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31114-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起草背景
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同日,省级印发了相关文件对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提出了思路,并要求各州(市)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年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城施策,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急需制定与发展思路相结合的《意见》。
二、起草过程
根据云南省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经过深入调研,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后,起草制定了《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该《意见》围绕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目标,结合实际从激发土地市场活力、支持项目规划调优、满足商品房多样化需求、鼓励住房消费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在落实上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几项新措施:
一是支持将条件成熟的零星地块进行出让,支持民营企业投拍、投资、建设。
二是支持小地块开发。由政府按居住街坊、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等服务半径,统筹配建教育、养老、医疗、托幼等基础服务配套设施。
三是2023年内完成销售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企业,由市财政按照每户企业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奖励。四是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一定阶段对于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阶段性补贴,支持鼓励恢复合理住房消费。
五是积极组织房地产交易展示。依托房地产行业协会、企业和主流媒体,加大城市一体化营销,打响“住在保山”品牌,加大外销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