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1/202306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便笺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查阅各单位政务公开互联网平台公开情况和提交的自检自查报告、台账资料,以及日常掌握情况,按照百分制综合评定了各单位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对不涉及有关考评内容的市直部门扣减对应分值后按比例评定成绩),并设置考评基准分95分。
总体看,2022年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安排,依法履行公开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政务公开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主动公开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持续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基础进一步夯实,整体公开工作实现提质提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均得分92.5分,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单位平均得分96.72分。其中,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龙陵县(96.5分)、隆阳区(94分),市直单位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较好的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06分)、市民政局(102.8分)、市市场监管局(102.5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2.3分)、市政务服务局(102分)。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一是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未结合本部门实际规范编制,目录要素缺失,目录明确的范围、内容与实际公开的范围、内容不一致。二是部分基层政府未规范公开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或未按有关标准指引进行更新,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完整。三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司法救济渠道不规范,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因行政复议被纠正。
(二)政策解读回应方面。一是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应解读的政策性文件未进行解读。二是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不高,存在应付式解读情况。三是政府网站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未全部做到相互关联。四是以部门起草的,以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未开展多元化解读。
(三)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个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所管理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多次在季度检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栏目不按时更新、领导信箱超时办结情况时有发生。二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办、关停不规范,未经本级政府同意就随意开办和关停,未按要求规范设置栏目,存在漏管失控风险。个别移动客户端管理IPv6环境支持率不高,导致群众访问使用不正常。三是部分单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未更新,超期办结现象频发。
(四)组织保障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和县(市、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频繁更换,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工作难以推进。二是部分单位和县(市、区)政务公开制度不完善,业务人员“单兵作战”,业务配合不到位,导致本单位“信息汇聚不起来、内容更新不及时、政策公开慢半拍”。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于形式,导致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情况时有发生。四是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均衡,未能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企业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部门及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等推进具体工作落实;持续加强对所管理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有效解决制度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以及省、市年度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剖析原因、及时整改。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