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实现“参保一件事”一次办。省医保局印发《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加快推动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明确新生儿可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参保,不需要到多个部门跑腿、多次提交材料。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新生儿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使更多的新生儿受益,实现新生儿在医保定点医院“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有效解决新生儿因未及时参保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进行手工报销导致的家庭经济负担问题而出台该《通知》。
二、制定依据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的通知》(云医保〔2021〕134号)、《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医保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医保〔2023〕3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此《通知》。
三、目的意义
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做实医保全民参保计划;切实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新生儿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让更多的新生儿家庭受益。
四、主要内容
《通知》从正确认识新生儿参保重要性、新生儿参保办理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要正确认识新生儿参保重要性。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全民参保扩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全年可参保缴费的有利契机,抓紧做好集中宣传,全面落实“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推动实施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政策的落实。
二是新生儿参保办理方式。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落户、需要报销医疗费用的,可使用医学出生证明编号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1、定点医院产科、新生儿科、医院医保服务窗口工作人
员积极引导新生儿父母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或云南医保个人网厅给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
“云南医保”小程序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打开“云南医保”小程序,并按提示注册登录,在页面下方【服务】-【参保/停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进入新生儿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界面,系统自动带入代办人信息后,依次填写新生儿参保信息(选择参保区划)和新生儿信息(带“*”为必填项),上传居民身份证或医学出生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点击【提交】即完成办理参保登记。
云南医保个人网厅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通过网址https://ggfw.ynylbz.cn进入云南医保网厅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点击【进入个人网厅】,到办理事项对应界面并按要求填写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包括居民单位信息(选择参保区划)和居民信息(带“*”项为必填项,置灰项根据已有信息自动导入,不能填写,只能查看,其他为选填;点击【重置】可清除已输入的信息,恢复至默认状态);点击【提交】即完成办理参保登记。
2、医保部门给定点医院指定人员授权账号,为不具备条件自行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的新生儿父母进行参保业务办理,医院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办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云南医保个人网厅或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成功办理参保登记,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间隔15分钟左右,医院工作人员即可引导新生儿父母通过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按提示注册登录,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社保缴费】进入,选择“代他人缴费”,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完成缴费,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三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加强与乡镇、村(社区)对接协作,建立数据联对工作机制;依托乡镇、村(社区)驻村队员及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等多方力量,重点做好新生儿参保动员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与医疗机构对接协作,探索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拓展延伸,实现新生儿在医保定点医院“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协作,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数据交换比对,落实动态识别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加强与税务、财政的沟通协调,实现及时标识、及时缴费、及时保障。
四是对新生儿参保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实施落实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分娩量较大的定点医院要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并加强对产科工作人员和医保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方面确保产科工作人员能积极引导新生儿父母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另一方面要确保医保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熟练使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并指导完成缴费。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居民医保政策,对设置产科的医疗机构进行新生儿参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五、下一步工作
全市医保部门将会同卫健、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新生儿参保覆盖率,保障新生儿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让更多的新生儿家庭受益,为广大群众带来了更为丰富、更可感知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