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1/2023121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函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文号 | 保政办函〔2023〕64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
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具有保山特色的“幸福里”就业模式,为用工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保山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需求,紧扣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便民服务水平,围绕保山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劳务品牌创建、劳动力资源状况,以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平台和零工市场,精准服务好本地灵活就业群体和季节性用工主体,提升就地就近充分就业的组织化水平,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就业支撑。
二、总体目标
实施“125双举措”(两个“1”、两个“2”、两个“5”)即:通过建立1种模式和1个体系,完善2个平台和2个信息库,落实5项措施和5项服务,建成政府引导、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促进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增收。2024年4月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成效明显的就地就近就业服务“幸福里”示范典型。
(一)建立1种就业模式。以市场化的方式构建“用工主体+劳务平台+务工人员”的“幸福里”就业服务模式。
(二)健全1个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就业经办机构服务体系,在村(社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实现就业服务全覆盖。
(三)搭建2个劳务平台。搭建线上用工求职“供求”劳务平台和建设规范化线下“1+N”零工市场。
(四)完善2个信息库。健全用工岗位信息库和劳动力资源数据库。
(五)落实5项举措。落实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实施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提供生活保障优化就业环境、打造劳务品牌提高就业质量、帮扶创业带动就业五项举措。
(六)提供5项服务。提供援企拓岗服务、职业指导服务、岗位推送服务、创业帮助服务、就业援助五项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特色化“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模式。统筹县、乡、村各类资源,积极扶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致力于服务就地就近就业的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运用市场运行机制构建“用工主体+劳务平台+务工人员”的“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产业发展用工、企业引人留人、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问题,以“幸福里”就业服务模式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标准化就地就近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就业经办机构服务体系,在每个村(社区)明确1名村(社区)委员负责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发挥基层治理专干、驻村工作队员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有1人负责就业服务工作,将就业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在村(社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实现就业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搭建两个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市场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本地产业企业用工信息和就地就近就业人员信息平台,依托保山“掌上就业”数字化平台、“保山市沪滇人力资源服务系统”“隆阳就业”“腾冲招聘网”“昌宁茶乡招聘”“施甸人社”“龙陵人社”等各级招聘平台,搭建线上用工求职“供求”劳务平台。各地可通过盘活闲置校舍、敬老院、易地搬迁点办公用房等低效国有集体资产建设零工市场,也可在统筹优化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的基础上,通过整合、改造、新建等方式建设规范化线下“1+N”零工市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分级完善两个信息库。一是建立完善的产业、企业(基地)用工岗位信息库。围绕保山发展“三大经济”需求,坚持产业与就业一体推进。瞄准用工密集区域,聚焦咖啡、水果、蔬菜、烤烟等本地农业特色产业,采取就业服务机构、用工主体、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统建、合建、融建、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用工岗位信息库。二是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依托市、县、乡、村四级就业经办机构服务体系,基层治理专干、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三方市场运营机构,全面排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信息,针对本辖区无法外出的富余劳动力,按照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分类建立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并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五项举措。一是常态化开展调查统计摸清底数。村(社区)及挂包干部入户入企摸排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状态、务工收入、就业需求、培训需求、各类市场主体招用工需求等基本信息,建立台账,重点服务好有就业和培训需求、招聘需求的劳动者和企业。二是规范化举办技能培训提升能力。结合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及本市特色产业发展的用工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订单式培训,精准提升劳动者的职业能力,促进培训与需求双对接。三是人性化提供生活保障优化环境。对短期性、季节性、灵活性用工的农业产业务工人员,各县(市、区)要盘活各类低效、闲置国有或集体资产,以市场化的方式打造“幸福里”就业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食、宿、生活、休闲配套设施,将客运企业纳入服务网络,为农业产业务工人员提供“拎包入住、送餐到岗、餐后上工、往返接送”的保山“幸福里”就业社区综合服务保障。第三方运营机构要为务工人员统一购买工伤保险,加强社保缴纳、工资支付等权益保障。四是精准化打造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围绕云南生态咖啡、隆阳建工、施甸养老护工、腾冲玉工、龙陵石斛枫斗加工、昌宁茶工等劳务品牌,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制度,加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能力培训。聚焦提升农民综合素质,通过“务工企业+就业社区(零工市场)”模式定期开办农民“大讲堂”和免费技能培训班,开展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家风家教、法规法纪等辅导培训,推动传统农民成长为有组织、懂技术、会经营的劳动者。通过品牌效应带动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把传统农民变为产业工人,将务工“游击队”打造成产业“正规军”。五是专业化实施创业帮扶激发活力。实施“彩云雁归”创业计划高校毕业生返乡自主创业做电商行动,支持青年下乡返乡兴乡,完善支持返乡创业政策,培育打造一批返乡创业园,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兴办实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提供五项服务。一是用心做好援企拓岗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招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开展人社政策宣讲,重点宣传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最新扶持政策,及时归集企业岗位信息,掌握企业缺岗情况,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有效、快捷的援企拓岗服务。