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2-111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函
  • 发布日期
  • 2022-11-14
  • 文号
  • 保政办函〔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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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完善保山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市市场监管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完善保山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保市监报20222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完善保山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云南省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保山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山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市场监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完善保山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杨新锦  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杨杰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斯璇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詹绍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红春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

        赵兴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甘洪伟  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

                队长

        段克武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段光艳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韩军  市林草局副局长

        张安华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白协龙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赵永辉  腾冲海关驻隆阳办事处主任

        汤如军  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建东  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段克武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负责具体工作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不在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网络市场监管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我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持续做好网络市场整治相关工作的宣传解读,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市场整治的工作成效。协调新闻媒体曝光网络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舆论监督。

(二)市委网信办。加强对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互联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新媒体账户网络媒体的日常管理,督促各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传播网络正能量。加强网络内容管控,指导有关部门清理网络交易中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获知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网络市场中的违法交易行为和违法网站协调处置网络市场中涉及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有关网络信息技术企业加强本企业内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四)市公安局。加强网络公共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网上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网上违法信息。严厉打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网络犯罪案件,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阻碍行政机关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查处。利用公安机关信息技术优势,主动发现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线索。

(五)市商务局。研究制定我市电子商务的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进行监管,推行直播平台内企业经营者报备制度。

(六)市文化旅游局。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指导规范互联网网站、移动应用、小程序中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音频、网络视频等网络文化产品的经营活动。加强对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行政指导,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自觉提供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清理网络文化市场禁止内容,配合市委宣传部指导各县(市、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七)市市场监管局。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互联网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组织对影响较大、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点案件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查处深入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网络经营主体设立登记,鼓励支持网络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督促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强化“诉转案”机制,积极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网络市场监管针对性和准确性,不定期开展信息定向监测,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线索。

(八)市广电局。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贯彻执行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九)市林草局。配合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动植物种类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核实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信息相关的线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机构,依法查处移交的线下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利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

(十)市税务局。加强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督促网络市场主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纳税优惠。

(十一)腾冲海关。对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进行监管。

(十二)邮政管理局。加强邮政市场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协议客户资格审查。完善快递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评定指标。强化邮件、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为有关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

(十三)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加强对互联网支付的监管,强化网络支付资金溯源追查,为有关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加强个人征信权益保护,严格防范个人征信数据被泄露和滥用。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与风险识别能力。按照职责权限对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省通信管理局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提升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对具有网络交易功能的互联网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和小程序等按需要开展信息安全检测履行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责,对于从事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后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责令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主动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指导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要求形成电子商务经营者等信息共享机制。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协调联络作用,做好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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