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13_A/2018-080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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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23号)精神,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促进我市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完善能够激发社会办医活力的政策和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规范行业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并在有序、高效的监管下平稳、安全运行,有效提升我市医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5张,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明显提升,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与公立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差异化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格局。加快形成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在满足我市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的同时,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并强化政策支撑。优化审批服务,完善医保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各项财税优惠,加强用地保障,加强投融资政策支持,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形成政策合力,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二)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全科医疗服务,引导设置专科医疗机构,促进中医药服务全面快速发展,积极探索开展个性化医疗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

(三)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积极促进投资与合作,鼓励创新应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四)强化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强化全行业监管,提高社会办医诚信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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