二是用情做好职业指导服务。统筹村组干部、基层治理专干、农村劳务经纪人、志愿服务者等力量,采取“划片包干”负责方式,免费为辖区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政策咨询、培训项目推介、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合理引导劳动者求职预期,优化就业需求。三是用力做好岗位推送服务。整合全市就业岗位信息资源,向所有村(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站延伸覆盖。统筹企业用工需求和群众就业意愿,依托线上用工求职“供求”劳务平台,根据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等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精准推送适配度高的就业岗位,提升就业供需匹配度,降低求职者岗位搜寻成本,增强就业岗位信息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用智做好创业帮助服务。坚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完善政策扶持,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宣传,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园区场地支持等政策扶持,促进劳动者增收。五是用法做好就业援助服务。坚持市场化就业与政府兜底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根据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技能水平、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精准建立帮扶清单制定帮扶计划开展援助,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结合实际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兜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能优势,实现劳动纠纷就地就近化解,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布置阶段(2023年11月)。开展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现状调研,摸清全市人力资源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口集中安置点(社区)等情况,研究制定全市“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布置。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4月)。全面实施“125双举措”,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服务功能完备、可持续的零工市场;依托易地扶贫搬迁点、村(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利用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小卖部等人员密集地点,建设N个零工驿站。“1+N”零工服务模式在县域范围内全面推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辐射全域和各类群体。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4月—6月)。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和群众就业需求,依托地方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基层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等,采取搭建劳务平台、规模化劳务服务等方式,提升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化程度。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具有本地创新特色、促进群众在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幸福里”示范典型,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上报市级。
五、推进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市级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领导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保山市“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分析研判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二)建立指挥调度机制。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细化量化的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工作推进双周调度机制,清单化推进落实各项任务,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实时通报县(市、区)的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发展。
(三)建立督促评价机制。市级派出工作指导组,紧扣每项任务完成时限要求,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赴各县(市、区)开展定期不定期实地督导,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限期销号整改落实,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顺利推进。同时将“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就业发展任务指标。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除向党委、政府通报外,在年度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时予以扣分,相关结果直接应用在就业补助资金分配、项目评审推荐及评优评先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位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就业组织化工作的重要举措,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推进路线、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强化制度供给、要素支持和信息对接,形成责任共担、举措共商、经验共享的工作局面,强化工作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二)整合资源,推点成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整合就业补助资金和各类培训资金,盘活闲置资产,支持市场化劳务平台开展以劳务对接和就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服务,促进农业产业、用工企业、群众就业“三业”联动。工作推进中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助力发展、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导向和哪里有特色产业和用工需求,哪里就打造“幸福里”模式的目标。用好典型引路法,率先打造一个典型的“幸福里”就业典范,提供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实现突破,逐步在其他有条件的地方“揭榜领题”,积极探索,推动“幸福里”就业模式建设工作多点开花、全面推进。
(三)改进作风,苦干实干。深入推进“两个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一线工作法”,走出机关、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从实际出发思考谋划,把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为“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工程。坚持项目工作法,要把“125双举措”项目化、清单化,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动,苦干实干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就业服务优秀典型经验和优秀工作者事迹,对服务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就业服务工作站(点)和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推荐评优或表扬激励。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地树立政府形象,营造人人关注就业工作、人人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