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8-1229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委《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中医发〔2016〕24号)、保山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保中医药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保山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山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7〕52号)及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中医药工作,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保山市发展基层中医药2018-2020年工作规划暨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以及附件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行业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的工作原则,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到2020年,建成以市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网络。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做好基层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规范管理、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九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当前及到2020年应着力抓好的中医药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制、强化政策落实、强化项目带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考核督查、强化宣传引导七个方面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完善中医药服务倾斜政策、投入机制及督导考核机制,并加大宣传引导,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医药的良好氛围。
附件为《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提供了针刺类技术、灸类技术、刮痧类技术、拔罐类技术、中医微创类技术、推拿类技术、敷熨熏浴类技术、骨伤类技术、肛肠类技术、其他类技术具体包含的技术名称,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