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231023-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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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丨保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什么是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一般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微塑料等。

二、新污染物新在哪里?

新污染物所谓的“新”,主要是相对于大家熟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而言是新的,新污染物的种类繁多,来源广泛,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治理复杂,常规污染物管控方法无法有效控制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新污染物治理的意义?

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延伸深度和拓展广度的具体体现,也是继雾霾、黑臭之后,“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

四、保山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目标?

到2025年,完成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保山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积极争取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五、保山市新污染物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市直部门协调机制。二是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三是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四是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五是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六、保山市新污染物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工协作。二是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扩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治理领域,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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