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1/2023-00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保政办函 发布日期 2023-05-19
文号 保政办函〔2023〕20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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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因岗位调整和人员变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陈    市长

副组长:杜春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员:王晓渊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杰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余在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敏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俊波  隆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芒生  施甸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艳龙  腾冲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永标  龙陵县人民政府县长

范正建  昌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贵品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杨先超  市财政局局长

马文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有志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晓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重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立本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丽华  市商务局局长

姚茂林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新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钱树才  市广电局局长

张自翔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团市委书记

朱光亮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黄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垃圾治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1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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