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1/20231228-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便笺 发布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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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第四季度,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有8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第四季度,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316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领导信箱留言检查情况。第四季度,3条领导信箱留言答复办理不及时。

(四)政策解读检查情况。第四季度,全市开展政策解读52件,多元化解读27件。其中:市级开展政策解读18件,多元化解读10件;隆阳区开展政策解读6件,多元化解读3件;施甸县开展政策解读2件,多元化解读1件;腾冲市开展政策解读10件,多元化解读5件;龙陵县开展政策解读12件,多元化解读6件;昌宁县开展政策解读4件,多元化解读2件。

(五)“阳光政务”在线访谈开展情况。第四季度,开展“阳光政务”在线访谈5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上线,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及时接听回复来电留言48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审核不严格。少数单位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前审核把关不严,严重错敏词整改不及时,如市教育体育局、隆阳区审计局、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腾冲市北海镇人民政府、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二)互动回应不及时。个别单位对网民来信留言重视不够,办复不及时,存在超期回复网民来信留言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检查不够有力,导致存在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和解决。如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缺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内容保障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业务要求,及时梳理和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动态要闻等内容。要高度重视交流回应,及时规范办理、答复网民留言,避免引起炒作舆情。

(二)做好平台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定期梳理网站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要准确掌握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在全国报送系统中做好账号的开设、变更、注销等备案工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低和利用率低的账号及时进行整合关停。

(三)严格审核把关。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先审后发,要及时开展保密审查,避免表述不规范、用词不准确、严重错敏词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信息发布后要第一时间读网,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整改落实。

(四)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栏目更新、内容审核、政策解读等情况的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五)做好2023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发工作。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2024年1月31日前在本级本部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同时将PDF版文档报市政府办公室。

(六)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年报编发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详见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认真梳理总结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发工作。

1.市直部门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将PDF版文档报市政府办公室。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10日前,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栏目向社会公开,同时将PDF版文档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督促所属部门、乡级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并将汇总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栏目集中展示。

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原则,做到格式体例合规、文字客观简练、数据准确无误,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坚决杜绝照搬照抄、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表述与往年重复雷同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及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行问题整改,完成相关工作要求。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删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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