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8-123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人民群众疾病负担,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各族人民健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云发〔2017〕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保山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分为“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监督与评估”4部分。
(一) 规划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努力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全市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患者负担”的规划目标。同时明确了控制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等17项主要工作指标。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促进医防协同,实现全流程健康管理;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统筹社会资源,创新驱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科技成果应用”等8项主要任务。同时确定了主要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
(三)保障措施。确定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氛围”等4条保障措施,同时确定了主要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为实施规划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四)监督与评估。对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总结评估报告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