1遍。医院行政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10.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三)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
3.落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行风建设,带领党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医务人员廉洁,形成医院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4.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三、《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2018年9月前出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各县(市、区)要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着力抓好重要政策解读、重大成效展示、信息发布监管和正确观念传播等工作,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